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高新区城东片区产业升级示范园一期、二期建设项目(房建工程)-产业培育中心智慧园区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cztcqt202409-001
二、项目名称:滁州高新区城东片区产业升级示范园一期、二期建设项目(房建工程)-产业培育中心智慧园区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三、中标信息
中标人名称: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楠溪江东街58号
中标金额:叁佰肆拾捌万肆仟肆佰伍拾叁元贰角陆分(3484453.26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滁州高新区城东片区产业升级示范园一期、二期建设项目(房建工程)-产业培育中心智慧园区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品牌:详见货物配置清单 规格型号:详见货物配置清单 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代理费计取标准的通知”(滁公管综〔2023〕19号)文件精神,代理费22830.70元(不含专家评审费6450元)。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21日(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天长市科技工业发展有限公司或滁州高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天长市千秋大道818号高新区管委会5楼,联系人:姚主任、吴工,联系电话:0550-7781432、0550-2388677。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天长市广场东路国土资源服务中心,联系人:法制监督检查股,联系电话:0550-2392322。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2、中标人的评审总得分: 96.31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天长市科技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天长市千秋大道818号
联系方式:姚主任 0550-7781432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滁州高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长市千秋大道818号高新区管委会5楼
联系方式:吴工 0550-23886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主任、吴工
电话: 0550-7781432、0550-2388677
九、附件
附件:中标人货物配置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