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交通医院庭院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第二次)
竞争性谈判公告
现就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青海省交通医院庭院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青海明信竞谈(工程)2023-068号
三、项目概况:
(一)控制价:69816.25元;
(二)计划工期:30日;
(三)工程质量保修期:一年;
(四)工程质量:合格。
四、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单位,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单位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其他资格条件: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单位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企业注册地不在青海省辖区内的企业,应提供《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登记册(施工企业)》完整内容。(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包括:省外进青建筑业企业承诺书、省外进青建筑业企业委托书、企业基本信息、企业资质情况、进青注册人员情况表、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登记情况。)
五、获取文件时间、地点及发售方式和售价
(一)获取时间: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04日(北京时间)
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北京时间)
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二)地点:西宁市城西区黄河路22号
联系人:曹女士
联系电话:0971-6310777
(三)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
网上购买,获取时需提供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统一社会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将以上资料扫描发送至本公司邮箱(qhmxgs@163.com)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同时将以上资料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留存备案。
(四)文件售价:300元/套(谈判文件售后不退,谈判资格不能转让)。
收款单位:青海明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黄河路支行
银行账号:1002201000350581(报名费及服务费专户)
行号:313851002101
六、报价截止时间、地点及递交方式
(一)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6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之前,逾期不再受理。
(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西宁市城西区黄河路22号(青海明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三)递交方式:现场密封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密封不合格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七、采购信息发布
本次采购公告在本项目采购公告将在《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八、谈判有效期:自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60天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青海省交通医院
电话:0971-7226123
地址:西宁市交通巷5号
2.采购代理机构:青海明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女士
联系电话:0971-6310777
联系地址:西宁市城西区黄河路22号
3.监督:
单位名称:青海省交通医院
联系电话:0971-6185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