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宏信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淮安区园林管理处楼下8号门面房(面积约12㎡)5年租赁权的公开转让公告
项目名称 |
淮安市宏信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淮安区园林管理处楼下8号门面房(面积约12㎡)5年租赁权 |
|||||||
项目编号 |
HACQ-2020183-HA |
|||||||
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
经淮安市淮安区财政局国资管理科批准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0年6月2日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0年6月10日(当日17:30截止) |
|||||
挂牌公告期满,无人报名 |
公告期内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本公告自动终结 |
|||||||
报名日期 |
同挂牌日期 |
|||||||
标的单位情况 |
名称:淮安市宏信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803MA1MB3P732 |
||||||||
法定代表人:王学民 |
||||||||
注册处所: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关天培路155号翡翠城29号楼117号房 |
||||||||
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编号:HACQ-2020183-01-HA:淮安市宏信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淮安区园林管理处楼下8号门面房(面积约12㎡)5年租赁权(共1个标的),产权人:淮安市宏信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产权证明:产权情况说明,坐落: 淮安区园林管理处楼下8号门面房,类型:商业,建筑面积:12平方米,楼层: 1,电梯:无,水电:有电,无水,装修:无装修,装修期赠送:无,现状:在租用,交通及配套:紧临主干道路,多条公交线路直达,交通便利,周边各项配套设施齐全,承租押金:按最终成交的年租金10%收取,租金递增方式:前三年不变,第四年在第三年基础上递增5%,第五年在第四年基础上递增5%,优先权: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其他:以现状为准。 |
|||||||
标的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江苏中泰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2020年3月27日 |
|||||||
有效期 |
2020年3月27日至2021年3月26日 |
|||||||
评估编号:E02-202003-002号 |
标的编号:HACQ-2020183-01-HA 评估价:人民币0.6万元整/年 |
|||||||
标的底价情况 |
标的编号:HACQ-2020183-01-HA :底价:第一年租金0.6万元整,前三年不变,第四年在第三年基础上递增5%,第五年在第四年基础上递增5% |
|||||||
起始价和加价幅度 |
标的编号:HACQ-2020183-01-HA 起始价:第一年租金人民币6000元整;加价幅度:100元或100元的整倍数 |
|||||||
竞价保证金 |
标的编号:HACQ-2020183-01-HA :保证金:人民币3500元整 |
|||||||
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竞价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
|||||||
其他 说明 |
一、意向受让方须申请材料: 1.企业法人应提供: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若为授权委托人,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2.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需扫描上传。 二、受让申请程序及有关事项: (一)本次公开转让实施互联网交易,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http://222.184.89.82:8000/TPBidder/login.aspx)并在系统中上传公告“其他说明”中第一条意向受让方须申请的材料,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详见淮安市产权交易系统网上操作指南:(http://www.hasggzy.com/EpointWeb/InfoDetail/?InfoID=995abe66-316d-46f4-ac3d-dcbc41b495dc&CategoryNum=005007);如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存有疑问,可咨询国泰新点技术支持,联系人:陈超,联系电话:13770370470。 (二)公告期满,交易中心将会同转让方根据报名结果,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符合条件的,交易中心将于2020年6月11日17:30前在淮安市产权交易系统上发送“资格审查合格通知”、“报价账号及密码”。 (三)交易方式:若征集到两名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电子竞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若只征集到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经批准后,可采取以不低于转让底价的价格与意向受让方协议转让。 (四)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项目保证金应当采用转账、网银等非现金形式缴纳至各标的指定账号(不支持微信、支付宝、社保卡等转账),意向受让方应在“资格审查合格通知”规定的时间内,按照不同标的规定的保证金额足额支付相应竞价保证金(打款时需备注项目名称)。无需换取收据。保证金的缴纳主体必须是意向人本身。 账户名称: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安分中心 账号:意向人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点击“网上报名”中对应标的,在“报名信息”的“保证金子账号”板块中获取账号信息。 开户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淮安楚州开发区支行 开户行地址:淮安市淮安区华西路28号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一楼 注:缴纳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85189618 2.保证金退还:保证金为无息退还。未成交人自成交公告发布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人的竞价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缴清各项费用后退还。 (五)竞价说明:竞价时间:详见资格审查合格通知;竞价地点:网络竞价(意向受让方无需到交易中心)。网址:(http://222.184.89.82:8001/hajj)。 (六)意向受让方须在成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合同,受让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的全部租金。本次转让产生的相关税费由交易双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 (七)合同租金的计算方式:第一年租金为竞价价格。详见标的基本情况。 (八)交易服务费支付: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安分中心按照《省物价局关于降低全省国有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费﹝2017﹞231号)文件向出让方和意向受让方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计费金额(成交金额)以五年的租金总额计算。 (九)本公告涉及所有价款均为人民币。 三、特别提示: 1.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的简要说明,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安分中心不承担标的的瑕疵保证。意向受让方应仔细了解转让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及合同样本中相关条款要求。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实地查看、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2.成交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合同、付清第一年租金及承租押金。如不及时签订合同及缴款,视为弃标,转让方有权宣布废标。弃标人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且转让方有权不允许弃标人参与本项目下次竞标。转让方有权要求弃标人赔偿因其弃标造成的损失,即弃标价与最终成交价的差额。转让方和有关部门有权将弃标人的不诚信行为报信用管理部门。 |
|||||||
备查文件 |
批准文件 |
|||||||
产权证明 |
||||||||
评估报告 |
||||||||
租赁合同 |
||||||||
联系方式 |
转让方 |
联系人:李钢 |
电话:13801407272 |
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关天培路155号翡翠城29号楼117号房 |
||||
交易中心 |
联系人:蔺晓莲 |
电话: 85189618 |
地址:淮安市淮安区华西路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