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债券承销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11/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2010量化版)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债券承销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债券承销商采购项目,业主为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港投”)。现就四川港投2023年债券承销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项目的招标人是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项目名称: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债券承销商采购项目。
2.1.2 招标范围:不超过2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承销、不超过15亿元可续期公司债承销、不超过20亿元普通中期票据承销、不超过20亿元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不超过15亿元永续中期票据承销。承销商负责对应产品的申报注册、发行登记、信息披露等工作,招标人根据市场情况具体确定每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品种、期限和承销商等要素。
2.1.3 标段划分:本次项目划分为5个标段。各标段分别由最先取得推荐函的中标人负责牵头注册申报工作,具体发行安排根据招标人资金节点情况及债券市场情况确定,其中:
Ⅰ标段:确定6家银行(不足6家,以实际数量为准)承销不超过2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
Ⅱ标段:确定3家券商(不足3家,以实际数量为准)承销不超过15亿元可续期公司债;
Ⅲ标段:确定4家银行(不足4家,以实际数量为准)承销不超过20亿元普通中期票据;
Ⅳ标段:确定4家银行(不足4家,以实际数量为准)承销不超过20亿元定向债务融资工具;
Ⅴ标段:确定3家银行、券商联合体(不足3家,以实际数量为准)承销不超过15亿元永续中期票据;
2.1.4 服务周期:采购需求提出后,按招标人要求完成注册、发行并负责债券存续期管理,服务期限自承销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券兑付完毕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领取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同一金融机构仅允许总部或其授权的1家分支机构(分支机构须具有总部机构的授权书)参与投标。
3.2 Ⅰ、Ⅲ、Ⅳ、Ⅴ标段投标人须具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资格(以2023年9月28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布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机构名单为准)。Ⅱ标段投标人须具有沪深证券交易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业务资质。Ⅰ、Ⅲ、Ⅳ标段仅接受银行投标人单独投标,Ⅱ标段仅接受券商投标人单独投标。Ⅴ标段仅接受1个银行和1个券商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中各成员均须满足投标人资格审查要求,联合体成员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银行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工作将由银行联合体成员(牵头人)负责,除招标文件另有要求外,银行联合体成员(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提交并签署投标文件,银行联合体成员(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均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2022年1月1日-2023年9月30日成功承销过所投标段对应的债券品种。
3.4 信誉要求:未处于投标禁入期。
3.5 人员要求:项目服务团队人员不少于5人。投标人需提供为服务团队人员最近6个月连续缴费的社保证明资料。最近6个月(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从设立时起,下同)连续缴费的社保是指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每个月都购买了社保。
3.6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并提供相应的承诺函(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3.6.1 弄虚作假、恶意串通、营私舞弊等严重不诚信行为的;
3.6.2 分别接受利益相对方委托,就同一事项提供有利益冲突的中介服务的;
3.6.3 出具虚假或重大失实的业务报告的;
3.6.4 违反中介服务合同约定给委托方造成重大损失的;
3.6.5 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6.6 近三年(2020年-2022年)提供的中介服务因重大执业质量等问题受到省国资委通报;
3.6.7 以任何方式(单独或成为联合体成员)重复参与本项目同一个标段投标。
3.7 投标人在四川省有常驻机构和专业人员,有固定办公场所,并提供相应的承诺函。
3.8 投标人(单独或成为联合体成员)可同时对最多2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应分别编制投标文件(各标段投标文件应分别密封包装并在密封包装上注明所投标段信息),投标人(单独或成为联合体成员)同时对2个以上标段进行投标的,该投标人所投全部标段均无效。投标人(单独或成为联合体成员)可最多同时成为2个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单独或成为联合体成员)重复参与同一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2月5日,登录“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交易管理服务平台(http://ebid.scpcdc.com.cn/)”注册后免费下载本招标文件,未通过该平台注册并下载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处理。
5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截止时间
5.1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本招标项目采用现场递交纸质文件方式。投标文件递交至成都市高新区环岛路1288号复地金融岛A3写字楼32楼01会议室。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3年12月6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spsigroup.com.cn/)和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交易管理服务平台(http://ebid.scpcdc.com.cn/)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高新区环岛路1288号复地金融岛A3写字楼
联 系 人:袁老师 电 话:028-82572513
2023年债券承销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债券承销商采购项目,业主为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港投”)。现就四川港投2023年债券承销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项目的招标人是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项目名称: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债券承销商采购项目。
2.1.2 招标范围:不超过2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承销、不超过15亿元可续期公司债承销、不超过20亿元普通中期票据承销、不超过20亿元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不超过15亿元永续中期票据承销。承销商负责对应产品的申报注册、发行登记、信息披露等工作,招标人根据市场情况具体确定每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品种、期限和承销商等要素。
2.1.3 标段划分:本次项目划分为5个标段。各标段分别由最先取得推荐函的中标人负责牵头注册申报工作,具体发行安排根据招标人资金节点情况及债券市场情况确定,其中:
Ⅰ标段:确定6家银行(不足6家,以实际数量为准)承销不超过2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
Ⅱ标段:确定3家券商(不足3家,以实际数量为准)承销不超过15亿元可续期公司债;
Ⅲ标段:确定4家银行(不足4家,以实际数量为准)承销不超过20亿元普通中期票据;
Ⅳ标段:确定4家银行(不足4家,以实际数量为准)承销不超过20亿元定向债务融资工具;
Ⅴ标段:确定3家银行、券商联合体(不足3家,以实际数量为准)承销不超过15亿元永续中期票据;
2.1.4 服务周期:采购需求提出后,按招标人要求完成注册、发行并负责债券存续期管理,服务期限自承销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券兑付完毕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领取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同一金融机构仅允许总部或其授权的1家分支机构(分支机构须具有总部机构的授权书)参与投标。
3.2 Ⅰ、Ⅲ、Ⅳ、Ⅴ标段投标人须具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资格(以2023年9月28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布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机构名单为准)。Ⅱ标段投标人须具有沪深证券交易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业务资质。Ⅰ、Ⅲ、Ⅳ标段仅接受银行投标人单独投标,Ⅱ标段仅接受券商投标人单独投标。Ⅴ标段仅接受1个银行和1个券商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中各成员均须满足投标人资格审查要求,联合体成员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银行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工作将由银行联合体成员(牵头人)负责,除招标文件另有要求外,银行联合体成员(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提交并签署投标文件,银行联合体成员(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均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2022年1月1日-2023年9月30日成功承销过所投标段对应的债券品种。
3.4 信誉要求:未处于投标禁入期。
3.5 人员要求:项目服务团队人员不少于5人。投标人需提供为服务团队人员最近6个月连续缴费的社保证明资料。最近6个月(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从设立时起,下同)连续缴费的社保是指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每个月都购买了社保。
3.6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并提供相应的承诺函(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3.6.1 弄虚作假、恶意串通、营私舞弊等严重不诚信行为的;
3.6.2 分别接受利益相对方委托,就同一事项提供有利益冲突的中介服务的;
3.6.3 出具虚假或重大失实的业务报告的;
3.6.4 违反中介服务合同约定给委托方造成重大损失的;
3.6.5 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6.6 近三年(2020年-2022年)提供的中介服务因重大执业质量等问题受到省国资委通报;
3.6.7 以任何方式(单独或成为联合体成员)重复参与本项目同一个标段投标。
3.7 投标人在四川省有常驻机构和专业人员,有固定办公场所,并提供相应的承诺函。
3.8 投标人(单独或成为联合体成员)可同时对最多2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应分别编制投标文件(各标段投标文件应分别密封包装并在密封包装上注明所投标段信息),投标人(单独或成为联合体成员)同时对2个以上标段进行投标的,该投标人所投全部标段均无效。投标人(单独或成为联合体成员)可最多同时成为2个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单独或成为联合体成员)重复参与同一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2月5日,登录“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交易管理服务平台(http://ebid.scpcdc.com.cn/)”注册后免费下载本招标文件,未通过该平台注册并下载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处理。
5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截止时间
5.1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本招标项目采用现场递交纸质文件方式。投标文件递交至成都市高新区环岛路1288号复地金融岛A3写字楼32楼01会议室。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3年12月6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spsigroup.com.cn/)和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交易管理服务平台(http://ebid.scpcdc.com.cn/)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高新区环岛路1288号复地金融岛A3写字楼
联 系 人:袁老师 电 话:028-82572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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