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芙蓉路校区1号2号7号学生公寓宿舍家具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750.00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1/06/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1bfahz01358
预算金额750.00元
招标公司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王康秀0551-66223642
中标公司安徽恒洋普实验设备有限公司750.00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芙蓉路校区1号2号7号学生公寓宿舍家具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2021BFAHZ01358
二、项目名称: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芙蓉路校区1号2号7号学生公寓宿舍家具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国峰,何顺荣,王传贵,周燕,龚玉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要素市场A区677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芙蓉路校区1号2号7号学生公寓宿舍家具采购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地址:合肥市芙蓉路632号
联系方式:0551-638621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662236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康秀
电话:0551-66223781、66223922
一、项目编号: 2021BFAHZ01358
二、项目名称: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芙蓉路校区1号2号7号学生公寓宿舍家具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恒洋普实验设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天长市汊涧镇工业园区A区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壹佰叁拾玖万贰仟叁佰元整(大写)(¥13923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天长市汊涧镇工业园区A区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壹佰叁拾玖万贰仟叁佰元整(大写)(¥1392300.00元)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组合家具 |
恒洋普 |
HYP-ZH03 |
1080 |
750元 |
(1)其他主要标的信息详见本公告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2)如与附件不一致的,以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国峰,何顺荣,王传贵,周燕,龚玉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要素市场A区677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芙蓉路校区1号2号7号学生公寓宿舍家具采购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地址:合肥市芙蓉路632号
联系方式:0551-638621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662236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康秀
电话:0551-66223781、66223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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