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hcg-201908280101
预算金额9600.00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长沙火车南站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安保力量服务采购合同公告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YHCG-GK-201908280101-1

采购人(全称):  长沙火车南站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恩安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安保力量服务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 YHCG-201908280101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安保力量服务采购 物业管理服务 详见采购需求 1 2304000
 合计金额小写: 2304000
 合计金额大写:贰佰叁拾万零肆仟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说明:以下分项报价表中的单价指每人每年的费用,数量指人数,总价指年总费用。

2价表

项目编号:YHCG-201908280101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分项名称

单位

规格型号

品牌场地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1

保安人员工资

/

/

40

38400.00

1536000.00

保安人员3200//

2

保险费用

/

/

40

12516.00

500640.00

2019年的最低标准为1043//

3

福利补贴费用

/

/

40

840.00

33600.00

包含节假日福利费和寒暑费补贴;单价为70//

4

食宿费用

/

/

40

3600.00

144000.00

包含住宿费和伙食费;单价为300//

5

服装费用

/

/

40

1200.00

48000.00

包含执勤服装及配套装备;单价为100//

6

设备、物资费用

/

/

40

240.00

9600.00

含对讲机、执法装备等;单价为20//

7

利润、税费、管理费用等

/

/

40

804.00

32160.00

其中税费为一般纳税人差额纳税

合计报价

2304000.00

全年合同总费用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19-11-28 —— 2020-11-27

3.2 履行地点:长沙火车南站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甲方根据安保服务需要向乙方提供安保服务需求,乙方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安排服务人员到甲方所需服务地点提供安保服务。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92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92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92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92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92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6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92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7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92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8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92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9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92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10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92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1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92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1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92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7,说明:,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东风支行(湖南恩安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43001501570052503825)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一)安保人员培训要求

1.新到安保队员需提交由乙方培训的岗前培训记录表复印件留存甲方,甲方根据岗前培训记录表对新到安保队员进行业务评估,评估合格后方可上岗,评估表留存甲方备查。日常工作中,应充分利用交接班会及晚班等形式完成上级单位布置的相关专项培训工作。甲方可通过考试、抽问及实操等方式检验培训效果。乙方需建立培训文件盒,有关培训记录都需在培训文件盒中归档留存。

2.乙方派遣安保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操作规程等培训,使每个上岗员工熟知安全规则、消防知识、交通安全等规定,从业人员每年集中培训不少于一次,上级部门的规定、要求必须及时传达到每位从业人员,并提交从业人员的培训记录交采购方,管理部门可通过考试、抽问及实操等方式检验培训效果。

3.由队长或项目负责人每周组织召开周例会,每月召开一次月度例会,会议内容包括技能知识的培训、上级规定要求的传达,近期工作的执行情况以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要求,每次会议要做好会议记录并附上会议现场图片,并将培训记录交管理处备案。

(二)工作内容要求

1.乙方安保人员服从甲方工作安排,协助相关执法单位做好站区反恐防暴、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城市管理等执法管理工作,积极主动为旅客提供帮助及问询服务。

2.乙方安保人员认真参与各类知识技能培训,熟悉各种安全消防设备、设施的分布情况,熟练操作消防器材等安全设备。

3.如遇突发情况,乙方所派遣的安保队员应服从甲方领导的调度指挥,及时、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故的发生。

4.乙方安保人员完成各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本项目按《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3]9号)规定进行验收。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选派的保安员符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的保安员任职条件。
(二)甲方有权委派专职或兼职的专业人员协助乙方对派驻保安员进行管理。
(三)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保安员的工作表现及其他情况,对违纪的保安员,有权知会乙方主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工作,必要时可以通知乙方调换。
(四)甲方为乙方派驻的保安员提供值勤等履行保安服务合同职责所需的相关设施及条件,并确保工作及休息场所内不存在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
(五)甲方必须提供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消防设施,制定并执行内部安全防范规章制度;教育其员工配合与支持乙方保安员履行保安职责。
(六)甲方对乙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措施应及时批复并予以重视,同时采取有效措施落实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防范工作。因甲方对乙方按照公安主管部门的要求或标准提交的安全隐患报告和整改建议不及时落实导致发生被盗、火灾事故等,其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七)乙方保安员的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按乙方制定的通行标准执行。甲方有具体要求的,应明确并经双方书面确认。
(八)因甲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九)甲方安排乙方保安员从事双方约定职责范围以外的工作,由此造成的对甲方、保安员或其他第三方的损害由甲方负责。
(十)甲方要求提供的保安服务应当合法,乙方对违法的保安服务有权拒绝,并向公安机关报告。
乙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一)乙方派驻的保安员应严格履行双方约定的岗位职责,并遵守甲方与履行保安服务职责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甲方的合法利益。
(二)甲方要求调换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保安员的,乙方确认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调换完毕。
(三)乙方派遣的保安员对发生在护卫点责任区域内的刑事、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和公安机关或相关部门,并采取合理措施保护发案现场,依法妥善处理发生在责任范围内的其他突发事件。
(四)乙方每月定期检查护卫点责任区域内安全情况,若发现异常情况及安全隐患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提出整改措施与建议,并跟踪整改结果。甲方应依据乙方报告和建议进行整改。
(五)乙方应为保安员配备统一的保安员制服和基本的保安装备,并负责保安员的工资、福利和相关保险,并将每月安保人员工资发放情况、购买五险情况报甲方审核存档。
(六)乙方应加强对保安员的在岗培训、监督和管理,确保向甲方提供优质的保安服务。
(七)乙方根据管理保安队伍的需要,可以对保安员进行轮岗或调换,但应知会甲方。
(八)乙方必须与原服务公司进行无缝交接,确保长沙火车南站日常工作的安全运行。
(九)乙方会认真做好与本项目相关的日常工作,在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时,须及时向甲方反映情况,并提出解决方案。
(十)乙方须配合甲方对项目的验收工作。

(十一)合同终止日,乙方应和保安员及时处理相关劳务事宜。

7.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意一方违反或擅自变更本协议约定,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花侯路黎托客运枢纽大楼四楼 地址: 燕泉南路35号鑫沙苑郴中心A4栋2832、2834号
法定代理人: 吴平辉 法定代理人: 刘伍江
委托代理人: 万强 委托代理人: 熊杰
电话: 0731-85880561 电话: 0735-2153566
传真: 0731-85880521 传真: 0735-2153566

附件列表
  1. 火车南站安保服务合同终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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