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浙江省龙游县人民法院关于龙游县龙洲街道大众路28号锦绣龙城6幢1-202室的房地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金额
156.39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07/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56.39万元
招标联系人金法官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拍卖公告

龙游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8月7日10时至2022年8月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龙游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龙游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f.taobao.com/0570/07(执行法院网址),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龙游县龙洲街道大众路28号锦绣龙城6幢1-202室的房地产

龙游县龙洲街道大众路28号锦绣龙城6幢1-202室的房地产,规划用途:住宅,建筑面积128.63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21.6平方米;权证号为浙(2018)龙游不动产权第0013264号;登记日期:2018年12月12日;毛坯,无电梯。

另有地下无证7-12号车库一个。

该不动产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种类为国有出让;为徐丽琴(单独所有);权利负担信息:抵押于个人周懿兴已于2018年12月12日办理抵押登记,抵押金额168万元;标的物于成交后一个月内交付(已腾空);本次不动产变价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应缴纳税费的计算方法参考下列表格(税务部门提供)。

房产交易税费一览表

房产类型

买方

卖方

税种

税率

税种

税率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住宅

契 税

90平方米及以下

3% (全额)

一套及二套1%;三套及以上3%

增值税及附加

5.5%(差额)自建全额

5.5%(未满两年全额,两年以上免征)、自建房免征

90平方米以上

3% (全额)

一套1.5%;二套2%;三套及以上3%

所得税

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1%(全额) 或20%(差额)(五年以上家庭唯一住房免征)

土地增值税

按清算结果计征

免征

印花税

0.5‰(全额)

免征

印花税

0.5‰(全额)

免征

非住宅(营业用房、厂房、办公用房等)

契 税

3%(全额)

3%(全额)

增值税及附加

5.5%(差额)自建全额

5.5%(差额)自建全额

所得税

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1%(全额) 或20%(差额)

印花税

0.5‰(全额)

0.5‰(全额)

土地增值税

按清算结果计征

2.2%(全额)或按清算结果计征

印花税

0.5‰(全额)

0.5‰(全额)

备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的小规模纳税人,印花税、城建税、教育两费可以享受减半征收优惠政策。该税费计算方法仅供参考,可自行前往当地税务部门咨询,缴纳时以税务部门确定的金额为准。

评估价:156.39万元,起拍价:149万元,保证金:20万元,增价幅度0.5万元(或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德融服务”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统一安排在2022年8月3日至2022年8月4日10时00分至12时00分,请各竞买人提前预约,到现场后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如无人预约则不安排现场勘验。咨询电话:15057084644。

三、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特别提醒: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

标的物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出卖方(被执行人)缴纳本次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买受人缴纳本次过户所产生的印花税、契税。具体税额以税务部门确定的实际税(费)为准。缴纳方式:可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

五、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在开拍前与本院联系,并提供相应的证据。联系电话:0570-7139211,金法官。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暂无核准的优先购买权人。

八、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司法拍卖因标的物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在24小时内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九、拍卖剩余价款请在2022年8月13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龙游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

收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游县支行

收款账号:9558851209007774131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十、淘宝网司法平台是本院对本拍卖标的物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本次委托的“德融服务”辅助机构是唯一为本次拍卖提供辅助服务的第三方,不向竞买人及当事人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二、拍卖贷款方式:竞买人可向浙江龙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咨询、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龙游支行咨询;咨询电话分别是:13655703024,13867037372,联系地址:浙江省龙游县龙洲街道荣昌大道683号,浙江省龙游县龙洲街道荣昌大道575号。是否符合贷款条件等问题由银行审核决定,银行向法院递交了贷款意向书的,贷款必须在余款缴纳日前发放至本院执行款专户,逾期未到帐,按拍卖须知第七条处理。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70-7261629

咨询、看样请联系德融服务,电话:400-8257978、15057084644,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龙游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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