服务周期:15天
报价方式:价格
类型:
评选方式:综合评分评分标准(下载)预览
:2024-12-12 14:30:00
谈判地址: 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玉箫路18号4楼评标一室
服务实施地:江苏省扬州市
需求文件:文件下载1预览1
联系人:***
报名结束时间:2024-12-10 23:59:00
发布时间:2024-12-05 19:15:13
采购编号:JSYZC99000100Z20241933998
采购单位: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
谈判文件提醒:供应商网上报名时须上传盖章后的响应文档一份,线下谈判时须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一式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副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网上电子文档为准,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谈判规则:1.供应商须在平台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采购单位不接受未在平台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供应商须准时在到线下谈判地点签到并递交文件,参与谈判;如采购单位不需要供应商线下递交响应文件,可在上方谈判文件提醒中,填写0份。
供应商资格:(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 谈判响应函(原件)
2 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 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 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 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 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注:如个体工商户、自然人、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确实无法提供上述5-7三项材料的,请提供相应情况说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 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证书、供应商为其缴纳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