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华安县丰山镇芹坂村村民委员会华安县丰山镇芹坂村龙瑞园篮球场提升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
金额
51.82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10/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hf-cg2024006
预算金额51.82万元
招标联系人宋先生13400931000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广合丰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小郭0596-2989260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05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12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华安县丰山镇芹坂村龙瑞园篮球场提升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6幢2梯270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HF-CG2024006
项目名称:华安县丰山镇芹坂村龙瑞园篮球场提升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1.825553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1.82555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518255.53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518255.53 元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华安县丰山镇芹坂村龙瑞园篮球场提升改造工程
1
518255.53  

建筑业


合同履行期限:详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建筑业。5、供应商须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中小企业声明函”规定提供,否则将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依法在福建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可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说明:1.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若招标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30日  至 2024年11月05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6幢2梯2708室
方式:供应商通过现场报名获取磋商文件或者电话联系办理报名手续,受理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磋商文件,供应商应通过福建广合丰建设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报名(报名地点: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6幢2梯2708室),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售后不退,若需邮寄,邮费自付。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广合丰建设有限公司开标室(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6幢2梯2708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广合丰建设有限公司开标室(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6幢2梯2708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华安县丰山镇芹坂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华安县丰山镇芹坂村        
联系方式:宋先生134009310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广合丰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0596-2989260            
联系方式:小郭、小林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郭、小林
电 话:  0596-2989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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