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三星粮食低温储备库升级改造项目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乐至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乐发改审批[2019]175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乐至县发展和改革局 (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为乐发改审批[2019]175号20190621。
2.1 项目业主:四川乐至天源粮油购销有限公司
2.2 建设地点:乐至县龙门乡棕树村7社
2.3 项目规模:该项目拟在三星库点原址升级改造建设原粮低温仓2栋,仓容1万吨及仓储附属设施。
2.4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19年10月
2.5 项目总投资:1359.00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县级自筹资金
2.7 代理招标估算金额:1359.00万元
3.1 资格等级:申请人的资格等级 不作要求 。
3.2 申请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3个(0至3个)房屋建筑类分类项目业绩。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3个(0至3个)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100%(0至100)。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1 申请人可在川报网免费下载比选文件。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并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已在川报网免费注册),请自发出比选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06月25日09时00分(申请截止时间。从发布比选公告之日起至申请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少于5日;本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为北京时间),在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自愿报名。
4.2 比选技术服务费200元。
5.1 代理申请书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申请截止时间。地点为乐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乐至县天池镇迎宾大道143号)。
5.2 代理申请书应由申请人本单位的人员亲自递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代理申请书,比选人不予受理。
6.1 比选人于申请人递交代理申请书的当天,对收到的代理申请书按规定组建评审委员会按第三章“评审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审,经评审得分在90分(60或70或80或90分四档)以上的申请人(3个以上),通过川报网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中随机选择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2 随机选择在申请人的代理申请书递交人员和有关监督部门现场监督下进行。
本次比选公告在川报网(www.sczbbx.com)上发布。
比 选 人:四川乐至天源粮油购销有限公司
地 址:乐至县天池镇川鄂西路112号
邮 编:641500
联 系 人:贾女士
电 话:028-23335320
传 真:028-23335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