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裕采G2020F733-1
二、项目名称:裕安区院感管理和医学影像系统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第一包:裕安区院感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鑫智慧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蜀山新产业园区开福路西湖光路南科研办公楼4楼401-405室
中标(成交)金额:大写:叁佰贰拾柒万捌仟陆佰元整;小写:¥32786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裕安区院感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服务范围:裕安区22套院感管理系统系统建设及配套安装一线品牌智能红外测温门或测温仪共26套(含4T硬盘),性能符合疫情防控要求。 服务要求:1)技术设计与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院感质控及采购人提出的行业管理的需求。数据项和指标项的来源、计算口径均需遵循《医院感染监测基本数据集及质量控制指标集实施指南 2016版》的要求;为确保系统研发质量达到基本的专业要求,系统中的各指标必须能通过《医院感染信息化监测现场检查量表2017版》的检查要求。2)涉密信息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维护应当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要求进行。3)项目建设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及工作要求进行建设。 4)接口标准化、通用化、开放性,符合国家院感质控及六安市裕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要求,无论是本公司还是其他公司信息系统,也无论是建设周期内、周期外都应该及时对接。5)合同要求之外的,但与本次信息化平台质量相关的必要功能必须附加实现。6)区中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具备接入条件时,成交供应商无条件免费接入;区域内后续增加接入医疗机构时,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予以优惠实施。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 服务标准: 满足各项功能并符合行业各项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夏静芳、李家兵、陈宏前、林如群、张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规定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新宏工程造价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中市街道健康苑小区11号楼2单元705室,联系电话:0564-3307332。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裕安区政府采购中心处提出投诉。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六安市裕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 址: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平桥路六安市第九中学对面
联系方式:0564-32672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安徽新宏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中市街道健康苑小区11号楼2单元705室
联系方式:0564-330733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64-3307332
十、附件
1.招标文件
2. 成交供应商《中小企业投标声明函》
3.成交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4.成交供应商《报价表》
5.主要标的信息
六安市裕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安徽新宏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9日- 裕安区院感管理和医学影像系统建设项目.pdf
- 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jpg
- 裕安区院感管理和医学影像系统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中标公示.pdf
- 报价表.jpg
- 中小企业投标声明函.jpg
- [裕采G2020F733-1]裕安区院感管理系统建设项目.LAZF
- 主要标的信息.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