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公开、公正、公平地做好各项货物与服务的采购工作,进一步提高采购过程的透明度,有利于我校选择性价比更高的产品及更优质的服务,欢迎各供应单位本着务实友好的工作态度,积极参与,并做好成本核算,进行一次性报价。我校将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工作原则,对各供应单位所提供的资料,进行综合评议,择优选购。
为确保本次 比选 采购项目(采购信息编号: BX 2023007 )采购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各报价单位按照下述要求提供报价单等相关资料。具体要求及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1、本次报价为最终报价。所报价格应包含各项税费、 授权 服务费 等一切费用;
2、各报价单位根据附件一中所列的服务需求, 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报价;
3、报价时须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报价单、 产品资料 ; 如有与本项目相关的业绩案例请一并提供,作为本项目重要的评选依据;
4、付款条件: 合同签订后 20 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合同全款。 全部款项均以 “银行转账”方式予以支付。
5、如需了解更详细的项目技术需求,请与使用部门联系。
联系人: 孙 老师 ,联系电话: 021-38284498 ;
6、如需了解更详细的 比选 流程事宜,请与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联系。
联系人:仲老师,联系电话: 021-38284569;
7、请各报价单位在202 3 年 2 月 28 日上午 11:00时前, 将盖章签字后的 “报价单”(详见附件二),以及需提交的相关资料以扫描件方式发送至我校报价专用邮箱,邮箱地址: quotation@shmtu.edu.cn (link sends e-mail) ;报价邮件标题须用如下格式: BX 2023007 +公司名称,如未用校方规定的标题格式则视为废标。
8、 比选 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将通过发布 比选 公告的媒介以澄清或修改公告的形式发布。
9、中标结果将通过发布 比选 公告的媒介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天,公示期内如对中标结果有异议可向校方提出书面质疑。
10、公示期结束后向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双方须于30天内订立书面合同。
备注:
( 1 ) 如报价单位未使用附件内报价单,或报价单上没有签字盖章则视为无效报价。
( 2 ) 如不能满足第 4条付款条件,校方有权拒绝该报价。
( 3 ) 报价邮件附件内容至少包含报价单扫描件及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
( 4 ) 本项目报价总额 不得高于 16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