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2-08
法库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项目编制方案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0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概况:按国家要求,开展法库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通过摸底排查,全面摸清农村乱占耕地建设房屋的建设情况、使用情况、占地情况和审批情况。利用2012年以来高清影像与2020年高清影像进行内业比对,提取耕地范围内的疑似新增房屋,然后利用国家下发的外业摸排系统,对内业提取疑似图斑逐块摸排调查,并现场调查图斑范围;内业建设摸排数据库,对每块疑似图斑进行分析比对,完善调查表格中的管理信息,然后配合自然资源管理、农业农村部门进行合法性认定,最终形成摸排台账。为分步整治、分类处置存量问题奠定基础。
2、技术规格等标准
为确保法库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现公开采购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服务,要求承接单位完成如下工作:
一、项目内容
1.调查底图及调查表格整理、输出
依据市级下发的监测图斑、耕地范围、村界套合2012年和2020年遥感影像制作工作底图。信息采集表制作、打印、整理以及制作公示表、公示图。
2.摸排房屋外业调查
(1)逐图斑进行摸排举证,外业举证采用摸排信息采集app与专业拍摄工具协同作业,从不同角度拍摄能全面反映房屋及占地情况的照片,至少应包括带项目中心点坐标的远景照片两张(正面、背面)、近景照片两张(正面、背面)和内部照片一张。
(2)内业举证采用2012-2020年高清影像、农转用平台数据及各县区提供征地图层进行举证。
(3)面积测量,测量房屋边长和面积。
(4)摸排信息采集平台外业信息采集与录入。
(5)统计图斑面积、占用耕地面积、占用基本农田面积,是否符合城乡规划及空间规划。
(6)纸质信息采集表填写与核对。
3.数据库建库
(1)根据工作方案,设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行动专项数据库;
(2)纸质信息采集表、现场照片、拍摄点信息等录入;
(3)根据沈阳市历年耕地数据库、国土调查数据库、确权登记数据库、地籍调查数据库等,录入面积信息。
4.数据整改
根据国家、省、市级核查结果,对法库县乱占耕地平台数据、数据库数据进行修改,并根据需要补充外业调查。
5.摸排数据成果制作和报送
摸排房屋成果图册设计、排版、打印装订成册。
将摸排房屋数据成果录入并上报至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数据汇交平台及平台数据修改。
二、数学基准
平面系统: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高程基准:1985高程基准。
投 影:高斯克吕格3°带投影,中央子午线123°。
三、主要技术依据
(1)《土地管理法》
(2)《辽宁省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方案》
(4)《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八不准”的通知》《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八不准”的通知》
(5)《辽宁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相关问题政策问答》
(6)《中共沈阳市委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专项行动摸排工作有关情况的报告》
(7)《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保障生猪养殖用地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39号)
(8)《关于加强和改进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辽自然资规【202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