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3年福州市儿童学园金山校区保安服务采购项目
金额
19.2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2/12/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儿童学园
乙方:福州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0]HK[CS]2022006的2023年福州市儿童学园金山校区保安服务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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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拾玖万贰仟元整(¥192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7)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燎原路138号;
4.3交付条件: 合同签订后立即实施服务。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乙方为甲方提供4名保安员,负责甲方校园区域的安全护卫工作,做好校园治安岗相关工作,积极开展以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为重点的“四防”工作。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期次1次,按合同约定和采购文件相关要求及国家相关行业标准规定执行。。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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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一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10、违约责任
10.1、因成交人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成交人违约,成交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0.2、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成交人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成交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成交人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10.3、因成交人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成交人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0.4、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0.5、在明确违约责任后,成交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乙方保证具有保安服务资质证明: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保安服务许可证。乙方向甲方提供保安服务,应当按照保安业界和公安部门公允的管理模式,以及乙方的管理制度对保安队伍进行管理,依据双方确认的岗位职责和要求,执行安全防范任务。。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甲、乙双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双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一、保安岗位设置(共计4人): 由4名保安员组建保安队(含保安队长1名) 二、保安人员服务要求 l、保安队长:年龄在35-45岁左右,男性,身高1.75米以上,担任保安队长5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保安证,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建立健全内部管理规章制度、部门岗位责任制、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的能力;具有宣传教育、组织各类活动及处理一般矛盾的能力;具有处理专项业务并能与相关机构协调的能力。 2、保安:年龄在30-55岁左右,男性,身高达到1.70米以上,具有保安证,退伍军人优先;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有一定责任心和爱岗敬业精神,接受过正规的保安培训,具备大型企业护卫经历或具有相当的护卫经验,遇到盗窃等犯罪活动时敢于挺身而出制止犯罪行为;违法犯罪前科。 三、安保人员岗位职责与要求 1、24小时有保安在岗工作制。做到五官端正、着装整齐、礼貌待人、严肃认真。 2、做好幼儿园消防和监控巡查工作,并做好记录工作。按要求对室内消防栓、灭火器进行及时检查。 3、配有金属探测仪,检查进入本园的校外人员,问清进入学校的理由,若是访客,须先征询被访人肯定后,并办理登记手续,经检查无误后准予进入幼儿园;临时务工人员入园,须凭办公室制发的临时出入证进入;严禁闲杂人员(如推销员、送餐人员等)进入,保护学校财物,防止暴恐分子窜入园内。 4、严格执行学校校园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进出校园的机动车辆实行证、卡管理,指挥车辆按规定停放,防止外来车辆占用停车位; 做好校园日常秩序维护,特别要做好重要活动、会议车辆指挥,交通疏导和安全保卫工作。 5、对园门口及周围的道路交通管理及安全秩序;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行驶、停放进行管理,确保园门口区域出入畅通;对摆摊设点、停放车辆堵塞通道应进行制止、疏导。 6、防止各类不利于校园治安秩序特别是盗窃、火灾、打架斗殴等案件、事故和危害校园稳定的群体事件、暴恐行为的发生,一旦发现立即控制、立即处置并立即报告。 7、需安排保安员白天上、下午,夜间上、下半夜各巡逻幼儿园两次,设有巡更点的部位,不得漏点漏巡,并做好巡查记录。(安保公司管理人员的督查昼夜不少于2次) 8、所有保安员工作期间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得脱岗、打瞌睡、玩手机,夜班保安员在班时间严禁睡觉,以上违规行为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处罚。 9、园方不提供保安员的住宿,严禁安保人员在福州市儿童学园金山校区内从事与保安业务无关的事务。 10、对消防、治安等突发事件应有预案,及时处理消防和治安方面的事故苗头,处理不了的要及时报警并报告学校总务处、安全干部。 11、严格执行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通过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办法,采取各种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做好园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在园保安必须持证上岗。 12、配合我园开展各类安全、文明宣教活动。协助我园定期开展的消防演练活动。 13、接受公安部门和学校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调度指挥和检查监督;做好与消监控人员的配合协调工作。 14、维持园外主干道及幼儿家长接送交通轶序,按上级部门要求做好站岗执勤工作。(上放学期间,必须站于学校大门口两侧,着装整齐,配备相应的器械)。 15、维护幼儿园安定稳定,保障幼儿园安全,全年无安全事故发生,协助我园处理各类安全维稳事件开展。 16、其他服务项目要求: (1)幼儿园大型活动与会务工作等期间的安全保障及临时性的应急工作。包括运动会、六一节、毕业典礼等活动、重要来宾到访等以及幼儿园临时性突发事件的保卫工作。遇特殊工作需要应积极配合完成,服从总务保卫处安排。 (2)园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案件的协助处理,突发事件、灾害性故事的应急处置等。 (3)进行定时巡查,门岗无明显暴露垃圾、卫生死角等现象,保证门岗环境整洁。 (4)管理人员专业培训合格率为100%。 (5)加强对保安员的法纪教育和业务学习训练,学习内容包括: 形象素质、规范化执勤、重大安全事故(案件)的防控、消防灭火、防暴恐训练等。 (6)校园内发生盗窃、暴恐等案件并造成重大损失,若因安保人员失职应承担赔偿等责任。 (7)要有专人负责安保管理与处置日常事务。 (8)校内无任何因服务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重大责任事故发生。使事故、案件的发生率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 (9)加强与我园联系沟通,接受我园指定业务部门(保卫处)的监督检查。 (10)完成福州市儿童学园交给的其他与安保有关的工作任务。 (11)根据上级部门(教育局)要求及时配备物防物资。 四、队伍日常管理方案 1、设驻点队长1名,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严格按保安公司和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开展工作,负责做好与校方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协调、沟通工作,负责派驻保安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安排好日常勤务,积极主动配合校方日常临时服务工作及抗台、防灾、抢险等应急任务,及时妥善处理突发性事件。定期组织保安员在岗业务培训、理论学习、保安技能训练、消防技能训练及处置突发性事件演练等。 2、保安公司督察部能不定时进行到点检查,检查保安员仪容仪表、工作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人员现场予以纠正,并进行通报。 3、保安公司应根据文件、派出所、市教育局等部门的要求给保安员配发安保装备器械、制服等。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22年12月19日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儿童学园
乙方:福州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0]HK[CS]2022006的2023年福州市儿童学园金山校区保安服务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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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1-1 | C0810 安全服务 | 保安服务 |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12(月) |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192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拾玖万贰仟元整(¥192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7)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燎原路138号;
4.3交付条件: 合同签订后立即实施服务。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乙方为甲方提供4名保安员,负责甲方校园区域的安全护卫工作,做好校园治安岗相关工作,积极开展以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为重点的“四防”工作。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期次1次,按合同约定和采购文件相关要求及国家相关行业标准规定执行。。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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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8.34 | 保安服务合格后按月支付 |
2 | 8.34 | 保安服务合格后按月支付 |
3 | 8.34 | 保安服务合格后按月支付 |
4 | 8.34 | 保安服务合格后按月支付 |
5 | 8.33 | 保安服务合格后按月支付 |
6 | 8.33 | 保安服务合格后按月支付 |
7 | 8.33 | 保安服务合格后按月支付 |
8 | 8.33 | 保安服务合格后按月支付 |
9 | 8.33 | 保安服务合格后按月支付 |
10 | 8.33 | 保安服务合格后按月支付 |
11 | 8.33 | 保安服务合格后按月支付 |
12 | 8.33 | 保安服务合格后按月支付 |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一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10、违约责任
10.1、因成交人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成交人违约,成交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0.2、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成交人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成交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成交人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10.3、因成交人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成交人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0.4、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0.5、在明确违约责任后,成交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乙方保证具有保安服务资质证明: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保安服务许可证。乙方向甲方提供保安服务,应当按照保安业界和公安部门公允的管理模式,以及乙方的管理制度对保安队伍进行管理,依据双方确认的岗位职责和要求,执行安全防范任务。。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甲、乙双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双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一、保安岗位设置(共计4人): 由4名保安员组建保安队(含保安队长1名) 二、保安人员服务要求 l、保安队长:年龄在35-45岁左右,男性,身高1.75米以上,担任保安队长5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保安证,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建立健全内部管理规章制度、部门岗位责任制、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的能力;具有宣传教育、组织各类活动及处理一般矛盾的能力;具有处理专项业务并能与相关机构协调的能力。 2、保安:年龄在30-55岁左右,男性,身高达到1.70米以上,具有保安证,退伍军人优先;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有一定责任心和爱岗敬业精神,接受过正规的保安培训,具备大型企业护卫经历或具有相当的护卫经验,遇到盗窃等犯罪活动时敢于挺身而出制止犯罪行为;违法犯罪前科。 三、安保人员岗位职责与要求 1、24小时有保安在岗工作制。做到五官端正、着装整齐、礼貌待人、严肃认真。 2、做好幼儿园消防和监控巡查工作,并做好记录工作。按要求对室内消防栓、灭火器进行及时检查。 3、配有金属探测仪,检查进入本园的校外人员,问清进入学校的理由,若是访客,须先征询被访人肯定后,并办理登记手续,经检查无误后准予进入幼儿园;临时务工人员入园,须凭办公室制发的临时出入证进入;严禁闲杂人员(如推销员、送餐人员等)进入,保护学校财物,防止暴恐分子窜入园内。 4、严格执行学校校园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进出校园的机动车辆实行证、卡管理,指挥车辆按规定停放,防止外来车辆占用停车位; 做好校园日常秩序维护,特别要做好重要活动、会议车辆指挥,交通疏导和安全保卫工作。 5、对园门口及周围的道路交通管理及安全秩序;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行驶、停放进行管理,确保园门口区域出入畅通;对摆摊设点、停放车辆堵塞通道应进行制止、疏导。 6、防止各类不利于校园治安秩序特别是盗窃、火灾、打架斗殴等案件、事故和危害校园稳定的群体事件、暴恐行为的发生,一旦发现立即控制、立即处置并立即报告。 7、需安排保安员白天上、下午,夜间上、下半夜各巡逻幼儿园两次,设有巡更点的部位,不得漏点漏巡,并做好巡查记录。(安保公司管理人员的督查昼夜不少于2次) 8、所有保安员工作期间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得脱岗、打瞌睡、玩手机,夜班保安员在班时间严禁睡觉,以上违规行为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处罚。 9、园方不提供保安员的住宿,严禁安保人员在福州市儿童学园金山校区内从事与保安业务无关的事务。 10、对消防、治安等突发事件应有预案,及时处理消防和治安方面的事故苗头,处理不了的要及时报警并报告学校总务处、安全干部。 11、严格执行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通过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办法,采取各种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做好园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在园保安必须持证上岗。 12、配合我园开展各类安全、文明宣教活动。协助我园定期开展的消防演练活动。 13、接受公安部门和学校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调度指挥和检查监督;做好与消监控人员的配合协调工作。 14、维持园外主干道及幼儿家长接送交通轶序,按上级部门要求做好站岗执勤工作。(上放学期间,必须站于学校大门口两侧,着装整齐,配备相应的器械)。 15、维护幼儿园安定稳定,保障幼儿园安全,全年无安全事故发生,协助我园处理各类安全维稳事件开展。 16、其他服务项目要求: (1)幼儿园大型活动与会务工作等期间的安全保障及临时性的应急工作。包括运动会、六一节、毕业典礼等活动、重要来宾到访等以及幼儿园临时性突发事件的保卫工作。遇特殊工作需要应积极配合完成,服从总务保卫处安排。 (2)园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案件的协助处理,突发事件、灾害性故事的应急处置等。 (3)进行定时巡查,门岗无明显暴露垃圾、卫生死角等现象,保证门岗环境整洁。 (4)管理人员专业培训合格率为100%。 (5)加强对保安员的法纪教育和业务学习训练,学习内容包括: 形象素质、规范化执勤、重大安全事故(案件)的防控、消防灭火、防暴恐训练等。 (6)校园内发生盗窃、暴恐等案件并造成重大损失,若因安保人员失职应承担赔偿等责任。 (7)要有专人负责安保管理与处置日常事务。 (8)校内无任何因服务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重大责任事故发生。使事故、案件的发生率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 (9)加强与我园联系沟通,接受我园指定业务部门(保卫处)的监督检查。 (10)完成福州市儿童学园交给的其他与安保有关的工作任务。 (11)根据上级部门(教育局)要求及时配备物防物资。 四、队伍日常管理方案 1、设驻点队长1名,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严格按保安公司和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开展工作,负责做好与校方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协调、沟通工作,负责派驻保安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安排好日常勤务,积极主动配合校方日常临时服务工作及抗台、防灾、抢险等应急任务,及时妥善处理突发性事件。定期组织保安员在岗业务培训、理论学习、保安技能训练、消防技能训练及处置突发性事件演练等。 2、保安公司督察部能不定时进行到点检查,检查保安员仪容仪表、工作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人员现场予以纠正,并进行通报。 3、保安公司应根据文件、派出所、市教育局等部门的要求给保安员配发安保装备器械、制服等。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
甲方: | 福州市儿童学园 | 乙方: | 福州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州市儿童学园 | 住所: | 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鹤林村溪口436号 |
单位负责人: | 张岚 | 单位负责人: | 钟季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郭志勇 | |
联系方法: | 联系方法: | 13859099986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建设银行福州市广达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35001870007050009873 |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22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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