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平公资采202423号】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郏县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监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50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2/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12-38
预算金额50万元
招标公司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联系人邢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中豫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女士15136980570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04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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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郏县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监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潜在投标人下载文件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pdsggzy.com/)“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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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2023-12-38 | |||||||||||||||
2、项目名称: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郏县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监理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5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5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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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监理范围:郏县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项目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全部施工内容。服务内容:传统建筑修缮、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施工全过程跟踪监理服务。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3招标范围:工程施工阶段、保修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5.4计划工期: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 5.5质量要求:合格 5.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5.7建设地点:郏县境内。 | |||||||||||||||
6、合同履行期限: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应按文件要求提供相应声明函。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3.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拟任总监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在本单位注册; 3.4、拟任总监、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投标人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关系(须提供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2023年01月份以来不少于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网上查询截图); 3.5、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按照《郏县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郏财字[2022]35号)要求,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后附件:郏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3)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1)按照财库〔2016〕125号文,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时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人信用情况,如有不良情况,按无效标处理。 (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3年12月25日 至 2024年01月04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潜在投标人下载文件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pdsggzy.com/)“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10814.jhtml | |||||||||||||||
3.方式: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EGP版本招标文件;投标企业未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电子招投标系统下载EGP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于系统内无法上传。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网址:http://www.pdsggzy.com/)指定位置加密上传。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4年01月0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郏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2.各投标人如有异议可通过平顶山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在线提出质疑(异议)、投诉。 3.“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4.监督单位: 监督部门:郏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11410425005492139Q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375-5162686 监督单位:郏县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250054921046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75-5152805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地址:平顶山市郏县行政路东段行政综合服务楼 | |||||||||||||||
联系人:邢先生 | |||||||||||||||
联系方式:15237566656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中豫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三环路283号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7号楼-4号 | |||||||||||||||
联系人:杨女士 | |||||||||||||||
联系方式:15136980570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 |||||||||||||||
联系方式:151369805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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