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4502002821021023001
预算金额2003.09万元
招标联系人肖经理0772-6812166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正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莫瑞昕0772-250963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现就鹿寨县鹿寨镇窑上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二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鹿寨县鹿寨镇窑上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二期工程
二、项目招标编号:E4502002821021023001
三、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加强占补平衡补充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68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补足耕地数量与提升耕地质量相结合落实占补平衡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6〕8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整治工程营业税改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过渡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7〕19号)、《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8号)、《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建〔2012〕15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切实加强补充耕地质量建设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5〕1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土地开垦项目管理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2〕6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整治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桂国土资发〔2011〕2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整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桂财建〔2010〕24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整治专项资金县级财政审核报账管理办法》(桂财建〔2010〕20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引导和规划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治项目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8〕1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增耕地核定技术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19〕288号)等文件精神,为具体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以《鹿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和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为指导,通过项目的实施,可以有效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土地生产力、增加耕地有效面积,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参与项目实施,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社会资本方做为项目投资人。
2.项目规模:
鹿寨镇窑上村行政范围,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宜耕后备资源开发(土地开垦)项目,预计新增水田面积约324.37亩,新增旱地面积约42.27亩。建设地点位鹿寨县鹿寨镇窑上村。
3.招标范围及要求:
本项目属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宜耕后备资源开发(土地开垦)项目,(1)由中标投资方负责项目的投资、设计、施工及后续服务工作(包括项目潜力调查、可研、测量、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招投标、竣工材料编制、新増耕地确认材料编制等技术服务工作和工程施工、工程复核、耕地质量等级评定、新増耕地后期管护等)。(2)由中标投资方组织具有相应项目资质的单位实施各项工作。
其中施工包含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和其他工程,其主要内容有:
①土地平整工程:主要对项目区内实测地类为旱地或园地的地块进行地表清理、表土剥覆、田块平整、构造犁底层、田坎修筑、土地翻耕、土壤培肥。
②灌溉与排水工程:主要是进一步完善水利等工程设施,提高项目区灌溉保证率。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有新建农渠、新建排灌渠、新建农沟等。
③田间道路工程:主要是进一步完善田间道路网络,以提高道路通达率,为机械化耕作奠定基础。
④其他工程:项目标志标牌等。
4.质量要求:必须通过各级主管部门竣工验收,达到合格等级。
5.项目建设期限:270日历天。
四、项目总投资上限价:人民币2003.09万元。
资金来源:社会资金。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国内注册(指按有关规定要求核准登记或注册的)达到本项目服务要求的投资人,投资人应具有与本项目适应的资金保障能力及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投标单位,不得参与招标活动。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最多由 2 家投资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
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③组成的联合体,不得再与其他投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④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⑤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和责任。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潜在投标人于2023年 5 月23日北京时间9时00分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20日),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网站)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的提交及不见面开标说明
7.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评标。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公告第7.2款递交投标文件。
2023-06-14 10:00
7.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3未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字证书(CA)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数字证书(CA),具体登记方法请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字证书(CA)交叉互认平台(http://ggzy.jgswj.gxzf.gov.cn/gxggzy/CAhrpt/CAlogin.html)。
7.4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到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地点,也可以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用CA数字证书进行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
其他:/
7.5如使用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投标截止公布投标人名单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点击进入投标文件解密环节,解密时间为60分钟。在解密时间结束前投标人须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http://202.103.240.162:8072/BidOpening)使用个人CA数字证书签到,并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投标文件。
7.6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登录方式:各投标人使用IE浏览器(IE11版本)打开登录页面(登录地址:http://202.103.240.162:8072/BidOpening),使用CA锁或“桂交易移动CA”登录。如首次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请根据登录页面的帮助手册设置浏览器及安装网上开标直播插件。使用“桂交易移动CA”投标的操作流程,详见“桂交易移动CA”APP下载。
7.7以“桂交易移动CA”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的“桂交易移动CA”证书解密,以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CA证书解密。
八、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鹿寨)网站(http://ggzy.jgswj.gxzf.gov.cn/lzxggzy/)(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
九、交易服务单位: 
鹿寨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十、监督部门及电话: 
    鹿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772-6812750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
鹿寨县汇一联城市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
广西正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鹿寨县城南新区桂园路汇一联商务楼九楼
 
地 址:
柳州市海关南路6号东堤新都一区74号
邮 编:
545600
 
邮 编:
545005
联 系 人:
肖经理
 
联 系 人:
莫瑞昕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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