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zsg0101g23062100100100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韩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12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12
公告正文
滨水大道下穿东四环排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SZSG0101G23062100100100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滨水大道下穿东四环排水工程”,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哈尔滨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政府统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滨水大道下穿东四环排水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滨水大道与东四环交口
2.3建设规模:新建雨水泵站1座,流量为1.7m³/s,14.69万吨/日。铺设进水管线18米,出水管线及试车回流管线478米;新建穿堤段压力管道130米,新建堤顶涵洞廊道50米;新建消力池1座;修复雨水口52座;清淤现状雨水管线2406米。新建10kV供电工程
2.4资金来源:政府统筹
2.5计划工期:2023年7月28日—2023年11月30日,共125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括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二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一标段:滨水大道下穿东四环排水工程一体化泵站施工
二标段:滨水大道下穿东四环排水工程外网供电电源工程施工
投标人可以对多标段进行兼投,但不可以兼中
2.9最高投标限价:以补充文件发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五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一标段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近3个月(2023年3月-2023年5月)企业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颁发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证明材料)。
二标段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近3个月(2023年3月-2023年5月)企业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颁发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证明材料)。
3.3拟派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 号)文件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6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3年6月21日20时00分至2023年7月1日2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2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
6. 开标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登陆《黑龙江省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6.2开标时间:2023年7月12日9时30分。
6.3开标地点: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评标、定标方式
执行哈尔滨市的“评定分离”评标办法,采取商务标、技术标定性评审原则,由评标专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评选出合格的投标人,招标人采用招标文件载明的定标方式确定中标人。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https://hrbggzy.harbin.gov.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10. 其他
10.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
10.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0.3投标期间,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因不良行为、或被列入黑名单记录、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记录,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结果为准)。
10.4按照《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规定,如投标人被列入欠薪企业名单被通报,且未整改完成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投标截止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http://221.207.229.44:8881/zzcxqqjl.jsp公布的数据为准。
10.5按照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1年度哈尔滨市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有关情况的通报》文件执行,"105家企业(含外埠企业64家)因连续两年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按照相关规定清出哈尔滨市建筑市场"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执行最新相关信用评价文件的截止日期同评标之日,评标之日后更新的信用评价文件不适用于本项目)。
10.6本项目将按省住建厅《关于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中两起串通投标案件的公告》(第1486号)8家企业被限制投标;以上投标人在文件规定的限制期限内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否决。
10.7本项目将按哈尔滨新区管理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辽宁华龙防水工程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串通投标违法行为的通报(哈新管住建发[2022]4号)"文件执行,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0.8本项目将按松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松北区在建项目责任单位违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建筑工人违反《信访条例》的警示公告"文件执行,对且拒不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协调处理的首批黑龙江远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9家施工(总包)单位和劳务单位作出两年内不得在松北区参与招投标活动及直发包登记备案,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0.9本项目将按哈尔滨新区管理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黑龙江京阀管道配件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串通投标违法行为的通报"文件执行,黑龙江京阀管道配件有限公司等6家投标人的串通投标行为,严重扰乱哈尔滨新区招投标市场环境,取消上述6家企业1年内参加哈尔滨新区江北一体发展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限制投标资格自通报之日起执行,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0.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11按照在招标投标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84696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松北区举报受理电话:0451-58799236、0451-58799237、0451-58799238。
10.12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与受理投诉单位:哈尔滨市松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贸西大道2829号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451-58799237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139号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451-58564418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保利城三期七号楼六号门市
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0451-85860006-802
电子邮箱:zhgj0730@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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