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浙大采招E2018277号
- 项目金额:
- 招标单位:丽水莲都公路养护中心
- 代理机构: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18/12/13
- 截止时间:2018/12/26
- 项目介绍
参照《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丽水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丽政办发〔2018〕67号)规定,决定开展公款存放招标工作,欢迎合格的银行机构参加投标。
1.招标项目:丽水莲都公路养护中心2018年第1期公款存放项目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招标编号:浙大采招E2018277号
4.招标项目内容:丽水莲都公路养护中心资金存放,存款期限为3个月定期存款、6个月定期存款、1年期定期存款;计划总招标规模约3500万元(包括自本存放合同签订日起1年内,基本结算户闲置资金超出丽政办发〔2018〕67号文件规定条件的,经招标单位确定后按中标资金转存至两家中标单位),合同签订后以实际转存到位情况为准。如人民银行公布的定期存款利率有变动,则根据变动后基准利率按本次投标相同上浮比率确定存款利率。
本项目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前两名为中标单位,其中综合得分第一名的获得总招标资金2000万元的存放资格;综合得分第二名的获得总招标资金1500万元的存放资格。
(具体内容和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符合《丽水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丽政办发〔2018〕67号)第十条规定,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具体包括:
5.1在丽水市莲都区设有分支机构;
5.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5.3竞标银行所属丽水分行纳入监管评级的银行,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级应达到B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评级范围的不受此限制,具体银行名单由市财政统一向人民银行等部门获取后提供。对地方经济有特殊贡献的可适当放宽,但须提供报市政府批准的材料;
5.4投标人须提供市(或以上)分行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为市(或以上)分行的可不提供〕;
5.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参与投标的银行不得隶属于同一法人。竞标银行与最终公款存放的网点一致,不得转移。
6.资格审查:投标资格采用后审制。接受投标人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具有投标资格。
7.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截止时间、方式、地址及需提交的资料:
7.1获取时间: 2018年12月12日-12月19日每天8:3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 节假日除外。2018年12月19日为本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澄清时间的招标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或答复。
7.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地址: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丽水市丽青路141号)现场领取。
7.3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提供材料:营业执照、金融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竞标银行所属丽水分行经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B级及以上的证明材料(对地方经济有特殊贡献的可适当放宽,但须提供报市政府批准的材料);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8.保证金交纳:
8.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8.2交纳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6日09:00(北京时间)。
9.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6日09:00(北京时间)
10.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丽水市丽青路141号)
11.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18年12月26日09:00(北京时间)
12.开标地点: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丽水市丽青路141号)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丽水莲都公路养护中心
联系人:潘先生电话:0578-2110955传真: 0578-2110955
地址:莲都区上岗背岩泉村330国道加油站北侧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严勇军、朱胜男 电话:*-2121173、2153351 传真:*-2121173
14.本公告在以下媒体范围内公布: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ssggzy.com)
丽水市交通运输局网(http://jtj.lishui.gov.cn/)
丽水莲都公路养护中心
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