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jzftzsjfh-202301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克瑞斯工程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沈潼18036265619
公告正文
邗江区政府投资审计中心2023年第1次审计复核项目采购审计服务单位招标公告

江苏克瑞斯工程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扬州市邗江区政府投资审计中心的委托,就其邗江区政府投资审计中心2023年第1次审计复核项目实施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与投标。

项目概况

邗江区政府投资审计中心2023年第1次审计复核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2月1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JZFTZSJFH-202301号

项目名称:邗江区政府投资审计中心2023年第1次审计复核项目

项目概况:本次招标为个标段。

标段一含三个项目,合计审计复核送审金额约1928.33万元,其中,邗江区西区新城高级中学中间河道两侧水土保持工程(绿化)1260.51万元;扬子江北路街景立面整治工程施工一标段送审金额约389.43万元,甘泉街道香巷村三产用房建设项目送审金额约278.39万元。

标段二含三个项目,合计审计复核送审金额约1959.45万元,其中,古运河西岸景观及道路提升工程1108.6万元;焦巷路提档升级工程施工项目送审金额约419.85万元;公道镇街巷改造外墙出新工程送审金额约431万元。

标段三含三个项目,合计审计复核送审金额约1916.56万元,其中,908地块项目供电工程1327.66,新庄二村1-15号楼屋面维修工程送审金额约301.6万元,四季园小区春竹苑三标段1-15号楼屋面维修工程送审金额约287.3万元。

招标需求:

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的项目组成员要求不少于4名审计人员组成。

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土建专业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剩余成员至少再包含两名土建专业审计人员、一名安装专业审计人员。(所有人员均需提供证明人员具备能够完成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注:相应参与各项目前期造价咨询服务的中介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具体详见项目需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自行进行现场勘察以获取投标的相关信息。

二、审计费用支付

1.审计复核费用依据复核核减率(复核核减率=复核核减额/复核送审金额)进行分档计费,协审费用具体计算方法为:应支付工程结算审计复核协审费用=(复核送审金额*基本费率+复核核减额*3.5%*考核系数。实际支付的复核审计费用不得超过复核核减额的60%

结算审计复核协审费用费率表

级数

复核核减率

基本费费率

1

不超过2%(含)

0.8‰

2

2%-5%(含)

1.0‰

3

5%以上

1.2‰

实际支付的复核审计费用不得超过复核核减额的60%

项目完全实施结束后,结合付费计划与预算安排支付。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提供下列材料:

①项目组成员具体信息: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的项目组成员要求不少于4名审计人员组成。

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土建专业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剩余成员至少再包含两名土建专业审计人员、一名安装专业审计人员。(所有人员均需提供证明人员具备能够完成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以上人员均需提供证明人员具备能够完成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②针对本工程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申请资格审查人简介

具备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信用评价等级3A及以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参加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在扬州设立固定办公场所证明材料(提供租房合同或房产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在扬州未设立固定办公场所的投标人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须提供投标人近三个月内(2022年11月至20231月)任意一个月为项目组所有成员和授权代表人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单位不在《扬州市 2021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

2.审计复核项目投标人可选择其中任何一个标段投标,也可多个标段兼投,但投标供应商只能按开标顺序中其中一个标段,不得兼中,如投标人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文件须分别制作密封。现场按照标段顺序依次开标(开标顺序为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以此类推)。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申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210日至2023215

2.地点: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网站

3.方式:招标文件在“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网站”上下载,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投标人参加确认函》,格式自拟,并按要求回复(电子邮箱:1015546323 @qq.com,联系电话:18036265619),同时需与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投标人参加确认函》,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23215下午17:00(北京时间)前如投标人未在截止时间前回复确认函,不得参与本次项目投标。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4.售价:3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

本次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

截止时间:2023216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江苏克瑞斯工程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扬州市邗江区玉箫路18号4楼

六、开启

时间:2023216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江苏克瑞斯工程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扬州市邗江区玉箫路18号4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 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投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以及编标、审标、跟踪审计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招标人提出,由招标人负责答复。

九、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称:扬州市邗江区政府投资审计中心

址:扬州市邗江中路465号

联系方式:0514-87983336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称:江苏克瑞斯工程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址:扬州市邗江区玉箫路18号4楼

联系方式:沈潼 18036265619

邗江区政府投资审计中心2023年第1次审计复核项目终稿.doc邗江区政府投资审计中心2023年第1次审计复核项目终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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