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吉木乃县吉木乃镇夏尔合特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96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6/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fcgj-zhzb2024088
预算金额96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鑫诚正昊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慧0906-6265016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26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28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吉木乃县吉木乃镇夏尔合特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8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CGJ-ZHZB2024088 
    项目名称:吉木乃县吉木乃镇夏尔合特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960000  
    最高限价(元):9586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吉木乃县吉木乃镇夏尔合特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96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新建毡房2座、木屋3座及配套设施:完善乡村旅游配套设施等。(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4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具有营业执照 ;
2、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及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投标具备法人身份证及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附相关证明材料或声明;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提供本单位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报告中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如供应商注册不满1年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附相关证明材料或声明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指供应商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两种缴纳凭据;本项目开标前6个月内(至少提供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本项目开标前 6个月内(至少提供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 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也需要按此项规定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和交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如供应商的社会保险为委托第三方代缴,还需同时提供供应商与第三方服务机构签署的服务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写明第三方为供应商代缴其社会保险);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 ,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 ,如在“信用中国” 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用中国首页-点击信用服务-查询、网页打印)、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15日至2024年06月26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8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6月28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必须可自主通过新疆CA申领渠道“新疆政务通”申请政采云平台可使用的CA设备,如原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CA,可与新疆CA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xinjiang.gov.cn/) 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 (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 ,以便开标时解锁。
6.投标保证金缴纳及确认时间: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标项号+投标保证金。以保函形式缴纳的按要求提供投标担保函。否则,届时其投标将被拒绝。
7.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
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 —“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供应商服务1号群:30349928 (如已加入1-11群,无需重复加入,十一个群联动直播) ,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木乃县吉木乃镇人民政府
地 址:吉木乃县
联系方式:189977947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鑫诚正昊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阿勒泰市东风路2区将军城三期1栋
联系方式:0906-62650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慧
电 话:0906-6265016
附件信息:
审-2024088-吉木乃县吉木乃镇夏尔合特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项目-磋商文件.pdf
333.9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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