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胜石村新客站周边储备用地留用地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胜石村新客站周边储备用地留用地_胜石村新客站周边储备用地留用地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金额
21107.56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0/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404-440113-04-01-268520
预算金额21107.56万元
招标公司广州市德盛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王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百业建设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工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19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19
公告正文
招标单位:广州市德盛置业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
预算金额:0
开标时间:2024-11-19
胜石村新客站周边储备用地留用地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电子标】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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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单位:
预算金额:0
开标时间:2024-11-19
胜石村新客站周边储备用地留用地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 2404-440113-04-01-268520 | ||
投资项目名称 | 胜石村新客站周边储备用地留用地 | ||
招标项目名称 | 胜石村新客站周边储备用地留用地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标段(包)名称 | 胜石村新客站周边储备用地留用地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番禺区石壁街道钟韦路以北、东新高速以西 | ||
资金来源 | 国有或集体投资 | 资金来源构成 | 国有或集体投资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工程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为1314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56981.50平方米,最高建筑高度<100m,最高层数为25层。含地上建筑面积49981.50㎡;拟建酒店综合楼,并设有一个一层地下车库,地下室面积暂估为7000㎡ (具体以本工程设计完善并确认后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和发包人要求为准)。 | ||
招标内容 | 招标内容:完成本项目设计、建设阶段全过程总承包管理和综合协调、施工、试运行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的工程总承包,配合办理报建、报批,配合招标人办理相关部门工程结算等工作,具体详见投标文件第四章所附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约定的条款。具体包括以下事项: 施工部分(含室内精装修工程):施工工作包括施工图预算编制、包工、包料、包设备、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验收移交、包保修、包造价控制、包结算、包资料整理移交、包施工范围内的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承包人应当购买的保险、包竣工图编制(须满足规划等各专项验收要求)等,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项目用地范围内的清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测绘测量、报批报建、施工(含修复、修缮)验收等。负责因提供施工条件引起的周边道路改造、交通疏解(含方案)、构筑物拆迁、树木迁改等,解决因施工造成的周边村民用水、用电工作。负责涉铁(含地铁)、涉路、涉水、涉高压线及各类管线等设计、施工、监测方案安全性分析评估、交通影响评价等,设置安全保护设施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与权属单位及管理单位签订用地、安全等一系列协议。 (2)负责本项目招标范围内所有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基坑支护及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幕墙工程、人防工程、电气工程、充电桩工程、智能化工程(含通讯网络、光纤入户、有线电视、门禁对讲系统、车库出入口管理、视频监控系统等工程)、暖通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防雷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发电机设备、电梯设备、停车道闸等)、室外工程(包括绿化、树木迁移保护、室外管网、室外园建、室外照明、临时道路、海绵城市等)、标识标牌(含地下室标线、交通标识及门牌标识的制作安装)、配套(市政)工程、灯光夜景工程(如有)、信报箱及零星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安装或吊装构件的预埋件和连接件等附属配套工程)等。 (3)负责施工图预算编制、设计变更、设计变更造价分析、签证预算编制、竣工结算等造价文件的编制工作,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 (4)本项目相关报建、报批由发包人负责办理,承包人配合,包括:专业部门报建(规划、消防、人防、航空、地铁、城管、水务、供电局、燃气、供水、电信、城市轨道交通、公安等)、建筑工程方案设计审查、建筑单体报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详见附件《招标公告》) | ||
工期(交货期) | 详见附件《招标公告》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21107.562703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施工和设计单位均出具)及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方)。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3.4.1款及3.4.2款资质: 3.4.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或已备案的香港企业。 注:①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 ②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设置。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投标人的资质不在有效期内,资质延续手续已通过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的,投标人需提供经核准延续的相关证明材料,资质延续手续未通过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的,提供延续申请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三库一平台”提交申请截图、申请回执等可以证明已经办理核准延续手续的相关证明文件),未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资质已失效。 ③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④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 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作设计方参与投标。 ⑤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国内投标人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国内投标人进行合作设计。 ⑥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可以把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单位实施,但不得再次分包。 3.4.2工程施工资质:投标人应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投标人的资质不在有效期内,资质延续手续已通过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的,投标人需提供经核准延续的相关证明材料,资质延续手续未通过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的,提供延续申请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三库一平台”提交申请截图、申请回执等可以证明已经办理核准延续手续的相关证明文件),未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资质已失效。 3.5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之间均不得兼任): 3.5.1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方)为: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单位提供)单位注册;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详见附件《招标公告》)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方)为: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单位提供)单位注册;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投标人业绩要求:详见附件《招标公告》 | |||
其他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10月29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1月19日 9时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1月19日 9时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应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
开标时间 | 2024年11月19日 9时0分 | 开标地点 | 第3开标室(番禺交易部2F)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 ||
招标人 | 广州市德盛置业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工业二路1号之--118房 |
招标人联系人 | 王工 | 联系电话 | 15791440190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市百业建设顾问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西城路27号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陈工 | 联系电话 | 020-66851218-8111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德盛置业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13750019344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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