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新能源工厂冲压课生产线自动物流装置(二次)-中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1/12/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建方15822898506
公告正文

新能源工厂冲压课生产线自动物流装置(二次)项目流标公示

公示结束时间:2021-12-26 15:24:10

我公司受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委托,对新能源工厂冲压课生产线自动物流装置(二次)项目(标段编号:0736-ZB20212355/01)进行招标采购,该项目因故流标。


一.流标原因:



经评审无合格的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被否决情况:

被否决投标人一:深圳市佳顺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投标人名称)
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评审结果
1业绩要求
制造商必须具备相同设备生产制造的经验,2018年至今在钣金行业已投入使用的制件自动搬运项目业绩至少一项。投标人须提供实绩清单(清单表头包含但不限于签约时间、客户名称、产品设备,型号、产品投产使用图片等),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合同复印件不合格


被否决投标人二:欧瑞特(天津)汽车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投标人名称)
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评审结果
1业绩要求制造商必须具备相同设备生产制造的经验,2018年至今在钣金行业已投入使用的制件自动搬运项目业绩至少一项。投标人须提供实绩清单(清单表头包含但不限于签约时间、客户名称、产品设备,型号、产品投产使用图片等),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合同复印件不合格
被否决投标人三:未来机器人(深圳)有限公司(投标人名称)
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评审结果
1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财务情况证明(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2019年、2020年连续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意见类型的审计报告(包含审计意见页及会计师事务所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两年之内不得连续亏损。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不合格

三.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于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并将《异议书》上传至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异议书》由异议人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的人签字并盖章,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人应保证其提出异议内容及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不予受理:

1)异议人不是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异议书》未按规定签字或盖章;

3)异议没有明确请求的,或者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

4)异议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5)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错误的;

6)未在规定期限内在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提出的。

3、异议处理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联系人:刘建方

电话:15822898506

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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