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防城港引航基地码头工程勘察设计[不见面开标]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1/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防城港引航基地码头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防城港引航基地码头工程勘察设计已由防城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防城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防城港引航基地码头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防发改交外〔2023]19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港防城港引航站,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港防城港引航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 | |||||||||||||||||||||
2.1 项目概况:建设6个工作船泊位,其中1000吨级工作船泊位2个、500吨级工作船泊位1个、100吨级工作船泊位3个,使用港口岸线长度270m,拟建设透水式突堤码头形成工作平台,工作平台纵深90m,形成工作平台面积约2.52公顷。主要建设码头水工结构、港池(含停泊水域和回旋水域)等配套设施。 2.2 招标范围: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地质勘察、初步设计、安全设施设计、初步设计技术审查咨询报告、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助航标志配布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技术审查咨询报告、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施工图设计的设计变更服务、设计的后续服务等内容。 2.3 勘察设计周期:(1)签订合同后40个日历天内提交本工程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收到发包人委托单位或专家评审意见之日后7天内完成设计修编并提交报批稿;(2)初步设计送审稿完成后20个日历天内提交本工程施工招标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及预算)送审稿;政府主管部门组织审查后7天内完成设计修编并提交报批稿;施工图设计正式批复且接到发包人通知后7天内提交最终施工图设计文件;(3)相关专题成果提交时间须满足报批要求;(4)在接到发包人通知7个日历天内提交满足发包人招标要求的工程量清单、对应标段的招标控制价等资料;(5)设计的后续服务期: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同时具备① 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② 投标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水运行业(港口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③ 投标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相应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完成过1个投资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沿海码头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业绩(工作内容含岩土勘察和设计)。(需提供合同协议书、设计批复文件复印件,项目业绩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落款日期为准)。 3.3 人员配备要求:①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②工程勘察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职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③工程造价负责人:要求持有交通运输部水运造价工程师或住建部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以上人员不重复,须附职称证书、执业证书等和2023年4月-2023年9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保证明资料)。 3.4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其他要求:(1)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没有处于被交通运输部在全国范围内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没有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作出在全国范围内暂停投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没有处于被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广西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没有处于被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作出在广西暂停投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② 没有在“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china.gov.cn )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gp.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于中标人,如在签约之前有上述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 。 (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若是投标当年成立的企业,其财务报表不要求经审计。 3.6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17日 00:00 时至2023年12月08日 24: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身份证证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录广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xggzy.gxzf.gov.cn)办理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含项目的图纸、技术资料等),逾期不能办理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电子化开标说明 | |||||||||||||||||||||
5.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评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08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公告第5.2款递交投标文件。 5.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3未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字证书(CA)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数字证书(CA),具体登记方法请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字证书(CA)交叉互认平台(http://ggzy.jgswj.gxzf.gov.cn/gxggzy/CAhrpt/CAlogin.html)。 5.4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到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地点,也可以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用CA数字证书进行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 其他:/ 5.5如使用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投标截止公布投标人名单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点击进入投标文件解密环节,解密时间为60分钟。在解密时间结束前投标人须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http://202.103.240.162:8072/BidOpening)使用个人CA数字证书签到,并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投标文件。 5.6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登录方式:各投标人使用IE浏览器(IE11版本)打开登录页面(登录地址:http://202.103.240.162:8072/BidOpening),使用CA锁或“桂交易移动CA”登录。如首次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请根据登录页面的帮助手册设置浏览器及安装网上开标直播插件。使用“桂交易移动CA”投标的操作流程,详见“桂交易移动CA”APP下载。 5.7以“桂交易移动CA”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的“桂交易移动CA”证书解密,以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CA证书解密。5.8 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的人员,需按中心官方网站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进场。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http://jtt.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xggzy.gxzf.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 | |||||||||||||||||||||
7.异议与投诉 | |||||||||||||||||||||
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异议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 | |||||||||||||||||||||
8.交易服务单位 | |||||||||||||||||||||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 | |||||||||||||||||||||
9.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0771-2115006 | |||||||||||||||||||||
10.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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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年11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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