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交通警察局购置警用车辆车载记录仪项目招标公告
投标剩余时间5天
金额
41.76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11/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nhz202410003
预算金额41.76万元
招标公司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15142056363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华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袁薏024-31231056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11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5
公告正文
交通警察局购置警用车辆车载记录仪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LNHZ202410003)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交通警察局购置警用车辆车载记录仪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41.76 万元,招标人为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 290 台警用车辆车载记录仪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00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001)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规定;
2、落实本项目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 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04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11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500 元(现金)现场购买;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 本;(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25 日 13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沈阳市浑南区祝科街 2 甲-14 号(15 门)2 层纸质文件递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25 日 13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沈阳市浑南区祝科街 2 甲-14 号(15 门)2 层
I
七、其他
交通警察局购置警用车辆车载记录仪项目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九、联系方式
电 话:15142056363 电子邮件:-
招 标 人: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金剑街 2 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华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祝科街 2 甲-14 号(15 门)
联 系 人: 袁薏
电 话: 024-31231056
电子邮件: lnhz1234@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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