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配电柜(箱)-郴州卷烟厂2024年1SS配电房配电设施采购(2024.03-2024.12)-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投标剩余时间2
金额
41.4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1/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646-244hngln1000
预算金额41.4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桂梅0735-222957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家乐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24
公告正文
配电柜(箱)-郴州卷烟厂2024年1SS配电房配电设施采购(2024.03-2024.12)-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29 17:24
项目编号:0646-244HNGLN1000
招标方式: 国内公开
招标机构: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截止时间:2024-12-24 09:30
招标地区:湖南省/郴州市/市辖区

配电柜(箱)-郴州卷烟厂2024年1SS配电房配电设施采购(2024.03-2024.12)-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配电柜(箱)-郴州卷烟厂2024年1SS配电房配电设施采购(2024.03-2024.12)-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招标人为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郴州卷烟厂,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配电柜(箱)-郴州卷烟厂2024年1SS配电房配电设施采购(2024.03-2024.12)-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两台配电柜(含智能配电系统及电气火灾报警系统)及连接母排的采购及安装,与动力中心1SS配电房两段母线连接,与智能配电系统及电气火灾报警系统并网。包含设备(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要求》。  
2、项目交货期:1.5个月(约45日历日,包括设备交货及现场安装调试完成并达到使用状态);  
3、交货地点: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坳上镇田家湾村新江路郴州卷烟厂或招标人指定地点 
4、项目投资估算:41.4056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无拒绝或否定意见。(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公司如无法出具财务审计报告,可不提供)。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中国人民银行提供的《企业信用报告》(柜台查询、自主查询均可),资信证明、企业信用报告须为开标时间前3个月内出具。资信证明、《企业信用报告》无不良记录。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设备集成和招标人选择经销商的项目除外除外)。
3.4  其他要求:①投标主体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单位);投标人营业证照有效 。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③投标人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编号。投标人不以基本账户为一般业务结算账户的,还须提供一个合法账户开户银行名称、账户名称及账号。该账户和账号为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约定的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项的唯一账号(所提供的账户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④投标人提供《投标人守法诚信承诺书》。  
⑤投标人提供《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承诺书》。  
3.5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2)对下列情形,招标人依法否决其投标资格,直至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①被列入烟草行业和湖南中烟不良行为供应商,且在禁止期内的。②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有效期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和 “经营异常名录”,且在有效期的。③被国家有关行政监管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或被一定期限内禁止参与新采购活动的。④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前三年生效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认定供应商存在单位行贿行为,或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行贿行为的(1.行贿认定数额在100万元以内,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一年内的;2.行贿认定数额在100(含)-500万元,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两年内;3.行贿认定数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三年的)。  
(3)法律规定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6招标文件第一章第3条3.3款对本项目不适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北京时间,下同)起,登录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潜在投标人须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2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8开标室
七、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其中,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不发布)上发布。
九、其他
(一)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解密参加网上开标活动”。
(二)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缴纳,收费标准:人民币100万以下(1.5万元),100-500 万(0.2633%),500-1000 万(0.1540%),1000-5000 万(0.0671%),5000-10000 万(0.0213%),10000 万以上 0.0043%。说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每一项目收费最低1.5万元,最高30万元,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15000元;
(三)本项目保证金缴纳方式为转账或电子保函,保证金金额:0.8万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十.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规范监督的监督,联系方式0731-85098346。
十一.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郴州卷烟厂
地址: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坳上镇田家湾村新江路
联系人:李桂梅
电  话: 0735-222957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黄兴北路112号华润置地中心2号栋45楼
联 系 人:陈家乐、曹森参、季飞腾、何浩、焦俊
电  话:0731-85177559-8018
电子邮件:hnglsb@126.co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