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海兴县公务车辆定点租赁服务征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2/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ht20230104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海兴县财政局本级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华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岳然0317-202790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2/2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10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海兴县公务车辆定点租赁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1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HT20230104
项目名称:海兴县公务车辆定点租赁服务
预算金额:1
最高限价(如有):1
采购需求:为加强和规范我县党政机关社会化车辆租赁管理,保障我县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安全、便捷合理,交通费用节约可控、公车管理规范透明, 进一步提高公务出行车辆服务保障能力,按照冀车改办(2019)10 号文件:河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党政机关社会化车辆定点租赁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公开、择优选取汽车租赁公司。
合同履行期限:两年。如遇国家政府采购政策调整,随之调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17日至2023年02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3月1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兴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评审系统地址: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1.海兴县采购办监督电话:0317-6621191 ; 代理机构接受质疑电话: 0317-2027906;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本项目一律通过交易平台在网上发布澄清、补疑、答疑等文件,供应商要随时登录会员账号查看。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未能及时下载征集文件、递交并解密征集响应文件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4.评标方法和标准:质量优先法5.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十一、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兴县财政局本级
地 址:海兴县
联系方式:0317-66282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河北华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沧州市运河区一世界D座913室
联系方式:0317-20279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岳然
电 话:0317-2027906
海兴县公务车辆定点租赁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1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HT20230104
项目名称:海兴县公务车辆定点租赁服务
预算金额:1
最高限价(如有):1
采购需求:为加强和规范我县党政机关社会化车辆租赁管理,保障我县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安全、便捷合理,交通费用节约可控、公车管理规范透明, 进一步提高公务出行车辆服务保障能力,按照冀车改办(2019)10 号文件:河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党政机关社会化车辆定点租赁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公开、择优选取汽车租赁公司。
合同履行期限:两年。如遇国家政府采购政策调整,随之调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17日至2023年02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3月1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兴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评审系统地址: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1.海兴县采购办监督电话:0317-6621191 ; 代理机构接受质疑电话: 0317-2027906;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本项目一律通过交易平台在网上发布澄清、补疑、答疑等文件,供应商要随时登录会员账号查看。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未能及时下载征集文件、递交并解密征集响应文件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4.评标方法和标准:质量优先法5.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十一、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兴县财政局本级
地 址:海兴县
联系方式:0317-66282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河北华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沧州市运河区一世界D座913室
联系方式:0317-20279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岳然
电 话:0317-2027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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