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zyh2021016号
预算金额44万元
招标公司兴化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招标联系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泰州市永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先生0523-83388256
中标公司泰州市昊康科技有限公司43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TZYH2021016兴化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双光面HDPE土工膜技术竞争性磋商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TZYH2021016号
二、项目名称:双光面HDPE土工膜技术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泰州市昊康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兴化市经济开发区南环路42号科技创业中心内
成交金额:肆拾叁万元整(¥:43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1 |
双光面HDPE土工膜 |
金霸 |
HDPE 1.0MM |
江苏金霸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平方米 |
20000 |
21.5 |
430000 |
合计(大写人民币):肆拾叁万元 ¥430000.00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吴万圣 郭榛林 祝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取人民币陆仟肆佰伍拾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兴化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地址:兴化市南亭路
联系方式:刘先生 150523535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泰州市永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兴化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236室
联系方式:朱先生 0523-833882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朱先生
电话:15052353599 0523-83388256
九、附件
双光面HDPE土工膜技术TZYH2021016号项目磋商文件
企业声明函
磋 商 文 件
项目名称:双光面HDPE土工膜技术
项目编号:TZYH2021016号
采 购 人:兴化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泰州市永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十二月
特别提醒:
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投标情况说明
各报名供应商: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活动交易工作,切实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做好交易现场人员管控和风险预警,保障交易活动有序开展。根据相关规定,我公司将对拟参加投标人员的“苏康码”、“行程码”及健康情况进行核查,请投标单位按以下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一、合理安排被授权代表参加投标:请各投标单位做好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按照要求做好本单位人员健康排查,及时查询相关健康码,避免因健康问题影响本单位被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每家投标单位原则上只能安排一名被授权代表参加投标,同时需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各被授权代表须提前安排时间,避免因迟到原因影响贵单位递交投标文件而影响参加投标。
二、提前做好高中风险地区摸排:根据相关规定,自2020年4月22日起,对高、中风险地区来江苏人员将全部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请各投标单位按照要求做好本地区及本单位人员信息排查,合理安排人员参加现场投标。(疫情风险等级查询网址)
三、按要求出示健康码:根据相关要求,拟参加投标人员需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对“苏康码”显示为绿色的人员,才能进入兴化市政务服务中心参加投标。请拟参加投标人员及时主动查阅相关疫情防控信息,如疫情防控相关部门对健康码等要求有变化的,按最新要求执行。
四、加强个人防护工作:进入开评标现场人员都应当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参与开评标活动的所有人员应服从现场管理,加强个人防护,开评标时所有人员加大座位间隔,分散就座。
未尽事宜,按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执行。
由此给各投标单位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泰州市永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网上报名线下开标特别提醒
1、本次采购采用“泰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线下开标的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可自行下载磋商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①邮件办理:办理,详见()②现场办理:请至泰州市海陵南路306号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服务大厅CA办理窗口办理,电话:0523-86893080,18136281137】;
2、请各报名供应商按本项目采购文件、采购公告中规定的提交确认截止时间前,凭用户名及密码登陆泰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
3、在“泰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http://218.90.248.147: 7001/tzzfcg/login)网上报名,下载磋商文件,到兴化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评标;
未尽事宜,请各供应商详细查看操作手册便于项目顺利进行,供应商自行承担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不利后果。
目 录
磋商须知前附表
一、总 则
二、磋商响应要求
三、采购需求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五、磋 商
六、成交原则
七、成交公告
八、合同签订
九、质疑投诉
十、其它事项
十一、政府采购合同(参考)
十二、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磋 商 须 知 (前附表)
序号 |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双光面HDPE土工膜技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编号:TZYH2021016号 |
2 |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
3 | 磋商有效期:磋商后60日内 |
4 | 磋商响应文件接受地点:兴化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吧台接受处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1日14:30(北京时间) 磋商时间:2021年12月31日14:30(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兴化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2室 磋商响应文件接受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523-83388256 中心地址:兴化市长安中路13-1号(兴化交通大楼后侧) |
5 | 磋商响应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3份(无论是否成交,磋商响应文件恕不退还) |
6 | 磋商响应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磋商、领取成交通知书、签订合同等环节,授权代表应为同一人)于磋商截止时间前当面提交,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邮递、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 |
7 |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
8 | 本次采购采用“泰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线下开标的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可自行下载磋商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 【①邮件办理:通过将办理资料发送3590162546@qq.com办理,详见(http://czj.taizhou.gov.cn/art/2020/7/8/art_61762_2782788.html) ②现场办理:请至泰州市海陵南路306号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服务大厅CA办理窗口办理,电话:0523-86893080,18136281137】 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兴化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wfw.taizhou.gov.cn/ggzy/xh/)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
9 | 本磋商文件共45页;请仔细查阅,如有漏、错页或字迹不清等问题,请主动与本公司联系调换或补正。 |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泰州市永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组织的本次采购活动。
(2)本次采购活动由本公司组织,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
(3)本次采购活动及本次采购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的约束和保护。
(4)供应商一旦确认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即视为自愿接受了本磋商文件中所有条件和规定。
(5)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有能力提供所采购的货物和服务,具有进入兴化市政府采购市场资格的供应商,同时必须承认和履行磋商文件中的各项规定。
操作指南
(1)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以及投标常见问题操作手册: http://czj.taizhou.gov.cn/art/2020/8/27/art_61762_2800253.html
(2)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及操作手册: http://czj.taizhou.gov.cn/art/2020/7/30/art_61762_2788284.html
(3)供应商ca办理指南:http://czj.taizhou.gov.cn/art/2020/7/8/art_61762_2782788.html
(4)供应商操作指导教程:http://czj.taizhou.gov.cn/art/2020/8/7/art_61762_2791852.html
2、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供应商须符合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的身份参与,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二、磋商响应要求
1、磋商文件
(1)磋商文件的组成,为采购公告、本文件及所有按规定发出的补充变更通知。
(2)磋商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①供应商在下载磋商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按磋商须知(本文件第5页)第7项内容中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本公司提出。
②在磋商截止日前,本公司可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
③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公布,包括邮寄、传真和电传通知已报名的供应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④为使供应商编写磋商响应文件有充分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分析、研究,本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兴化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wfw.taizhou.gov.cn/ggzy/xh/)上发布延期采购公告,请供应商主动登陆查询。
⑤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本公司概不负责。
2、磋商响应费用
(1)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都须自行承担编制磋商响应文件以及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2)该项目的的报价应包括制造该产品所需的生产制造费、原辅材料费、运输费、安装费、保险费、包装费、各类税金、产品检(测)验费、技术培训费、磋商文件制作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其它应付的费用等。
(3)递交响应文件前向本公司缴纳磋商文件制作费(人民币贰佰元整)。
(4)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见下表)收费标准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本公司缴纳,同时由本公司出具收款收据。
单位: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以下 | 1.50% | 1.50% | 1.00% |
100-500 | 1.10% | 0.80% | 0.70% |
500-1000 | 0.80% | 0.45% | 0.55% |
1000-5000 | 0.50% | 0.25% | 0.35% |
5000-10000 | 0.25% | 0.10% | 0.20% |
10000-100000 | 0.05% | 0.05% | 0.05% |
100000以上 | 0.01% | 0.01% | 0.01% |
(5)最终投标总报价是指上述费用的总和。
3、磋商响应报价
本次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报价不少于两次。供应商须认真、仔细地阅读磋商文件所有的内容,慎重报价,将报价准确填写在《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书》(见附件一)和《采购货物供应明细表》(见附件三)中(货物分包的,必须分包报价),报价应含采购货物的版权、设计、制作、税金、安装、运输、辅材、培训及到场保险等一切相关费用,任何超出要求的内容均作为优惠。
注:供应商原则上进行两次报价,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首次报价书是第一次;商务技术磋商结束后的报价是第二次。如果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报价因超过采购预算导致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磋商小组可视情况在给予所有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均等机会条件下,供应商进行第三次报价。
4、磋商文件的约束力
供应商一旦获取了本磋商文件,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
5、磋商响应文件
(一)磋商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商务、技术部分
(1)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书,附件一;
(2)采购货物供应明细表,附件三;
(3)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附件四;
(4)属于正偏离技术参数的有效证明材料;
(5)“采购需求”部分要求提供或评分办法中涉及评审事项的证书、承诺、材料等复印件;
(6)企业声明函(附件八)(如为中小微企业);
(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九)(如有);
(8)项目组织实施方案(如需要);
(9)质保、服务承诺及培训计划等;
(10)磋商文件要求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资信部分
(1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12)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不含磋商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复印件,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复印件,或本年度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13)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不含磋商当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14)授权委托书(附件五);
(1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附件六)
(1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7)供应商为授权代表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
(18)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附件七);
(19)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特定条件证明材料:无。
注:以上资信部分材料复印件提供不全或无效的,将被判定为无效磋商响应文件。
(二)磋商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文字为法定简体中文,除本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一律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磋商响应文件须用碳素墨水书写或黑色墨粉(水)打印。
(三)供应商须按磋商须知(本文件第5页)第5项内容中规定的数量准备磋商响应文件,每份磋商响应文件的封面上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如正本与副本不符,则以正本为准。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供应商须将所有磋商响应文件封装在完好的外封袋中。外封袋均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请勿在2021年12月31日14:30(北京时间)之前拆封”的字样。封口处应加盖骑缝章。
磋商响应文件须按上述规定格式完整、清晰、正确地填写,并按要求有序装订成册、密封和加写标记。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责任由供应商自负。
编制建议:为响应国家节能减排,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号召。建议磋商响应文件的封面采用软质纸张,不宜采用厚硬壳、硬纸板;建议磋商响应文件内容按照顺序标明页码。
6、无效磋商响应文件
磋商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作为无效磋商响应文件处理:
(1)未按规定提交磋商确认函的;
(2)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中授权委托书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印鉴(或签字)或非原件的;
(3)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未参加磋商会议的或身份不符的;
(4)资信证明文件不全或无效导致磋商小组无法评判的,或者不符合磋商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5)磋商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数量、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或磋商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模糊、无法辩认的;
(6)磋商响应最后报价高于采购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
(7)对磋商文件未能作出全部实质性响应或对磋商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的;
(8)不同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的;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管理、控股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下采购活动的;
(10)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参加该采购项目活动的;
(11)不同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中的相关人员出现同一人的;
(12)不同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中内容出现非正常一致的;
(13)不同供应商报价表呈明显规律性变化,故意哄抬价格或压价等其它恶意串通行为的;
(14)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
(15)有欺诈行为或隐瞒自身违规问题的;
(16)违反法律、法规或损害国家及采购人利益的。
(17)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供应商所提供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所提供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磋商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图片)
7、恶意串通行为的认定
(1)供应商直接或间接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
(2)评审活动开始前供应商直接或间接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监管部门处获得磋商小组组成人员情况;
(3)供应商接受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4)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实质性内容;
(5)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与;
(6)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
(7)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与或者放弃成交;
(8)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9)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10)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参与事宜;
(11)不同供应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的;
(12)不同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相关人员出现同一人的;
(13)不同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内容出现非正常一致的;
(14)不同供应商报价表呈明显规律性变化,故意哄抬价格或压价等其它恶意串通行为的;
8、磋商活动终止
磋商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活动终止: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财库〔2014〕214号文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三、采购需求
一、采购技术要求(对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黑体加斜体方式提示)
二、本次采购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维修、人员培训及售后服务等
三、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肆拾肆万元整(¥:440000.00元),最后响应报价高于采购预算的,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
四、双光面HDPE土工膜数量为:20000㎡
五、技术要求说明
序号 | 指标 | 测试值 |
1.00mm | ||
1 | ★密度g/cm³ | ≥0.9481 |
2 | 拉伸性能 | |
★屈服强度(应力), N/mm | 横向≥18.6 纵向≥18.3 | |
★断裂强度(应力 ),N/mm | 横向≥34.2 纵向≥36.4 | |
★屈服伸长率, % | 横向≥12 纵向≥12 | |
★断裂伸长率, % | 横向≥930 纵向≥868 | |
3 | ★直角撕裂强度, N | 横向≥165 纵向≥148 |
4 | ★抗穿刺强度, N | ≥485 |
5 6 | ★拉伸负荷应力开裂(切口恒载拉伸法) h | 横向≥500H未断裂 纵向≥500H未断裂 |
碳黑 | ||
碳黑含量(范围)% | 2.0-3.0 | |
7 | ★碳黑分散度 | 10个数据中1级8个 2级2个,4、5级不允许 |
★氧化诱导时间(OIT) | ||
8 | 标准OIT,min | ≥128 |
85℃烘箱老化(最小平均值) | ||
烘烤90d后,标准OIT的保留%;或 | ≥68.5 | |
9 | 烘烤90d后,高压OIT的保留%; | ≥80 |
抗紫外线强度 | ||
紫外线照射1600h后,标准OIT的保留%;或 | ≥50 | |
紫外线照射1600h后,高压OIT的保留%; | ≥50 | |
10 | -70℃低温冲击脆化性能 | 通过 |
11 | ★水蒸汽渗透系数g.cm/(cm².s.pa) | ≤3.7×10-15 |
12 | 尺寸稳定性% | ±2 |
13 | ★幅宽(m) | ≥8 |
14 | ★幅长(m) | ≥100 |
备注:带★号的为重要技术参数
以上所采购货物配置的除有特殊要求外,其余均须按照标准功能、参数提供。供应的产品必须是全新合格正品,生产厂家须出具产品质保书。如系进口产品须提供相关证明,同时必须符合国家环保及相关质量标准要求。
六、项目实施要求
1、供应商须针对本项目制定完善的安装质量保证措施,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全面落实本项目安装质量责任制,特别加强落实重点、特殊区域的质量责任制,加强质量检查和督促工作。
2、供应商须针对本项目制定完善的安全保证措施,全面落实本项目安全责任制,健全、完善本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项目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加强本项目安全检查和督促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3、供应商须针对本项目制定科学的设备检查、维护、维修计划,安排经验丰富的维护人员,明确维护保养的具体内容,填写《设备维护记录》。
4、供应商须针对本项目设备安装技术要求进行详尽的方案设计,从接受采购人供货信息开始,到现场空间丈量、安装方案设计、设备进场、设备安装调试等方面进行深化设计,方案应科学规范,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完善性,符合项目的实际需求。
5、供应商应制定项目验收方案,包括产品进场验收、产品安装验收、产品调试验收、项目最终验收,验收方案要体现全过程质量控制理念,方案要合理、可行、具有可操作性,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完成,并最终通过验收。
七、售后服务要求
(1)验收通过之日起对设备免费保修 1 年。质保期内,乙方对产品质量实行三包,因设备配置或制造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故障,乙方应在24小时内立即予以免费维修或更换,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2)技术支持响应时间。一般问题 8 小时内电话支持,难点、重点问题 2 天内现场解决,质保期内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质保期满后乙方收取成本费。
八、交货时间、地点
(1)、采购合同签订后30天内全部交付并安装调试完毕。
(2)、交货地点:合同指定地点。
九、付款方式
(1)、货物安装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支付合同价的90%。
(2)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以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承诺的质保期为准)满后且无质量及售后服务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1日14:30(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兴化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吧台接受处
磋商时间:2021年12月31日14:30(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兴化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2室
地址:兴化市长安中路13-1号(兴化交通大楼后侧)
对逾期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一律不予接受!无论是否成交,磋商响应文件恕不退还!
五、磋 商
(一)磋商程序
1、本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磋商,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
2、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派授权代表参加磋商。
3、磋商小组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不予参加磋商。
4、磋商小组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5、磋商结束后,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磋商记录为本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对磋商响应文件审查
1、审查内容为磋商响应文件的资格性、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内容是否完整、价格构成有无计算错误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确定不合格供应商和进入磋商阶段的供应商名单。其内容主要包括:①供应商的资格是否符合磋商文件中的要求②供应商所投产品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③磋商响应文件内容是否齐全④磋商响应文件签署情况⑤ 对货物技术、服务、交货时间的响应情况。
2、存在重大偏离的磋商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所谓重大偏离是指明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供货期、供货数量、质量、性能及技术参数、服务等要求。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重大偏离的认定须经磋商小组2/3以上同意。磋商小组认定磋商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磋商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对非实质性响应的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之处,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文件。
3、多个供应商所报货物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磋商文件中载明。
资格性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1 | 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 2、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不含磋商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复印件,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复印件,或本年度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不含磋商当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授权代表交纳的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 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见磋商文件格式附件六);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信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2)查询截止时点:响应文件拆封后,磋商小组进行资格审查时;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查询渠道查询打印,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4)信息信用的使用规则:仅用于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
2 | 供应商须符合的特定资格条件 | 无。 |
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磋商响应文件签署 | 磋商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 |
响应方案 | 只能有一个方案 | ||
报价唯一 | 只能在采购预算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
2 | 完整性审查 | 磋商响应文件份数 | 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数量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磋商响应文件内容 | 磋商响应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 | ||
3 | 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 | 质量、性能、技术参数及服务等 | 满足磋商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 |
完成期限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 ||
质保、售后服务、培训计划等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 ||
其 他 | 磋商文件无效响应文件条款及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的其它条款的 |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更正
1、磋商时,供应商可就所提供货物的性能、技术要求、质量、售后服务承诺等相关内容进行磋商。
2、磋商时,磋商小组认为需要,可要求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3、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四)磋商文件的变更
1、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签字确认。
2、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3、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4、磋商小组应当对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不得进入下一轮磋商,也不得要求提交最后报价。
5、磋商文件明确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不另行通知。
(五)最后报价
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供应商最终承诺报价不允许高于第一次报价(即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否则,磋商小组有权拒绝该磋商报价并不再给予报价补救机会。
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4、磋商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磋商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须由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5、各供应商最后报价结束后,如磋商小组认为最后最低的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该供应商拒绝说明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虽有书面说明但仍无法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六、成交原则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1、针对中小微企业的评审优惠: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的通知规定,对属于中小微企业单位给予评审优惠。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供应商根据情况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本磋商文件附件七),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各单位参照国务院APP小微企业扶持政策查询或工信部http://202.106.120.146/baosong/appweb/orgScale.html网站查询。广大中小企业和各类社会机构填写企业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
如供应商符合上述规定的,对中小企业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扣除后的价格为最低价的,则作为评标基准价,成交金额则以实际响应报价为准。
未按要求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本磋商文件附件八)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
供应商提供相关资料弄虚作假的,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采购)文件规定进行处理。
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本磋商文件附件九)。
(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由磋商小组根据评分办法规定的各项因素综合评定打分,按照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最终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采购人确定最终得分最高且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预成交供应商。
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附评分办法)
一、价格F1(30分)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报价)×30%×100。
二、企业综合实力F2(12分)
1、认证证书(3分):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经国家认监委备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3分。
2、土工膜制造商获得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得3分,未提供者不得分。
3、供应商业绩(6分):供应商提供一份已完成的同类项目业绩的得2分,最高得6分。(合同及验收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未提供原件不得分)
三、质量、技术参数F3(51分)
1、根据供应商所提供产品的技术参数与磋商文件要求比较,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得31分。带★号的为重要技术参数,技术参数低于磋商文件技术要求的每有一项减1分,扣完为止。其他参数每有一项负偏离参数扣0.5分,扣完为止。如关键技术参数负偏离的,经磋商小组确认,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带★号的重要技术参数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注明对应条款供评委评审,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2、方案包含项目实施方案、保证质量组织管理措施、保证安全组织管理措施、验收组织(24分):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以下方案内容,由磋商小组进行评审。
(1)项目实施方案(3分):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对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内容提供整体化的实施方案,优于采购需求得3分,符合采购需求得1分,不符合采购需求不得分。
(2)保证质量组织管理措施(3分):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对本项目保证质量组织管理措施要求进行方案设计。优于采购需求得3分,符合采购需求得1分,不符合采购需求不得分。
(3)保证安全组织管理措施(3分):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对本项目保证安全组织管理措施要求进行方案设计。优于采购需求得3分,符合采购需求得1分,不符合采购需求不得分。
(4)设备检查、维护、维修计划(3分)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对本项目设备检查、维护、维修计划进行方案设计。优于采购需求得3分,符合采购需求得1分,不符合采购需求不得分。
(5)安装技术要求(4分):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对本项目安装技术要求进行方案设计。优于采购需求得4分,符合采购需求得2分,不符合采购需求不得分。
(6)验收组织(4分):供应商应制定项目验收方案,包括产品进场验收、产品安装验收、产品调试验收、项目最终验收,验收方案要体现全过程质量控制理念,确保项目高质量完成。优于采购需求得4分,符合采购需求得2分,不符合采购需求不得分。
四、质保、售后服务F4(7分)
1、供应商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措施,有售后服务承诺函以及售后服务方案;项目售后服务方案包括服务标准、服务流程、服务内容,优于磋商文件要求的得5分,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得3分,未提供方案或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不得分。
2、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经国家认监委备案的售后服务认证证书的得2分。
综合得分=F1+F2+F3+F4
声明:当出现损害国家和采购人利益情况时,采购人、有选择或拒绝任何供应商的权力,并对所采取的行为不主动说明原因。
七、成交公告
本公司将对经采购人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兴化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不能保证被公告的成交供应商为最终成交供应商!
八、合同签订
1、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后,应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日期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条款与格式(参考)见第十二部分。
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如果供应商有欺诈或隐瞒自身违规问题或损害国家和采购人利益以及主动放弃签订合同的,成交资格无效,采购人可以按照“财库〔2014〕214号” 文的有关规定,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已签订合同,采购人可以中止合同,并保留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九、质疑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必须是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得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未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2、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其质疑和投诉应当有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并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质疑。
4、供应商提出质疑,必须以参加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被授权人)(响应文件中所确定的)原件送达的方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七)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质疑供应商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同时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5、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质疑函后,应当进行审查,认为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应当及时告知质疑供应商进行补正。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超过法定期限后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6、对内容、格式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7、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质疑应当采用书面方式并依法送达。质疑供应商或其委托代理人拒绝签收的视为已经送达。
8、质疑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并扣减其诚信记录分。
十、其它事项
1、未尽事宜,供应商请于磋商时间前向采购人或本公司查询。
2、成交供应商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须提供: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并签字确认和盖章的《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一式四联,兴化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栏内下载);《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履约评价表》(一式三联,由采购人登陆政府采购业务系统进行评价后书面打印);发票复印件;采购单位支付凭证复印件。
十一、政府采购合同(参考)
采购单位(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供 应 商(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政府采购法》、《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XHZC20 号 项目相关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合同价款、清单、交货安装时间、地点
1、合同价款:
2、供货清单:
序号 | 货物 名称 | 品牌 型号 | 规格 参数 | 厂家 (产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合计总报价(大写人民币): ¥: 元 |
注:可另附清单
3、交货安装时间、地点
(1)采购合同签订后 天内全部交付并安装调试完毕。
(2)交货地点: 。
二、质量技术标准
乙方提供的产品性能及质量有国家标准的应符合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应符合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实现响应文件承诺条款。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涉及到的知识产权是合法取得,并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不会因为甲方的使用而被责令停止使用、追偿或要求赔偿损失。如出现此情况,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三、运输方式及费用
由乙方视情况自定运输方式,费用自负。
四、验收
1、在货物进场并安装调试后 日内,甲方根据技术要求组织验收,验收内容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安装调试是否合格,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是否齐全。货物最终验收后,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2、根据《兴化市政府采购合同履约和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兴政办发[2014]77号)有关验收规定,本项目甲方采用自行验收方式( );联合验收方式( )。
3、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有与合同规定不符的,应在 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意见,不签发验收单,并同时将该书面意见提交至兴化市行政审批局。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意见后,应在 天内予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兴化市行政审批局。
五、付款方式
1、货物安装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支付合同价的50%。
2、从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后再付合同价的30%。其余款项质保期(以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承诺的质保期为准)满后且无质量及售后服务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
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兴化市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支付申请单》、验收单与合同、发票是申请支付政府采购项目资金的必备资料。
六、售后服务
1、验收通过之日起对设备免费保修 年。质保期内,乙方对产品质量实行三包,因设备配置或制造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故障,乙方应在24小时内立即予以免费维修或更换,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2、技术支持响应时间。一般问题 小时内电话支持,难点、重点问题 天内现场解决,质保期内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质保期满后乙方收取成本费。
七、履约保证金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磋商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乙方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须提供: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并签字确认和盖章的《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一式四联,兴化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栏内下载);《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履约评价表》(一式三联,由采购人登陆政府采购业务系统进行评价后书面打印);发票复印件;采购单位支付凭证复印件。
八、违约条款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约,应及时向对方通报,在取得有关主管部门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在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退货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 %,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 %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乙方交付的合格标的物,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期完成合同约定的内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除甲方或不可抗力造成原因外,每延迟交付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 %支付违约金; 延期超过 日,甲方有权强制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乙方所供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等不符合规定的,由其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非因甲方原因,乙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致使工作延误,甲方有权要求其强制履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等额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4、本项目不得转让分包,如有发生,除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外,无条件清理退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5、如乙方有欺诈行为或隐瞒自身违规问题,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并保留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九、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甲方免除并承担由于甲方在其本国使用该项目和设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甲方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等。
十、合同生效及审核
本合同经甲方、乙方、见证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签订的内容不能超出磋商文件文件和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十一、合同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条款、成交通知书、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及乙方在磋商时的书面承诺等构成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采购代理机构、兴化市行政审批局各一份。
十三、本合同一切未尽事宜,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无相关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买方(甲方) 公章: 卖方(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见证方(公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
签约地点:江苏省兴化市长安中路13-1号(兴化交通大楼后侧)
年 月 日
十二、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磋 商 响 应 文 件
项目编号:TZYH20210 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
年 月 日
附件一 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书
泰州市永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我方自愿参加贵中心组织的 项目[XHZC202 号]的磋商,已详细审阅了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及有关附件。经慎重考虑,对该项目我方作如下报价和承诺(项目具体填写内容见《采购货物供应明细表》):
1、我方报价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 元。
2、产品质量承诺:
3、售后服务承诺:
4、供货时间承诺:
上述报价和承诺真实有效。
供应商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印鉴):
被授权代表(签名或印鉴):
年 月 日
附件二 竞争性磋商 次报价书
泰州市永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方自愿参加贵中心组织的 项目[XHZC202 号]的磋商,已详细审阅了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及有关附件。经慎重考虑,对该项目我方作如下最终报价和承诺(项目具体填写内容见《采购货物供应明细表》):
1、我方报价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 元。
2、产品质量承诺:
3、售后服务承诺:
4、供货时间承诺:
上述报价和承诺真实有效。
供应商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印鉴):
被授权代表(签名或印鉴):
年 月 日
序号 | 货物 名称 | 品牌 | 规格 型号 | 生产厂家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合计总报价(大写人民币): ¥: 元 | ||||||||
备注: |
附件三 采购货物供应明细表
注:如此表格栏目不够填写,可依照此格式自行扩展、复制。
供应商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印鉴) :
被授权代表(签名或印鉴) :
年 月 日
序号 | 货物名称 | 采购要求参数 | 实际响应参数 | 符合/正偏离/负偏离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附件四 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
注:如此表格栏目不够填写,可依照此格式自行扩展、复制。
说明:1、供应商可根据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的内容填报技术要求响应表,技术要求响应表的内容必须对其相对应的货物要求中的内容逐项、详细、真实的填写。
2、供应商对存在正偏离或负偏离的的技术要求,应真实填写(对属于正偏离的技术参数,供应商须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如未提供,磋商小组在评审时将不予认可;对属于负偏离的技术参数,未真实填写的视为虚假响应)。
供应商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印鉴):
被授权代表(签名或印鉴):
年 月 日
附件五 授 权 委 托 书
泰州市永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 (姓名)系 (供应商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的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贵中心组织的 采购项目的磋商活动,授权代理人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单位均予承认,但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授权代理人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时起至合同执行结束时止,全权代表我单位对上述项目的进行磋商、签约等,所签署的一切文件,我公司均承认有效。
特此委托。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印鉴):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六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采购单位名称)::
我单位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
主要设备有: 。( 若有 )
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 。( 若有 )
声明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其他证明材料及文件:(如果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话)
附件七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方参加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印鉴)
被授权代表(签名或印鉴):
年 月 日
附件八 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 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备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附件九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单位名称 单位的采购文件编号为(项目编号)的 (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供应商(公章):
日 期:
附件十 项目提交(退回)原件清单目录
1、
2、
3、
……….
供应商(公章):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注:1、供应商投标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备查的原件。
2、供应商所提交的证明材料原件列出清单目录盖章后随原件在投标时一起递交,没有递交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3、评审结束后,本公司将按此清单目录如数退回原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
附件十一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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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 商 文 件
项目名称:双光面HDPE土工膜技术
项目编号:TZYH2021016号
采 购 人:兴化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泰州市永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十二月
特别提醒:
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投标情况说明
各报名供应商: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活动交易工作,切实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做好交易现场人员管控和风险预警,保障交易活动有序开展。根据相关规定,我公司将对拟参加投标人员的“苏康码”、“行程码”及健康情况进行核查,请投标单位按以下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一、合理安排被授权代表参加投标:请各投标单位做好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按照要求做好本单位人员健康排查,及时查询相关健康码,避免因健康问题影响本单位被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每家投标单位原则上只能安排一名被授权代表参加投标,同时需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各被授权代表须提前安排时间,避免因迟到原因影响贵单位递交投标文件而影响参加投标。
二、提前做好高中风险地区摸排:根据相关规定,自2020年4月22日起,对高、中风险地区来江苏人员将全部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请各投标单位按照要求做好本地区及本单位人员信息排查,合理安排人员参加现场投标。(疫情风险等级查询网址)
三、按要求出示健康码:根据相关要求,拟参加投标人员需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对“苏康码”显示为绿色的人员,才能进入兴化市政务服务中心参加投标。请拟参加投标人员及时主动查阅相关疫情防控信息,如疫情防控相关部门对健康码等要求有变化的,按最新要求执行。
四、加强个人防护工作:进入开评标现场人员都应当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参与开评标活动的所有人员应服从现场管理,加强个人防护,开评标时所有人员加大座位间隔,分散就座。
未尽事宜,按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执行。
由此给各投标单位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泰州市永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网上报名线下开标特别提醒
1、本次采购采用“泰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线下开标的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可自行下载磋商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①邮件办理:办理,详见()②现场办理:请至泰州市海陵南路306号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服务大厅CA办理窗口办理,电话:0523-86893080,18136281137】;
2、请各报名供应商按本项目采购文件、采购公告中规定的提交确认截止时间前,凭用户名及密码登陆泰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
3、在“泰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http://218.90.248.147: 7001/tzzfcg/login)网上报名,下载磋商文件,到兴化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评标;
未尽事宜,请各供应商详细查看操作手册便于项目顺利进行,供应商自行承担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不利后果。
目 录
磋商须知前附表
一、总 则
二、磋商响应要求
三、采购需求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五、磋 商
六、成交原则
七、成交公告
八、合同签订
九、质疑投诉
十、其它事项
十一、政府采购合同(参考)
十二、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磋 商 须 知 (前附表)
序号 |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双光面HDPE土工膜技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编号:TZYH2021016号 |
2 |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
3 | 磋商有效期:磋商后60日内 |
4 | 磋商响应文件接受地点:兴化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吧台接受处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1日14:30(北京时间) 磋商时间:2021年12月31日14:30(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兴化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2室 磋商响应文件接受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523-83388256 中心地址:兴化市长安中路13-1号(兴化交通大楼后侧) |
5 | 磋商响应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3份(无论是否成交,磋商响应文件恕不退还) |
6 | 磋商响应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磋商、领取成交通知书、签订合同等环节,授权代表应为同一人)于磋商截止时间前当面提交,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邮递、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 |
7 |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
8 | 本次采购采用“泰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线下开标的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可自行下载磋商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 【①邮件办理:通过将办理资料发送3590162546@qq.com办理,详见(http://czj.taizhou.gov.cn/art/2020/7/8/art_61762_2782788.html) ②现场办理:请至泰州市海陵南路306号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服务大厅CA办理窗口办理,电话:0523-86893080,18136281137】 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兴化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wfw.taizhou.gov.cn/ggzy/xh/)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
9 | 本磋商文件共45页;请仔细查阅,如有漏、错页或字迹不清等问题,请主动与本公司联系调换或补正。 |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泰州市永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组织的本次采购活动。
(2)本次采购活动由本公司组织,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
(3)本次采购活动及本次采购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的约束和保护。
(4)供应商一旦确认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即视为自愿接受了本磋商文件中所有条件和规定。
(5)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有能力提供所采购的货物和服务,具有进入兴化市政府采购市场资格的供应商,同时必须承认和履行磋商文件中的各项规定。
操作指南
(1)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以及投标常见问题操作手册: http://czj.taizhou.gov.cn/art/2020/8/27/art_61762_2800253.html
(2)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及操作手册: http://czj.taizhou.gov.cn/art/2020/7/30/art_61762_2788284.html
(3)供应商ca办理指南:http://czj.taizhou.gov.cn/art/2020/7/8/art_61762_2782788.html
(4)供应商操作指导教程:http://czj.taizhou.gov.cn/art/2020/8/7/art_61762_2791852.html
2、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供应商须符合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的身份参与,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二、磋商响应要求
1、磋商文件
(1)磋商文件的组成,为采购公告、本文件及所有按规定发出的补充变更通知。
(2)磋商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①供应商在下载磋商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按磋商须知(本文件第5页)第7项内容中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本公司提出。
②在磋商截止日前,本公司可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
③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公布,包括邮寄、传真和电传通知已报名的供应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④为使供应商编写磋商响应文件有充分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分析、研究,本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兴化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wfw.taizhou.gov.cn/ggzy/xh/)上发布延期采购公告,请供应商主动登陆查询。
⑤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本公司概不负责。
2、磋商响应费用
(1)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都须自行承担编制磋商响应文件以及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2)该项目的的报价应包括制造该产品所需的生产制造费、原辅材料费、运输费、安装费、保险费、包装费、各类税金、产品检(测)验费、技术培训费、磋商文件制作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其它应付的费用等。
(3)递交响应文件前向本公司缴纳磋商文件制作费(人民币贰佰元整)。
(4)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见下表)收费标准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本公司缴纳,同时由本公司出具收款收据。
单位: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以下 | 1.50% | 1.50% | 1.00% |
100-500 | 1.10% | 0.80% | 0.70% |
500-1000 | 0.80% | 0.45% | 0.55% |
1000-5000 | 0.50% | 0.25% | 0.35% |
5000-10000 | 0.25% | 0.10% | 0.20% |
10000-100000 | 0.05% | 0.05% | 0.05% |
100000以上 | 0.01% | 0.01% | 0.01% |
(5)最终投标总报价是指上述费用的总和。
3、磋商响应报价
本次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报价不少于两次。供应商须认真、仔细地阅读磋商文件所有的内容,慎重报价,将报价准确填写在《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书》(见附件一)和《采购货物供应明细表》(见附件三)中(货物分包的,必须分包报价),报价应含采购货物的版权、设计、制作、税金、安装、运输、辅材、培训及到场保险等一切相关费用,任何超出要求的内容均作为优惠。
注:供应商原则上进行两次报价,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首次报价书是第一次;商务技术磋商结束后的报价是第二次。如果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报价因超过采购预算导致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磋商小组可视情况在给予所有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均等机会条件下,供应商进行第三次报价。
4、磋商文件的约束力
供应商一旦获取了本磋商文件,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
5、磋商响应文件
(一)磋商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商务、技术部分
(1)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书,附件一;
(2)采购货物供应明细表,附件三;
(3)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附件四;
(4)属于正偏离技术参数的有效证明材料;
(5)“采购需求”部分要求提供或评分办法中涉及评审事项的证书、承诺、材料等复印件;
(6)企业声明函(附件八)(如为中小微企业);
(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九)(如有);
(8)项目组织实施方案(如需要);
(9)质保、服务承诺及培训计划等;
(10)磋商文件要求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资信部分
(1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12)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不含磋商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复印件,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复印件,或本年度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13)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不含磋商当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14)授权委托书(附件五);
(1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附件六)
(1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7)供应商为授权代表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
(18)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附件七);
(19)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特定条件证明材料:无。
注:以上资信部分材料复印件提供不全或无效的,将被判定为无效磋商响应文件。
(二)磋商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文字为法定简体中文,除本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一律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磋商响应文件须用碳素墨水书写或黑色墨粉(水)打印。
(三)供应商须按磋商须知(本文件第5页)第5项内容中规定的数量准备磋商响应文件,每份磋商响应文件的封面上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如正本与副本不符,则以正本为准。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供应商须将所有磋商响应文件封装在完好的外封袋中。外封袋均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请勿在2021年12月31日14:30(北京时间)之前拆封”的字样。封口处应加盖骑缝章。
磋商响应文件须按上述规定格式完整、清晰、正确地填写,并按要求有序装订成册、密封和加写标记。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责任由供应商自负。
编制建议:为响应国家节能减排,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号召。建议磋商响应文件的封面采用软质纸张,不宜采用厚硬壳、硬纸板;建议磋商响应文件内容按照顺序标明页码。
6、无效磋商响应文件
磋商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作为无效磋商响应文件处理:
(1)未按规定提交磋商确认函的;
(2)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中授权委托书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印鉴(或签字)或非原件的;
(3)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未参加磋商会议的或身份不符的;
(4)资信证明文件不全或无效导致磋商小组无法评判的,或者不符合磋商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5)磋商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数量、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或磋商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模糊、无法辩认的;
(6)磋商响应最后报价高于采购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
(7)对磋商文件未能作出全部实质性响应或对磋商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的;
(8)不同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的;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管理、控股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下采购活动的;
(10)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参加该采购项目活动的;
(11)不同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中的相关人员出现同一人的;
(12)不同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中内容出现非正常一致的;
(13)不同供应商报价表呈明显规律性变化,故意哄抬价格或压价等其它恶意串通行为的;
(14)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
(15)有欺诈行为或隐瞒自身违规问题的;
(16)违反法律、法规或损害国家及采购人利益的。
(17)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供应商所提供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所提供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磋商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图片)
7、恶意串通行为的认定
(1)供应商直接或间接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
(2)评审活动开始前供应商直接或间接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监管部门处获得磋商小组组成人员情况;
(3)供应商接受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4)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实质性内容;
(5)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与;
(6)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
(7)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与或者放弃成交;
(8)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9)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10)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参与事宜;
(11)不同供应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的;
(12)不同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相关人员出现同一人的;
(13)不同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内容出现非正常一致的;
(14)不同供应商报价表呈明显规律性变化,故意哄抬价格或压价等其它恶意串通行为的;
8、磋商活动终止
磋商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活动终止: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财库〔2014〕214号文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三、采购需求
一、采购技术要求(对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黑体加斜体方式提示)
二、本次采购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维修、人员培训及售后服务等
三、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肆拾肆万元整(¥:440000.00元),最后响应报价高于采购预算的,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
四、双光面HDPE土工膜数量为:20000㎡
五、技术要求说明
序号 | 指标 | 测试值 |
1.00mm | ||
1 | ★密度g/cm³ | ≥0.9481 |
2 | 拉伸性能 | |
★屈服强度(应力), N/mm | 横向≥18.6 纵向≥18.3 | |
★断裂强度(应力 ),N/mm | 横向≥34.2 纵向≥36.4 | |
★屈服伸长率, % | 横向≥12 纵向≥12 | |
★断裂伸长率, % | 横向≥930 纵向≥868 | |
3 | ★直角撕裂强度, N | 横向≥165 纵向≥148 |
4 | ★抗穿刺强度, N | ≥485 |
5 6 | ★拉伸负荷应力开裂(切口恒载拉伸法) h | 横向≥500H未断裂 纵向≥500H未断裂 |
碳黑 | ||
碳黑含量(范围)% | 2.0-3.0 | |
7 | ★碳黑分散度 | 10个数据中1级8个 2级2个,4、5级不允许 |
★氧化诱导时间(OIT) | ||
8 | 标准OIT,min | ≥128 |
85℃烘箱老化(最小平均值) | ||
烘烤90d后,标准OIT的保留%;或 | ≥68.5 | |
9 | 烘烤90d后,高压OIT的保留%; | ≥80 |
抗紫外线强度 | ||
紫外线照射1600h后,标准OIT的保留%;或 | ≥50 | |
紫外线照射1600h后,高压OIT的保留%; | ≥50 | |
10 | -70℃低温冲击脆化性能 | 通过 |
11 | ★水蒸汽渗透系数g.cm/(cm².s.pa) | ≤3.7×10-15 |
12 | 尺寸稳定性% | ±2 |
13 | ★幅宽(m) | ≥8 |
14 | ★幅长(m) | ≥100 |
备注:带★号的为重要技术参数
以上所采购货物配置的除有特殊要求外,其余均须按照标准功能、参数提供。供应的产品必须是全新合格正品,生产厂家须出具产品质保书。如系进口产品须提供相关证明,同时必须符合国家环保及相关质量标准要求。
六、项目实施要求
1、供应商须针对本项目制定完善的安装质量保证措施,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全面落实本项目安装质量责任制,特别加强落实重点、特殊区域的质量责任制,加强质量检查和督促工作。
2、供应商须针对本项目制定完善的安全保证措施,全面落实本项目安全责任制,健全、完善本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项目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加强本项目安全检查和督促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3、供应商须针对本项目制定科学的设备检查、维护、维修计划,安排经验丰富的维护人员,明确维护保养的具体内容,填写《设备维护记录》。
4、供应商须针对本项目设备安装技术要求进行详尽的方案设计,从接受采购人供货信息开始,到现场空间丈量、安装方案设计、设备进场、设备安装调试等方面进行深化设计,方案应科学规范,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完善性,符合项目的实际需求。
5、供应商应制定项目验收方案,包括产品进场验收、产品安装验收、产品调试验收、项目最终验收,验收方案要体现全过程质量控制理念,方案要合理、可行、具有可操作性,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完成,并最终通过验收。
七、售后服务要求
(1)验收通过之日起对设备免费保修 1 年。质保期内,乙方对产品质量实行三包,因设备配置或制造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故障,乙方应在24小时内立即予以免费维修或更换,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2)技术支持响应时间。一般问题 8 小时内电话支持,难点、重点问题 2 天内现场解决,质保期内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质保期满后乙方收取成本费。
八、交货时间、地点
(1)、采购合同签订后30天内全部交付并安装调试完毕。
(2)、交货地点:合同指定地点。
九、付款方式
(1)、货物安装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支付合同价的90%。
(2)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以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承诺的质保期为准)满后且无质量及售后服务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1日14:30(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兴化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吧台接受处
磋商时间:2021年12月31日14:30(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兴化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2室
地址:兴化市长安中路13-1号(兴化交通大楼后侧)
对逾期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一律不予接受!无论是否成交,磋商响应文件恕不退还!
五、磋 商
(一)磋商程序
1、本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磋商,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
2、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派授权代表参加磋商。
3、磋商小组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不予参加磋商。
4、磋商小组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5、磋商结束后,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磋商记录为本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对磋商响应文件审查
1、审查内容为磋商响应文件的资格性、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内容是否完整、价格构成有无计算错误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确定不合格供应商和进入磋商阶段的供应商名单。其内容主要包括:①供应商的资格是否符合磋商文件中的要求②供应商所投产品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③磋商响应文件内容是否齐全④磋商响应文件签署情况⑤ 对货物技术、服务、交货时间的响应情况。
2、存在重大偏离的磋商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所谓重大偏离是指明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供货期、供货数量、质量、性能及技术参数、服务等要求。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重大偏离的认定须经磋商小组2/3以上同意。磋商小组认定磋商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磋商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对非实质性响应的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之处,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文件。
3、多个供应商所报货物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磋商文件中载明。
资格性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1 | 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 2、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不含磋商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复印件,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复印件,或本年度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不含磋商当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授权代表交纳的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 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见磋商文件格式附件六);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信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2)查询截止时点:响应文件拆封后,磋商小组进行资格审查时;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查询渠道查询打印,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4)信息信用的使用规则:仅用于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
2 | 供应商须符合的特定资格条件 | 无。 |
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磋商响应文件签署 | 磋商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 |
响应方案 | 只能有一个方案 | ||
报价唯一 | 只能在采购预算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
2 | 完整性审查 | 磋商响应文件份数 | 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数量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磋商响应文件内容 | 磋商响应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 | ||
3 | 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 | 质量、性能、技术参数及服务等 | 满足磋商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 |
完成期限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 ||
质保、售后服务、培训计划等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 ||
其 他 | 磋商文件无效响应文件条款及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的其它条款的 |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更正
1、磋商时,供应商可就所提供货物的性能、技术要求、质量、售后服务承诺等相关内容进行磋商。
2、磋商时,磋商小组认为需要,可要求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3、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四)磋商文件的变更
1、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签字确认。
2、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3、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4、磋商小组应当对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不得进入下一轮磋商,也不得要求提交最后报价。
5、磋商文件明确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不另行通知。
(五)最后报价
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供应商最终承诺报价不允许高于第一次报价(即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否则,磋商小组有权拒绝该磋商报价并不再给予报价补救机会。
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4、磋商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磋商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须由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5、各供应商最后报价结束后,如磋商小组认为最后最低的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该供应商拒绝说明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虽有书面说明但仍无法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六、成交原则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1、针对中小微企业的评审优惠: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的通知规定,对属于中小微企业单位给予评审优惠。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供应商根据情况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本磋商文件附件七),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各单位参照国务院APP小微企业扶持政策查询或工信部http://202.106.120.146/baosong/appweb/orgScale.html网站查询。广大中小企业和各类社会机构填写企业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
如供应商符合上述规定的,对中小企业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扣除后的价格为最低价的,则作为评标基准价,成交金额则以实际响应报价为准。
未按要求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本磋商文件附件八)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
供应商提供相关资料弄虚作假的,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采购)文件规定进行处理。
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本磋商文件附件九)。
(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由磋商小组根据评分办法规定的各项因素综合评定打分,按照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最终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采购人确定最终得分最高且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预成交供应商。
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附评分办法)
一、价格F1(30分)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报价)×30%×100。
二、企业综合实力F2(12分)
1、认证证书(3分):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经国家认监委备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3分。
2、土工膜制造商获得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得3分,未提供者不得分。
3、供应商业绩(6分):供应商提供一份已完成的同类项目业绩的得2分,最高得6分。(合同及验收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未提供原件不得分)
三、质量、技术参数F3(51分)
1、根据供应商所提供产品的技术参数与磋商文件要求比较,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得31分。带★号的为重要技术参数,技术参数低于磋商文件技术要求的每有一项减1分,扣完为止。其他参数每有一项负偏离参数扣0.5分,扣完为止。如关键技术参数负偏离的,经磋商小组确认,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带★号的重要技术参数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注明对应条款供评委评审,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2、方案包含项目实施方案、保证质量组织管理措施、保证安全组织管理措施、验收组织(24分):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以下方案内容,由磋商小组进行评审。
(1)项目实施方案(3分):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对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内容提供整体化的实施方案,优于采购需求得3分,符合采购需求得1分,不符合采购需求不得分。
(2)保证质量组织管理措施(3分):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对本项目保证质量组织管理措施要求进行方案设计。优于采购需求得3分,符合采购需求得1分,不符合采购需求不得分。
(3)保证安全组织管理措施(3分):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对本项目保证安全组织管理措施要求进行方案设计。优于采购需求得3分,符合采购需求得1分,不符合采购需求不得分。
(4)设备检查、维护、维修计划(3分)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对本项目设备检查、维护、维修计划进行方案设计。优于采购需求得3分,符合采购需求得1分,不符合采购需求不得分。
(5)安装技术要求(4分):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对本项目安装技术要求进行方案设计。优于采购需求得4分,符合采购需求得2分,不符合采购需求不得分。
(6)验收组织(4分):供应商应制定项目验收方案,包括产品进场验收、产品安装验收、产品调试验收、项目最终验收,验收方案要体现全过程质量控制理念,确保项目高质量完成。优于采购需求得4分,符合采购需求得2分,不符合采购需求不得分。
四、质保、售后服务F4(7分)
1、供应商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措施,有售后服务承诺函以及售后服务方案;项目售后服务方案包括服务标准、服务流程、服务内容,优于磋商文件要求的得5分,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得3分,未提供方案或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不得分。
2、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经国家认监委备案的售后服务认证证书的得2分。
综合得分=F1+F2+F3+F4
声明:当出现损害国家和采购人利益情况时,采购人、有选择或拒绝任何供应商的权力,并对所采取的行为不主动说明原因。
七、成交公告
本公司将对经采购人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兴化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不能保证被公告的成交供应商为最终成交供应商!
八、合同签订
1、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后,应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日期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条款与格式(参考)见第十二部分。
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如果供应商有欺诈或隐瞒自身违规问题或损害国家和采购人利益以及主动放弃签订合同的,成交资格无效,采购人可以按照“财库〔2014〕214号” 文的有关规定,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已签订合同,采购人可以中止合同,并保留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九、质疑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必须是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得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未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2、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其质疑和投诉应当有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并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质疑。
4、供应商提出质疑,必须以参加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被授权人)(响应文件中所确定的)原件送达的方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七)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质疑供应商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同时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5、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质疑函后,应当进行审查,认为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应当及时告知质疑供应商进行补正。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超过法定期限后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6、对内容、格式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7、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质疑应当采用书面方式并依法送达。质疑供应商或其委托代理人拒绝签收的视为已经送达。
8、质疑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并扣减其诚信记录分。
十、其它事项
1、未尽事宜,供应商请于磋商时间前向采购人或本公司查询。
2、成交供应商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须提供: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并签字确认和盖章的《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一式四联,兴化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栏内下载);《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履约评价表》(一式三联,由采购人登陆政府采购业务系统进行评价后书面打印);发票复印件;采购单位支付凭证复印件。
十一、政府采购合同(参考)
采购单位(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供 应 商(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政府采购法》、《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XHZC20 号 项目相关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合同价款、清单、交货安装时间、地点
1、合同价款:
2、供货清单:
序号 | 货物 名称 | 品牌 型号 | 规格 参数 | 厂家 (产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合计总报价(大写人民币): ¥: 元 |
注:可另附清单
3、交货安装时间、地点
(1)采购合同签订后 天内全部交付并安装调试完毕。
(2)交货地点: 。
二、质量技术标准
乙方提供的产品性能及质量有国家标准的应符合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应符合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实现响应文件承诺条款。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涉及到的知识产权是合法取得,并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不会因为甲方的使用而被责令停止使用、追偿或要求赔偿损失。如出现此情况,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三、运输方式及费用
由乙方视情况自定运输方式,费用自负。
四、验收
1、在货物进场并安装调试后 日内,甲方根据技术要求组织验收,验收内容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安装调试是否合格,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是否齐全。货物最终验收后,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2、根据《兴化市政府采购合同履约和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兴政办发[2014]77号)有关验收规定,本项目甲方采用自行验收方式( );联合验收方式( )。
3、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有与合同规定不符的,应在 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意见,不签发验收单,并同时将该书面意见提交至兴化市行政审批局。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意见后,应在 天内予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兴化市行政审批局。
五、付款方式
1、货物安装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支付合同价的50%。
2、从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后再付合同价的30%。其余款项质保期(以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承诺的质保期为准)满后且无质量及售后服务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
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兴化市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支付申请单》、验收单与合同、发票是申请支付政府采购项目资金的必备资料。
六、售后服务
1、验收通过之日起对设备免费保修 年。质保期内,乙方对产品质量实行三包,因设备配置或制造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故障,乙方应在24小时内立即予以免费维修或更换,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2、技术支持响应时间。一般问题 小时内电话支持,难点、重点问题 天内现场解决,质保期内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质保期满后乙方收取成本费。
七、履约保证金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磋商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乙方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须提供: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并签字确认和盖章的《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一式四联,兴化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栏内下载);《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履约评价表》(一式三联,由采购人登陆政府采购业务系统进行评价后书面打印);发票复印件;采购单位支付凭证复印件。
八、违约条款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约,应及时向对方通报,在取得有关主管部门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在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退货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 %,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 %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乙方交付的合格标的物,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期完成合同约定的内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除甲方或不可抗力造成原因外,每延迟交付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 %支付违约金; 延期超过 日,甲方有权强制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乙方所供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等不符合规定的,由其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非因甲方原因,乙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致使工作延误,甲方有权要求其强制履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等额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4、本项目不得转让分包,如有发生,除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外,无条件清理退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5、如乙方有欺诈行为或隐瞒自身违规问题,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并保留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九、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甲方免除并承担由于甲方在其本国使用该项目和设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甲方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等。
十、合同生效及审核
本合同经甲方、乙方、见证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签订的内容不能超出磋商文件文件和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十一、合同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条款、成交通知书、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及乙方在磋商时的书面承诺等构成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采购代理机构、兴化市行政审批局各一份。
十三、本合同一切未尽事宜,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无相关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买方(甲方) 公章: 卖方(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见证方(公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
签约地点:江苏省兴化市长安中路13-1号(兴化交通大楼后侧)
年 月 日
十二、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磋 商 响 应 文 件
项目编号:TZYH20210 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
年 月 日
附件一 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书
泰州市永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我方自愿参加贵中心组织的 项目[XHZC202 号]的磋商,已详细审阅了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及有关附件。经慎重考虑,对该项目我方作如下报价和承诺(项目具体填写内容见《采购货物供应明细表》):
1、我方报价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 元。
2、产品质量承诺:
3、售后服务承诺:
4、供货时间承诺:
上述报价和承诺真实有效。
供应商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印鉴):
被授权代表(签名或印鉴):
年 月 日
附件二 竞争性磋商 次报价书
泰州市永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方自愿参加贵中心组织的 项目[XHZC202 号]的磋商,已详细审阅了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及有关附件。经慎重考虑,对该项目我方作如下最终报价和承诺(项目具体填写内容见《采购货物供应明细表》):
1、我方报价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 元。
2、产品质量承诺:
3、售后服务承诺:
4、供货时间承诺:
上述报价和承诺真实有效。
供应商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印鉴):
被授权代表(签名或印鉴):
年 月 日
序号 | 货物 名称 | 品牌 | 规格 型号 | 生产厂家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合计总报价(大写人民币): ¥: 元 | ||||||||
备注: |
附件三 采购货物供应明细表
注:如此表格栏目不够填写,可依照此格式自行扩展、复制。
供应商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印鉴) :
被授权代表(签名或印鉴) :
年 月 日
序号 | 货物名称 | 采购要求参数 | 实际响应参数 | 符合/正偏离/负偏离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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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附件四 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
注:如此表格栏目不够填写,可依照此格式自行扩展、复制。
说明:1、供应商可根据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的内容填报技术要求响应表,技术要求响应表的内容必须对其相对应的货物要求中的内容逐项、详细、真实的填写。
2、供应商对存在正偏离或负偏离的的技术要求,应真实填写(对属于正偏离的技术参数,供应商须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如未提供,磋商小组在评审时将不予认可;对属于负偏离的技术参数,未真实填写的视为虚假响应)。
供应商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印鉴):
被授权代表(签名或印鉴):
年 月 日
附件五 授 权 委 托 书
泰州市永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 (姓名)系 (供应商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的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贵中心组织的 采购项目的磋商活动,授权代理人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单位均予承认,但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授权代理人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时起至合同执行结束时止,全权代表我单位对上述项目的进行磋商、签约等,所签署的一切文件,我公司均承认有效。
特此委托。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印鉴):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六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采购单位名称)::
我单位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
主要设备有: 。( 若有 )
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 。( 若有 )
声明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其他证明材料及文件:(如果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话)
附件七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方参加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印鉴)
被授权代表(签名或印鉴):
年 月 日
附件八 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 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备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附件九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单位名称 单位的采购文件编号为(项目编号)的 (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供应商(公章):
日 期:
附件十 项目提交(退回)原件清单目录
1、
2、
3、
……….
供应商(公章):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注:1、供应商投标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备查的原件。
2、供应商所提交的证明材料原件列出清单目录盖章后随原件在投标时一起递交,没有递交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3、评审结束后,本公司将按此清单目录如数退回原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
附件十一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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