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模拟评估及终期验收台账资料
整理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湖北赤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委托,对咸宁市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模拟评估及终期验收台账资料整理服务采购项目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磋商,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咸宁市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模拟评估及终期验收台账资料整理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CCZCCS2018080-XN
采购预算:65万元。
项目内容及需求:
1、咸宁市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模拟评估;
2、咸宁市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终期验收台账资料整理。
二、公告媒体:湖北政府采购网
公告日期:2018年12月7日
三、磋商日期:2018年12月17日
磋商地点:湖北省咸宁市十六谭路283号五楼
磋商小组成员名单:许浒、叶敏娣、吴蔚(业主代表)
四、根据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确认,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为:中国诚信信用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南分公司
最后报价:60.00万元
主要内容:
序号 |
项目 |
报价(万元) |
备注 |
1 |
咸宁市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模拟评估 |
2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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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咸宁市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终期验收台账资料整理 |
3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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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供应商地址:武汉市东湖高新区珞喻路727号光谷银座
五、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经与采购人协商,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等,代理服务费为玖仟柒佰元整。
六、联系事项:
各有关当事人对磋商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湖北赤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及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列明质疑事项的同时,依法举证),逾期将不再受理。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hbcczb@qq.com。
七、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咸宁市咸安区银桂路
联 系 人:吴女士
电 话:0715-8895152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湖北赤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咸宁市十六谭路北侧283号五楼
联 系 人:龙女士
电话/传真:0715-8180977 13329988764
邮 箱: hbcczb@qq.com
九、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湖北赤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