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杨浦实训基地房屋设备设施修缮费竞争性磋商
金额
60.5万元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4/09/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mt-24-08027
预算金额60.5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名泰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亮021-52868253
标书截止时间2024/09/12
投标截止时间2024/09/18
公告正文
杨浦实训基地房屋设备设施修缮费竞争性磋商 (招标编号:MT-24-08027)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杨浦实训基地房屋设备设施修缮费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其他资金605000 元,招标人为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 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项目名称:杨浦实训基地房屋设备设施修缮费;2.工程概况:本项目为杨浦实 训基地房屋设备设施修缮。主要包括高压配电间10kV主变压器更换、2-4号楼外墙真石漆 整修、1号楼顶楼铝板更换密封胶、屋顶设备房直梯新做安全护栏等。(详见第五章工程量 清单、第六章图纸和第七章、工程技术规范及要求);3.项目编号 MT-24-08027;4.预算金 额:605000.00元(人民币);5.最高限价:604995.56元(人民币);6.实施地点:杨浦区 国定东路200号;7.施工工期:45天(实际开工日期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设 (001)杨浦实训基地房屋设备设施修缮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杨浦实训基地房屋设备设施修缮费)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非在沪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需在上海备案。 3)供应商所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 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负责人为供应商企业 在职正式职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4)近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 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合同转让与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05日16 时00分到2024年09月12 日 16 时 00分 获取方式代理公司现场报名领购(报名前请先发送邮件至 mtzb01@mingtaizx.com.cn, 邮件正文注明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称,获取链接完成供应商注册认证。);磋商文件售价:人 民币1000 元/本(现金,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8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701号新鑫大厦8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8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701号新鑫大厦8楼 七、其他 1、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1)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如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证书)、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如是“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供应商只需提供有效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非在沪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需在上海备案; (3)资质证书(供应商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授权代表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复印件或扫描件均需加盖公司公章,授权委托书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授权事项 (如报名、报价事宜等)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被授权人签字。原件验看 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如有缺漏,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 供应商须保证报名及获得磋商文件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 如因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2、磋商所需携带材料: (1)提供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1份(U盘,应包括响应文件 Word 版、 含签字盖章的 PDF 版及GBQ6 版工程量清单,并保证正常读取。响应文件电子档不作为评审 依据,以纸质版正本为准)并密封。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椴权人身 份证原件(除响应文件内装订的,请另外单独打印携带一份)。 (3)空白的磋商报价表(最终)一式二份,加盖公章。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 地 址: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路1800号1号楼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021-62748577-151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名泰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701号新鑫大厦8楼 联系人: 朱亮 电 话: 021-52868253 电子邮件: mtzb0l@mingtaizx.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系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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