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昆明市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昆明市食品药品认证审评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9/2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监督索引号530100001778009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开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和药物滥用监测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
2.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和报告工作。
3.根据省、市禁毒委关于开展药物滥用监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负责组织行政区域内司法戒毒机构、卫生自愿戒毒机构和社区美沙酮维持治疗机构开展药物滥用监测和报告工作。
4.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药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药物滥用监测报告和监测资料的收集、核实、评价、反馈和上报。
5.开展本行政区域内严重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的调查和评价;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药品、医疗器械群体不良反应事件的调查。
6.协助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对本辖区内开展药物滥用流行病调查;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做好相关宣传和培训工作。
7.开展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以下称“食品”)安全评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向上级报告辖区内食品安全信息。
8.负责受市局委托的食品(含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技术、质量审评与组织实施认证。
9.负责食品(含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注册、报批的初步技术审评工作,参与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生产和经营企业质量体系考核的现场考核工作。
10.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药企业医药政策法规、科技、新药开发等方面的技术、信息咨询服务工作。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两品一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
截止2023年11月30日昆明市不良反应监测中心通过国家监测系统共接收、评价“两品一械”不良反应报告16911份。其中药品不良反应报告12500份,每百万人口报告数达到1499,严重报告1265份,严重比例10.1%;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3435份,每百万人口报告数达到406份,收集、评价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976份,每百万人口报告数达到115份,收集、录入《药物滥用监测调查表》1056份。
2.药品零售企业“两品一械”飞行检查工作
全面推进飞行检查工作,为行政执法提供技术支持。2023年从全市4438家药品零售企业随机抽取20%进行飞检,共组织67个检查组,2676人次,对892家药品零售经营企业开展飞行检查,飞行检查覆盖率占昆明市药品零售企业数的20.1%,现场检查不通过企业66家(其中3家发现违法案件线索,已移交当地监管局调查处理)。发现风险隐患2741条,消除风险隐患2741条。其中对90家实施重点检查,检查内容涵盖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个内设机构,内设机构为综合办公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昆明市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昆明市食品药品认证审评中心)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昆明市食品药品认证审评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故《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昆明市食品药品认证审评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223.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3.8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2.62万元,下降9.1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2.62万元,下降9.1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3年退休1人,调出1人收入减少,项目经费按主管局和财政要求缩减。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昆明市食品药品认证审评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228.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0.01万元,占总支出的91.90%;项目支出18.52万元,占总支出的8.1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7.92万元,下降7.27%。其中:基本支出5.72万元,增长2.80%;项目支出减少23.63万元,下降56.06%;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3年退休1人,调出1人,增加退休、调出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等费用支出,基本支出增加,项目经费按主管局和财政要求缩减。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昆明市食品药品认证审评中心)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0.0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7.0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8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0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1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昆明市食品药品认证审评中心)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52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
1.“两品一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
(1)截止2023年11月30日昆明市不良反应监测中心通过国家监测系统共接收、评价“两品一械”不良反应报告16911份。其中药品不良反应报告12500份,每百万人口报告数达到1499,严重报告1265份,严重比例10.1%;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3435份,每百万人口报告数达到406份,收集、评价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976份,每百万人口报告数达到115份,收集、录入《药物滥用监测调查表》1056份。
(2)定期开展分析评价工作,及时上报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季度分析评价工作、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季度分析报告工作和《药物滥用调查表》季度核查工作。
每季度对医疗器械、化妆品监测数据进行分析研究,提取风险信号,提取医疗器械、化妆品风险信号工作30余条,对分析信号进行分析,提出意见,为上级监管部门提供可靠技术信息。
(3)坚持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AEFI死亡/严重报告进行现场核实、评价,及时有效的进行处置。今年共收到药品死亡病例2例,均在第一时间作出响应,及时开展死亡病例的核实、分析和评价工作。处置了1起药品不良反应聚集性事件、2起疑似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群体事件事件。共收到89例严重医疗器械报告,对其中部分严重医疗器械现场调查,形成调查报告。
2.药品零售企业“两品一械”飞行检查工作
(1)全面推进飞行检查工作,为行政执法提供技术支持。2023年从全市4438家药品零售企业随机抽取20%进行飞检,共组织67个检查组,2676人次,对892家药品零售经营企业开展飞行检查,飞行检查覆盖率占昆明市药品零售企业数的20.1%,现场检查不通过企业66家(其中3家发现违法案件线索,已移交当地监管局调查处理)。发现风险隐患2741条,消除风险隐患2741条。其中对90家实施重点检查,检查内容涵盖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
(2)加强组织领导,保障飞行检查工作顺利开展。一是修订并印发了《昆明市药品零售企业飞行检查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和《2023年昆明市药品零售企业“两品一械”飞行检查实施方案》,为更好的开展药品零售企业的“两品一械”飞行检查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确定检查重点,将执业药师履职情况、处方药规范销售管理情况等十方面进行重点检查内容;三是开展检查员廉政和保密教育,规范检查员行为,保护企业信息,至今未出现过泄密和损害企业利益的情况。
3.顺利完成省药监局抽派检查员工作
按照省局文件要求共抽取辖区内GMP、GSP、GVP检查员21人次,顺利完成省内药品生产企业和批发企业的检查,助力全省药品安全工作。
4.以点带面抓示范
“两品一械”监测哨点建设是落实国家药品安全战略,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措施。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两品一械”监测评价哨点医院工作,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推行“一线工作法”,成立工作组,主动指导服务基层监测单位先后到申报单位通过查阅台账资料、现场业务指导相结合的方式,深入了解医院开展“四项监测”工作情况,最终遴选确定盘龙区第一人民医院、寻甸县第一人民医院、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昆明同仁医院、官渡区小板桥中心卫生院作为首批市级监测哨点,2023年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通过经过主动申报、区县推荐、市级评审,参考近两年各单位监测工作开展情况,遵循统筹规划、布局合理、数量适宜、代表性强的原则,最终确定了五华区人民医院、西山区人民医院、官渡区人民医院、云南圣约翰医院、云南省昆明市寻甸县中医医院5家医院为第二批不良反应为监测哨点。
随后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针对药品不良反应上报率、上报数量、报告质量,哨点医院监测模式及药物警戒工作方法等组织10家哨点医院进行了专项培训。并要求各哨点医院要以落实药物警戒制度为目标,积极开展监测评价工作,探索监测新模式。形成以哨点医院为示范,以点带面全面发展模式。
5.强基固本提质量
为进一步加强规范化管理,持续保持提高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与评价的管理水平和质量保证能力,优化和规范“两品一械”监测工作程序,8月28日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顺利通过第三方认证机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现场评审,成为行业内全省第一家通过质量体系认证的市级监测单位。
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高度重视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建立了符合新形势下药品监管技术支撑需要的质量体系,制定了质量体系文件、操作规程、记录表格等文件。认证过程中,专家组采取调阅档案、查证记录等形式,逐一对中心质量体系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专家组成员一致认为,中心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范围清楚,部门职责明确、边界清晰、设置合理,沟通渠道畅通;体系实施过程中,已考虑应对的风险和机遇,实际运行与文件描述一致,监测评价服务结果满意度高。同意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通过质量认证是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2023年重要工作之一,是中心开拓进取,守正创新的重要举措。中心深知只有不断完善内部运行机制才能提升业务质量与工作效率。
6.督导检查促发展
2023年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昆明市辖区内三甲医疗机构药械质量安全专项进行整治,制定了整治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将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检查作为独立的一个检查组,对辖区内三级医疗机构开展为期7个月的药物警戒专项检查工作。
检查组通过对部分三甲医院进行了现场检查,听取各医疗机构汇报了本院监测工作开展情况,详细询问了门诊量,住院量、床位数等诊疗规模基本情况,通过查看资料、人员访谈、抽查报告、查看病例等方式对监测工作的制度建设、机构人员、质量管理、报告收集、分析评价、调查处置、宣传培训等方面进行认真检查,现场反馈检查情况,并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各医疗机构表示将对照检查组反馈意见,梳理问题,明确责任,确保整改到位。
通过专项检查,进一步增强了医疗机构的监测主体意识,为报告数量和质量的双提升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同时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在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将进一步形成定期通报、年度考核等制度,着力构建良好的药械化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机制,确保全市医疗机构不良反应监测责任落到实处,促进不良反应监测工作高质量发展。
7.多措并举建队伍
一是举办和组织“全市市级哨点医院“两品一械”监测评价业务座谈会”、“市级哨点医院“两品一械”、“昆明市药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会”监测评价业务会”对全市监测哨点医院进行“两品一械”监测工作的推进进行讨论和研究,二是深入基层,到石林县、嵩明县和云南省圣约翰医院开展“两品一械”监测业务知识和实操案例培训, 培训1000多人次,通过培训,全面系统地学习了“四项监测”知识,夯实了工作基础,改善和提高了自身理论知识与实战经验,促进 “四项监测”工作水平的提升。三是开展工作调研。结合“十四五”期间医疗器械重点监测工作,分别到昆明同仁医院、昆明市延安医院、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等多家医院开展交流调研,充分了解现阶段医疗机构内各项监测体系建设情况。四是召开昆明市药品零售企业“两品一械”检查员业务培训班和昆明市药品监管骨干座谈会,对全市从事“两品一械”监管工作的一线执法人员90余名,进行业务再熟悉、能力再提升训练。五是组织职工参加省审核查验中心能力提升培训3次,参加省药品评价中心GVP检查员培训3人。
8.科普宣传惠民心
组织了“5•25”爱肤日宣传、“6•26”禁毒日宣传活动、“监管科学 你我同行”药品科技活动周、“医疗器械宣传周”宣传活动各1次,通过培训助宣传、进社区、医院、学校等多种形式,利用粘贴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频等手段达到宣贯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法律、法规、普及了安全用药用械用妆、合理用药用械用妆的基本知识,提高居民群众药械妆安全科学素养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了药品安全社会共治、共享的浓厚氛围,夯实了药械妆安全性监测基础,为“健康中国”贡献了力量。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昆明市食品药品认证审评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8.5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17.92万元,下降7.27%,主要原因是:2023年退休1人,调出1人,基本支出减少,项目经费按主管局和财政要求缩减。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5.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56%。主要用于事业运行147.31万元,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物18.52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2.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3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7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4.98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7%。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8.0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5.30 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95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5.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6%。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15.67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昆明市食品药品认证审评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相比不变的主要原因:我单位无“三公”经费安排及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三公”经费安排及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昆明市食品药品认证审评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昆明市药品不良反应与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昆明市食品药品认证审评中心)为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故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昆明市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昆明市食品药品认证审评中心)资产总额4.9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92万元,固定资产3.07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3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44项,账面原值19.3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本部门不公开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为空表。
本部门不公开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预决算差异率减少19.45%,事业收入预决算差异率0%,经营收入预决算差异率0%,其他收入预决算差异率0%,年初结转和结余预决算差异率0%,人员经费预决算差异率减少15.24%,主要原因是2023年退休1人,调出1人,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昆明市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昆明市食品药品认证审评中心)-2023年公开决算表
监督索引号530100001778009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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