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采购移动警务终端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2月1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移动警务终端技术要求:
一、参数要求
(1)网络制式:5G全网通,双卡双待;
(2)处理器:八核处理器,主核频率不低于3.1GHz;
(3)运行内存(RAM):不低于8GB;
(4)内置存储(ROM):不低于256GB;
(5)电池容量:不低于4400 mAh;
(6)摄像头:后置摄像头合并像素不低于8000万像素;
(7)充电功率:支持最大充电功率不低于66W;
(8)蓝牙:蓝牙v5.2及以上;
(9)定位系统:支持GPS,GLONASS,北斗,Galileo,支持A-GPS;并支持通过技术改造实现单北斗定位功能,须承诺供货完成后180天内完技术改造。(投标时须出具技术改造承诺函)
二、基本要求
1、安全要求:
(1)符合《GA/T1466.1-2018智能手机型移动警务终端第1部分:技术要求》中多模式终端(个人普通终端和增强受控终端)的有关规定,并通过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的检测(投标时须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
(2)满足辽宁省公安厅移动警务接入要求并已完成省厅适配,可兼容交警局现有移动警务终端加密卡及蓝牙打印机并可正常接入辽宁公安移动警务系统网络;
(3)设备零部件未使用国家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审查中发现存在严重网络安全隐患的相关厂商产品;
2、系统要求:
(1)双模系统,两个模式分别为个人普通终端模式和增强受控终端模式;各模式独立运行,可互相切换;
(2)各模式分别有独立的、差异化的人机交互界面,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桌面、状态栏、快捷面板、锁屏、安装应用界面;
(3)各模式分别有独立的文件系统且彼此隔离,不能互相访问;
(4)模式间的进程彼此隔离,不同模式中的进程互不可见;各模式下进程生成的数据彼此隔离,不能互相访问;各模式下存储区应彼此隔离,不能互相访问,清除一个模式的数据,不应影响其他模式下数据;
(5)各模式支持独立设置解锁方式和解锁密码;
(6)应用在各模式独立的文件系统下安装、运行和管理;各模式下的应用及依赖的运行库相互隔离,且仅能在自身所在的模式下运行,不能跨模式访问,不能进行跨模式消息传递;
(7)各模式的网络接入彼此隔离,不能跨模式接入网络。仅能在一般受控终端和增强受控终端模式下接入无线专用传输链路;
(8)各模式下的外围接口单独管控,不能通过蓝牙、NFC 等外围接口进行模式间数据摆渡,不能通过外接存储设备进行模式间数据摆渡;
(9)各模式的用户数据彼此隔离,不能互相访问,包括但不限于电话本数据、通话记录、短信数据和彩信数据;各模式的文件类用户数据彼此隔离,不能互相访问,包括但不限于图片、视频、音频和文档。
三、服务要求
1、质保要求:
整机质保期为1年。
2、服务要求:
(1)碎屏保修期限:3年
(2)服务提供:终端原生产厂商提供服务;
(3)维修范围:3年内不限次数碎屏原厂更换,碎屏服务有效期内(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手机屏幕因意外(碰撞/跌落/挤压)造成破碎,可不限次数免费更换原装屏幕组件,无任何额外费用。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60日内供货,180日内完成技术改造。
付款条件:项目全部完成,验收合格,出具全额发票后支付合同价款10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履约地点: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