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230.19万元
招标联系人字佳汝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同德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美玲0883-216061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0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17
公告正文
永德县永康镇鸭塘饲草收储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永德县永康镇鸭塘饲草收储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d35b45d4-eefc-4187-8b95-e61251f769a4
资金来源: 国资 97.55% 自筹 2.45% 贷款 0.0% 外资 0.0% d35b45d4-eefc-4187-8b95-e61251f769a4
建设规模: 项目总投资:1473.82万元,本次招标金额为1230.19万元,其中设计费30.19万元,建安工程费1200万元。d35b45d4-eefc-4187-8b95-e61251f769a4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房屋建筑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永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3-04-25 09: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永德县农业农村局/13759321637
备注: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 年04月25日09点 00 分至 2023 年 05月05日 18 点 00 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临沧市(https://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数字证书领取地址:临沧市政务服务大厅三楼,联系电话:0883-2155710)。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永德县永康镇人民政府 经办人: 字佳汝
办公电话: 18806903847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同德招标有限公司 经办人: 周美玲
办公电话: 0883-2160618 移动电话: 15012042401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0900202300204001001
标段名称: 永德县永康镇鸭塘饲草收储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3-05-05 18: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05-17 09:00
开标地点: 开标室一号(永德县)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1230.19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负责完成永德县永康镇鸭塘饲草收储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①设计工作内容包含:工程及相关附属设施涉及的施工图设计,完成设计成果资料制作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设计后期的跟踪服务,具体工程范围以合同签订为准(工作内容根据招标人的工作需要可进行调整); ②施工工作内容包含:本项目经批复的施工图设计(含批复的变更设计)范围内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和设备购置,包括智慧化饲草收储厂房4200 ㎡,管理用房 230 ㎡以及室外配套基础设施12400㎡(场地硬化、基础处理 11000 ㎡,硬化宽 3.5 米,长 400 米的道路 1 条。以及安装供配电设施 1 组,新建污水处理池 1 座(含污水处理设备)、供水工程 1 组)。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云南省临沧市永德县永康镇鸭塘村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业绩可累加,组成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但联合体成员应按照联合体协议书的分工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资质。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具备施工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满足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并具备管理职能。联合体成员与独立投标单位之间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④两个法人及以上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须同时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及施工能力,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负责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设计能力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满足)。 2.施工能力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满足)。
项目负责人资格: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①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二级)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注册建造师(二级)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注册单位须与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一致,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与施工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为同一人。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3年至今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②拟配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1项及以上工程总投资85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为准,证明材料中应能明显体现业绩规模情况以及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任职情况,否则视为无效业绩)。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 2.设计负责人:①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建筑师(二级)资格或注册结构师(二级)资格且在有效期内,具有中级职称证书,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3年至今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②设计负责人承担过1项及以上工程总投资850万元及以上或设计合同金额不低于20万元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设计的相关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为准,证明材料中应能明显体现业绩规模情况以及设计负责人的任职情况,否则视为无效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由联合体中负责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 3.施工项目经理:①投标人拟派的施工项目经理应具有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施工项目经理在投标阶段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提供承诺书);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3年至今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②施工项目经理担过1项及以上工程总投资85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施工项目经理由联合体中负责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 4.技术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3年至今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技术负责人由联合体中负责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必须长驻施工现场,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自行承诺)。
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投标人(企业)自公司成立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承接过1个及以上的建设规模不低于850万元(含)或设计合同金额不低于20万元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设计相关类似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设计方应满足此要求); 2.施工业绩:投标人(企业)自公司成立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承接过1个及以上的建设规模不低于850万元(含)以上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相关类似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此要求)。 注: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业绩可累加;若单个业绩同时含有下述业绩要求内容的,可重复认定。
其他: 1.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0年以后成立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2.信誉要求 2.1信誉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020年1月1日至今(2020年1月1日后新成立的公司,按成立年份提供)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记录(提供承诺书,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方提供)。 2.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方提供承诺函。(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最终以招标理机构在评标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2.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由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设计方和施工方均需提供对应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最终以招标理机构在评标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2.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且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备施工资质和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 2.5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投标人应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施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此要求)。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20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3-05-17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pdf2023-04-25 01:00:52
2招标公告发布登记表.pdf2023-04-25 01:01:05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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