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芙蓉实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委外运营服务采购(2024.09-2027.08)招标公告
金额
35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6/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5万元
招标公司常德市芙蓉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人梁泽华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何冰0731-85162925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12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16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芙蓉实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委外运营服务采购(2024.09-2027.08)招标人为常德市芙蓉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芙蓉实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委外运营服务采购(2024.09-2027.08)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芙蓉实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委外运营服务采购(2024.09-2027.08)。
2.2招标范围:投标人根据招标人要求,在服务期内完成VOCs在线监控系统运维服务,并将监测数据、通过计算机平台、专用通讯网络快速、及时、准确地传输到上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平台。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2.3服务期限:36个月(约1095日历日)。
2.4项目投资规模:35万元(含税)。
2.5建设地点:常德市芙蓉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2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无拒绝或否定意见。(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公司如无法出具财务审计报告,可不提供)。
3.3业绩要求:/。
3.4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其开户银行在开标时间前3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提供的《企业信用报告》,《资信证明》或《企业信用报告》无不良记录。《资信证明》或《企业信用报告》函头如有指定收函单位的,应是本项目的招标人或投标人单位,向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单位指定收函的无效。
3.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7其他要求:
①投标主体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单位);投标人营业证照有效。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③投标人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编号。投标人不以基本账户为一般业务结算账户的,还须提供一个合法账户开户银行名称、账户名称及账号。该账户和账号为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约定的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项的唯一账号(所提供的账户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④投标人提供《投标人守法诚信承诺书》。
⑤投标人提供《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承诺书》。
3.8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2)对下列情形,招标人依法否决其投标资格,直至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①被列入烟草行业和湖南中烟不良行为供应商,且在禁止期内的。②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名单,且在有效期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和 “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且在有效期的。③被国家有关行政监管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或被一定期限内禁止参与新采购活动的。④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前三年生效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认定供应商存在单位行贿行为,或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行贿行为的(1.行贿认定数额在100万元以内,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一年内的;2.行贿认定数额在100(含)-500万元,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两年内;3.行贿认定数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三年的)。
(3)法律规定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7月12日17:00,每天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5.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长沙高新区尖山路39号中电软件园一期5栋8楼(湖南省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5.3获取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授权代表持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原件获取招标文件,或投标人以电子邮件方式(单位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及联系方式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542499698@qq.com)获取招标文件,否则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项目投标。
5.4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7月1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6.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湖南省老干部大学金秋楼10楼中航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相应开标室(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蓉园路6号)。
6.3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数量:投标人须提交投标文件一份正本,四份副本,一份电子文本(U盘形式),一起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电子投标文件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单位章。投标文件密封材料上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以及在开标日和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的说明。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提交一份单独密封的《投标函》及《服务费用清单》,并在信封上标明“《投标函》及《服务费用清单》”。
6.4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5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持附有法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议,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未出席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7.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潇湘交易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常德市芙蓉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监察审计部的监督,联系方式0736-7299790。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常德市芙蓉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芙蓉街道白马湖社区人民西路3333号(卷烟厂内)
联系人:梁泽华
电话:0736-7294517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高新区尖山路39号中电软件园一期5栋8楼
联系人:何冰(项目负责人)、汤瑶英、吴佳卉
电话:0731-85162925
电子邮件:542499698@qq.com
本招标项目 芙蓉实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委外运营服务采购(2024.09-2027.08)招标人为常德市芙蓉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芙蓉实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委外运营服务采购(2024.09-2027.08)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芙蓉实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委外运营服务采购(2024.09-2027.08)。
2.2招标范围:投标人根据招标人要求,在服务期内完成VOCs在线监控系统运维服务,并将监测数据、通过计算机平台、专用通讯网络快速、及时、准确地传输到上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平台。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2.3服务期限:36个月(约1095日历日)。
2.4项目投资规模:35万元(含税)。
2.5建设地点:常德市芙蓉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2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无拒绝或否定意见。(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公司如无法出具财务审计报告,可不提供)。
3.3业绩要求:/。
3.4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其开户银行在开标时间前3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提供的《企业信用报告》,《资信证明》或《企业信用报告》无不良记录。《资信证明》或《企业信用报告》函头如有指定收函单位的,应是本项目的招标人或投标人单位,向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单位指定收函的无效。
3.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7其他要求:
①投标主体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单位);投标人营业证照有效。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③投标人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编号。投标人不以基本账户为一般业务结算账户的,还须提供一个合法账户开户银行名称、账户名称及账号。该账户和账号为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约定的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项的唯一账号(所提供的账户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④投标人提供《投标人守法诚信承诺书》。
⑤投标人提供《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承诺书》。
3.8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2)对下列情形,招标人依法否决其投标资格,直至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①被列入烟草行业和湖南中烟不良行为供应商,且在禁止期内的。②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名单,且在有效期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和 “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且在有效期的。③被国家有关行政监管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或被一定期限内禁止参与新采购活动的。④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前三年生效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认定供应商存在单位行贿行为,或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行贿行为的(1.行贿认定数额在100万元以内,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一年内的;2.行贿认定数额在100(含)-500万元,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两年内;3.行贿认定数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三年的)。
(3)法律规定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7月12日17:00,每天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5.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长沙高新区尖山路39号中电软件园一期5栋8楼(湖南省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5.3获取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授权代表持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原件获取招标文件,或投标人以电子邮件方式(单位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及联系方式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542499698@qq.com)获取招标文件,否则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项目投标。
5.4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7月1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6.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湖南省老干部大学金秋楼10楼中航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相应开标室(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蓉园路6号)。
6.3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数量:投标人须提交投标文件一份正本,四份副本,一份电子文本(U盘形式),一起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电子投标文件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单位章。投标文件密封材料上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以及在开标日和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的说明。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提交一份单独密封的《投标函》及《服务费用清单》,并在信封上标明“《投标函》及《服务费用清单》”。
6.4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5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持附有法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议,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未出席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7.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潇湘交易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常德市芙蓉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监察审计部的监督,联系方式0736-7299790。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常德市芙蓉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芙蓉街道白马湖社区人民西路3333号(卷烟厂内)
联系人:梁泽华
电话:0736-7294517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高新区尖山路39号中电软件园一期5栋8楼
联系人:何冰(项目负责人)、汤瑶英、吴佳卉
电话:0731-85162925
电子邮件:54249969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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