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项目概况
运营站点:总站污水量1200吨/天,感染科楼污水量100吨/天及检验科污水量2吨/天,检验科实验室污水预处理
运维范围:本项目采购预算包含但不限于药剂费、人工费(含人工工资、保险费、交通费、福利待遇、劳保用品)、设备维护维修保养费、耗材更换、污水站的污泥及栅渣清理、管理费及利润、税金等费用。不含污水站的污泥(含水率60%)及栅渣处置转运费、第三方水质抽检检测费及运营期间设备运行水电费。
处理工艺流程
(一)1200吨/天污水总站工艺流程图
浏阳市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总站主体工艺采用“格栅池+调节池+水解酸化池+二级接触氧化池+斜管沉淀+二氧化氯消毒”工艺,具体流程方框图如下。
 
污水总站工艺流程图
(二)100吨/天感染科楼污水站工艺流程图
浏阳市人民医院感染科楼污水处理站主体工艺采用“格栅池+预消毒调节池+水解酸化池+二级接触氧化池+斜管沉淀+二氧化氯消毒”工艺。
(三)2吨/天实验室污水装置工艺流程图
1、工艺流程图
 
实验室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图
(四)污水进出水标准
设计进水指标
医疗废水来源成分有致病菌、有毒有害的物理化学污染物,放射性污染,大量病原细菌等,来源复杂。主要污染物为CODCr、NH3-N、BOD5、SS和粪大肠杆菌。参照《 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9-2013)中的类比调查数据可知,医疗废水污染物的产生浓度见表1.3.1-1。
表1.3.1-1  医疗废水污染物产生浓度
项目
CODCr(mg/L)
BOD5(mg/L)
SS
(mg/L)
氨氮(mg/L)
粪大肠菌群
(个/L)
污水浓度范围
150~350
80~150
60~120
10~50
1.0×106~3.0×108
平均值
300
100
100
30
1.6×108

设计出水指标
本项目污水主要为浏阳市人民医院在正常营运过程产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排放水,本项目污水处理站设计出水水质见表1.3.2-1。
表1.3.2-1设计出水水质一览表
项目
CODCr(mg/L)
BOD5(mg/L)
SS
(mg/L)
动植物油(mg/L)
粪大肠菌群
(个/L)
设计出水水质
≤250
≤100
≤60
≤20
≤5000

本项目出水按《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要求执行,项目外排废水符合环评批复和排污许可证相关要求再排入道吾山路市政污水管网(终端已建有正常运行的二级污水处理厂——浏阳市污水处理厂),同时必须符合市政管网纳管水质要求。
二、相关标准:
本项目出水按《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要求执行,项目外排废水符合环评批复和排污许可证相关要求再排入道吾山路市政污水管网(终端已建有正常运行的二级污水处理厂——浏阳市污水处理厂),同时必须符合市政管网纳管水质要求。
三、技术规格:
/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服务期限:一年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具体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浏阳市人民医院污水处理总站、感染科污水站及检验科污水设备。
服务范围
从污水站格栅池到污水站排放口出口范围内的污水处理设施、设备、工艺管道、药剂投加、污泥清理等日常运行和维护。不含污水站污泥及栅渣处置转运、第三方水质抽检的检测费及运营水电费。
服务内容
1、负责污水站日常运营管理,设备正常运行、维护、保养、维修,所有为保证达标排放合法使用的化学药物与试剂采购等。
2、不得将该项目转包给第二承包人。
3、投标人在中标后,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须积极配合采购人,进场完成污水站的运营交接工作。
4、在运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污水处理站设备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5、须拥有专业售后维修保障团队,配备:高级废水工程师、环保工程师、自动监控(污废水)运行工、售后服务、水质检测工程师等,定期对医院污水站设施设备进行巡检,具备完善的售后维修管理机制,提供人员资质证书及过往项目污水处理设备售后维修记录凭证。
6、在运营期间,保证采购人的设备设施完好无损,正常运行,严格按照处理工艺执行,不得改变,保证污水处理水质达标。如造成设备设施损坏,必须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彻底整改。
7、医院污水站运行过程中有废气产生,投标人须具备污水站废气处理能力,经处理后废气达标排放,提供过往污水站运营服务项目废气处理后经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废气检测报告。
8、负责项目运行所需的原料采购、存放、安全管理及正常使用。
9、在确保污水处理排放达标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各种能源(水、电、气等),严格落实各项检查制度,严禁设备空载运转,尽可能降低运营成本。
10、污水处理站的运行日志、监测记录、维修记录、污水排放记录表等必须由中标人详实记录并妥善保存,并将合格的监测报告一起按要求完整移交给采购人主管部门存档。
11、在运营期间,需负责医院污水处理污泥、栅渣清理工作,投标人需具备污泥处理经验,提供过往污水站污泥处理项目业绩合同。
12、达到环境保护的要求,避免和减少二次污染,要求改善劳动卫生条件,贯彻安全生产和清洁文明生产的方针。避免人体与有害物质直接接触,加强个人防护。
13、污水站操作人员必须符合采购人要求,所有污水站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污水处理站及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采购人管理人员检查和监督。
14、投标人设立专门的应急保障队伍,拥有完善的应急处理机制,具备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针对医院污水处理站运营过程中突发事故(如:环保突击检查、特大暴雨防治等)进行过实地应急演练,提供医院污水处理站应急处理实操场景记录及演练说明等证明材料。
15、人员管理要求:从事设施运营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岗位专业培训并通过考核后上岗。医院污水站须配备不少于3名现场操作人员。所有人工费由中标人承担,人工费包含但不限于工资、年终福利、节假日补贴以及差旅、餐费、住宿补助等。中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的安全及保险责任(包括人身意外伤亡等)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16、投标人具备完善的运营服务机制,对运营服务项目进行定期巡检回访,提供过往污水站运营服务项目的运行台账凭证、纳管的水质检测报告及经客户签字盖章的满意度调查表。
17、运营管理合同到期后,中标人应将所有资料无条件移交给招标人,且保证资料的真实与完整。运营管理合同到期后,中标人应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及设备设施等资产的完整性。
运营服务
1、制定完善的运营管理网络机构图表。
2、明确的承包责任条文,含对当地环保管理机构的承诺以及对发包方的管理、运营承诺等。
3、建立健全的考核制度。
4、建立健全的运营参数及设备完好率,记录考核交接班制度。
5、保证污水处理系统正常运行使用,保证出水水质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现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排放标准,以及市政管网纳管水质要求。
设备仪表运营维修、保养制度
1、建有设备保养清单,明确设备保养内容及制度。
2、设备完好率记录和检修计划申报表。
3、设备保养记录,含材料消耗记录。
4、仪表保养检验记录。
5、电气设备的运营及安全可靠性记录。
6、制定完善的设备仪表运营完好性考核和奖惩制度。 
现场管理 
1、加强日常检查巡视,防止跑、冒、滴、漏。
2、对管路、水箱、阀门等进行日常维护和定期检修。
3、确保门、窗、地面、玻璃等设施无破损残缺,能正常使用。
4、定期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清通、养护及清除污垢,保证排水系统通畅。
5、对电气设备定期巡视维护和重点检测。
6、加强日常巡查,污水站使用的照明灯具、线路、开关保证完好,确保用电安全。
7、及时发现并解决故障,维修合格率100%,设备完好率 100%。
8、应每天进行进出水水质检验。 
资料管理
进出水量、日常运营、维护维修、人员在位、水质检测等资料齐全,保证交给甲方的各项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完好性、及时性。 
污水排放要求 
合同期内,保证出水水质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当上述标准和规范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表2中预处理排放标准的要求及相关标准,同时必须符合环保、市政综合排放及纳管要求。
现场项目组人员安排
岗位人员安排
为保证废水处理站的稳定运行和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在运营期间,中标单位现场人员不得少于3人。
人员基本要求
(一)运营人员
1、身体健康,经过严格培训考核,具有上岗相应资格和丰富的类似污水处理工作经验;
2、能熟练掌握检验检测设备,准确及时检验和监测进出水水质;
3、必须具有处理突发水污染事故的能力。
4、具有有限空间作业资质。
(二)电气机修人员
1、具有电工证,具有机电维修能力。
(三)管理人员
1、身体健康,本科以上学历;
2、负责污水站的运行管理;
3、负责制定污水站运营管理所有制度并监督执行;
4、负责与环保局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协调沟通能力。
六、验收标准:
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七、其他要求:
其他要求及说明
1、付款方式:按每季度结算一次,中标人凭采购人确认的人员在位情况、日常运营台账、进出水量记录、水质检测报告,并开具正规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再依合同办理支付。
2、服务时间及地点:
服务时间:一年(具体服务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药剂费、人工费(含人工工资、保险费、交通费、福利待遇、劳保用品)、设备维护保养费、耗材更换、污水站的污泥及栅渣清理、管理费及利润、税金等费用。不含污水站的污泥及栅渣处置转运费、第三方水质检测费及运营期间设备运行水电费。
4、站内设备的维护与维修指:单次维修维护费用在2000元以下的设备维护维修与整机更换由中标方支付;超出2000元/台次的由中标方出具(维修/采购)申请单,采购方核准(维修/采购)内容属实后,由采购方支付;由于人员不在位、业务不熟练、运营维护不当造成的设备维修或更换,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5、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本项目不组织统一踏勘,考虑本项目的专业性、复杂性的环境,由投标人自行到现场踏勘。投标人必须清楚了解本项目的设备设施技术状态和参数、运营服务范围,了解和熟悉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以及相关要求,以便编制投标文件,充分考虑项目运营服务过程中的相关责任及风险。
6、运营过程中,因中标人污水处理达不到相关行业或国家标准,导致采购人承担民事或行政责任的相关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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