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配套设施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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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2/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410-441481-04-01-975533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兴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联系人孙先生0753-3332785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广信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工
标书截止时间2025/01/01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01
公告正文
招标项目名称 | 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配套设施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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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配套设施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配套设施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配套设施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投标时间安排表
附件1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签署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的所有承诺均认为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 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承担工作内容: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联合体成员一名称:(盖单位章) 承担工作内容: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联合体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 承担工作内容: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联合体成员三名称:(盖单位章) 承担工作内容: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注: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方填写及盖章。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如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个数少于4家,相应盖章的位置可用“/”代表,不用重复盖章。 | |||||||||||||||||||||||||||||||||||||||||||||||||||||||||||||||||||||||||||||||||||||||||||||||||||||||||||||||||||||||||||||||||||||||||||||
相关附件
- 附件名称 1
上网稿-招标文件.pdf - 附件名称 2
上网图纸.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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