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太和区大薛街道办事处朝阳至秦沈高铁凌海南站铁路联络线锦州北站三屯村穿村排水渠水害整治工程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4年07月16日 14:09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朝阳至秦沈高铁凌海南站铁路联络线锦州北站三屯村穿村排水渠水害整治工程 | ||
品目 | 工程/构筑物施工/公共设施施工/市政公用设施施工/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 | ||
采购单位 | 锦州市太和区大薛街道办事处 | ||
行政区域 | 太和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16日 14:09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7月17日至2024年07月23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辽宁隆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凌河区解放东路32-7号)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7月29日 09: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辽宁隆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凌河区解放东路32-7号) | ||
预算金额 | ¥255.8046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季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940695657 | ||
采购单位 | 锦州市太和区大薛街道办事处 | ||
采购单位地址 | 锦州市太和区锦义街18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先生0416-4668609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隆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锦州市凌河区解放东路32-7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季女士,0416-3486888 13940695657 |
项目概况
朝阳至秦沈高铁凌海南站铁路联络线锦州北站三屯村穿村排水渠水害整治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隆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凌河区解放东路32-7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LS-2024-055
项目名称:朝阳至秦沈高铁凌海南站铁路联络线锦州北站三屯村穿村排水渠水害整治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5.8046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5.8046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朝阳至秦沈高铁凌海南站铁路联络线锦州北站三屯村穿村排水渠水害整治工程(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扶持中小微型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
合同履行期限:90天(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工程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建造师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格证书(相关专业),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证;3.3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7日 至 2024年07月23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隆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凌河区解放东路32-7号)
方式:现场领取或线上领取,售出不退。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或单独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递交至辽宁隆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凌河区解放东路32-7号),如供应商无法到现场进行领取的,请将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材料的电子版按序号顺序以PDF格式发送至邮箱:2191220272@qq.com,注明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并电话告知项目联系人13940695657)予以确认。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隆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凌河区解放东路32-7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2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隆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凌河区解放东路32-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锦州市太和区大薛街道办事处
地址:锦州市太和区锦义街189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0416-46686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隆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凌河区解放东路32-7号
联系方式:季女士,0416-3486888 139406956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季女士
电 话: 13940695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