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交建天津地铁11号线延伸工程项目商品砂浆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投标剩余时间1天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10/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a0000012523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涂女士022-28159738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29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15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FA00000125233中国交建天津地铁11号线延伸工程项目
商品砂浆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国交建天津地铁11号线延伸线工程项目已由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商品砂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取公开招标。本次公开招标采用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线上电子化招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中国交建天津地铁11号线延伸工程项目线路西起保山西道一中心医院新址西侧,东至水上公园西路站。线路依次沿保山西道、津河、复康路敷设,途径西青区和南开区,串联了一中心医院新址、一中心医院旧址和南开大学等客流集散点,在一中心医院站与地铁6号线换乘。延伸工程线路全长3.84km(区间长约3.14公里),合同工期:48个月。
2.2 招标内容
2.2.1 本次商品砂浆采购招标分为1个包件,物资品种、数量及包件等详见附表1。
2.2.2 本次招标的商品砂浆,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2.2.3 本次商品砂浆集中采购招标的供货期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2.2.4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不组织现场考察,建议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可以选择多种运输方式和多种运输线路,投标人的综合费用不因运输方式和运输线路的变化而调整,投标人报价时应将此因素考虑在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企业法人;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3.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的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满足供货需求。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可以提供生产商的相关资料证明。
3.3 财务能力要求:财力状况良好,有执行物资供应的良好的资金保障。
3.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所投标产品须有ISO 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跟踪体系。具有近三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可以提供生产商的相关资料证明。
3.5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企业黑名单。
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6 其他要求:参与本项目竞标的投标人须在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交建轨道交通事业部(轨道交通分公司)供应商网络范围内,须为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平台内的注册合格的供应商,近三年内在中国交通建设集团内无不良行为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恶意竞标、围标、低价中标拒绝履约、与中国交建各级公司或项目发生法律诉讼、诉前保全等情况。
中标候选人应对招标人组织开展的现场考核工作予以积极配合(以了解中标候选人的生产能力、质量控制及技术服务水平等综合实力);投标人应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投标人提供资料不真实有效的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必须保证中标签订合同后由中标人直接供应,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扣除全部投标保证金。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资格预审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即在评标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按废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参加投标者,须注册成为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mpm.ccccltd.cn/PMS/)的在册供方并选择参与本次招标。(供应商所属单位为“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交建轨道交通事业部(轨道交通分公司)”层面的供应商,可直接选择参与;新注册时,请投标人参照供应商登录界面下方操作手册中相关说明,并仔细阅读“附件2:供应商准入审核要点”,推荐单位“中国交建轨道交通事业部(轨道交通分公司)”;如已注册且所属单位为其他子、分公司请选择增加合作意向单位“中国交建轨道交通事业部(轨道交通分公司)”。请于2024年10月22日16时00分至2024年10月29日16时00分,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平台(http://empm.ccccltd.cn/PMS/)下载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
5.2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16时00分。
投标人应当在规定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范围内通过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mpm.ccccltd.cn/PMS/)上传,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
6.2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保证金:SPSJ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采用银行电汇形式,汇入招标人以下账户。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马甸支行
开户名: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地铁11号线延伸线工程PPP项目总经理部
账号:01-10-001901-01
7.发布公告媒介
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下同)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交建天津地铁11号线延伸工程项目总经理部
招标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472号,中国交建天津地铁11号线延伸工程项目总经理部
邮编: 300222
联系人:涂女士,寇先生
电话:022-28159738
电子邮件:496148942@qq.com
中国交建天津地铁11号线延伸工程项目总经理部
2024年10月22日物资信息
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数量
单位
1
砂浆
10000
立方米
商品砂浆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国交建天津地铁11号线延伸线工程项目已由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商品砂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取公开招标。本次公开招标采用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线上电子化招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中国交建天津地铁11号线延伸工程项目线路西起保山西道一中心医院新址西侧,东至水上公园西路站。线路依次沿保山西道、津河、复康路敷设,途径西青区和南开区,串联了一中心医院新址、一中心医院旧址和南开大学等客流集散点,在一中心医院站与地铁6号线换乘。延伸工程线路全长3.84km(区间长约3.14公里),合同工期:48个月。
2.2 招标内容
2.2.1 本次商品砂浆采购招标分为1个包件,物资品种、数量及包件等详见附表1。
2.2.2 本次招标的商品砂浆,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2.2.3 本次商品砂浆集中采购招标的供货期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2.2.4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不组织现场考察,建议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可以选择多种运输方式和多种运输线路,投标人的综合费用不因运输方式和运输线路的变化而调整,投标人报价时应将此因素考虑在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企业法人;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3.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的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满足供货需求。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可以提供生产商的相关资料证明。
3.3 财务能力要求:财力状况良好,有执行物资供应的良好的资金保障。
3.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所投标产品须有ISO 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跟踪体系。具有近三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可以提供生产商的相关资料证明。
3.5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企业黑名单。
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6 其他要求:参与本项目竞标的投标人须在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交建轨道交通事业部(轨道交通分公司)供应商网络范围内,须为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平台内的注册合格的供应商,近三年内在中国交通建设集团内无不良行为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恶意竞标、围标、低价中标拒绝履约、与中国交建各级公司或项目发生法律诉讼、诉前保全等情况。
中标候选人应对招标人组织开展的现场考核工作予以积极配合(以了解中标候选人的生产能力、质量控制及技术服务水平等综合实力);投标人应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投标人提供资料不真实有效的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必须保证中标签订合同后由中标人直接供应,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扣除全部投标保证金。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资格预审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即在评标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按废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参加投标者,须注册成为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mpm.ccccltd.cn/PMS/)的在册供方并选择参与本次招标。(供应商所属单位为“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交建轨道交通事业部(轨道交通分公司)”层面的供应商,可直接选择参与;新注册时,请投标人参照供应商登录界面下方操作手册中相关说明,并仔细阅读“附件2:供应商准入审核要点”,推荐单位“中国交建轨道交通事业部(轨道交通分公司)”;如已注册且所属单位为其他子、分公司请选择增加合作意向单位“中国交建轨道交通事业部(轨道交通分公司)”。请于2024年10月22日16时00分至2024年10月29日16时00分,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平台(http://empm.ccccltd.cn/PMS/)下载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
5.2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16时00分。
投标人应当在规定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范围内通过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mpm.ccccltd.cn/PMS/)上传,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
6.2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保证金:SPSJ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采用银行电汇形式,汇入招标人以下账户。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马甸支行
开户名: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地铁11号线延伸线工程PPP项目总经理部
账号:01-10-001901-01
7.发布公告媒介
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下同)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交建天津地铁11号线延伸工程项目总经理部
招标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472号,中国交建天津地铁11号线延伸工程项目总经理部
邮编: 300222
联系人:涂女士,寇先生
电话:022-28159738
电子邮件:496148942@qq.com
中国交建天津地铁11号线延伸工程项目总经理部
2024年10月22日物资信息
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数量
单位
1
砂浆
10000
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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