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象山影视城江南水乡场景配套工程-园林工程(设计)招标文件预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1/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象山影视城江南水乡场景配套工程-园林工程(设计),项目业主为象山影视城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解决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象山影视城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甬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约28000万元,建安费不超过23000万元。建设规模:建筑面积不超过45000平方米,高度不超过三层(其中阁楼、塔不受此限)。建设内容:包括新开挖河道及河道附属物(如河埠头、码头等)、唐宋风格府院、巷道、街道及场地内景观设计。在东入口出设置游客服务中心及演员工会大楼。建设地点:宁波市象山县象山影视城。
建筑风格:以唐宋时期江南水乡及水乡建筑为主。符合影视拍摄景深、移步换景等取景相关要求。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含扩初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各项深化设计(含二次深化设计)、施工期间的现场指导与监督工作(包括全部设计文件的汇总)。
2.3服务期限:总设计周期为100日历天,其中:设计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设计方案,方案通过后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报批稿(含设计概算),备案通过后6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分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为40天,第二阶段为10天,第三阶段为10天,具体以实际需求完成阶段施工图;施工图需达到国家规范的编制深度要求且满足图审要求)。
2.4质量要求:按现行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国家规定的编制深度,确保通过各部门审批。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①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和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要求: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1家。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景观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三)其他
3.4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格的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3.5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
4.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于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login ,下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的品茗网上交易系统(, ,下同)自行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前在宁波市统一主体库( 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fmweb/register )完成企业注册及电子交易平台专用数字证书(CA 证书)和电子印章办理,登录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具体操作手册详见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service 服务指南。
5.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 详见时间安排表。
5.3 系统平台使用费 100 元/项目。
5.4 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jyxxgk/list.html )和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
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为远程不见面开标,所有投标文件均采用电子格式,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时间安排表)前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的品茗网上交易系统。
6.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备注:投标人可在系统上自行下载已上传的加密投标文件,并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及读取,来确认投标文件是否上传完整)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山影视城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甬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县新桥镇象山影视城内 地 址:象山县丹河东路775号
邮 编: 315700 邮 编: 315700
联 系 人: 周科长 联 系 人: 陈楠
电 话: 0574-89526569 电 话: 0574-89502961
本招标项目象山影视城江南水乡场景配套工程-园林工程(设计),项目业主为象山影视城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解决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象山影视城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甬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约28000万元,建安费不超过23000万元。建设规模:建筑面积不超过45000平方米,高度不超过三层(其中阁楼、塔不受此限)。建设内容:包括新开挖河道及河道附属物(如河埠头、码头等)、唐宋风格府院、巷道、街道及场地内景观设计。在东入口出设置游客服务中心及演员工会大楼。建设地点:宁波市象山县象山影视城。
建筑风格:以唐宋时期江南水乡及水乡建筑为主。符合影视拍摄景深、移步换景等取景相关要求。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含扩初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各项深化设计(含二次深化设计)、施工期间的现场指导与监督工作(包括全部设计文件的汇总)。
2.3服务期限:总设计周期为100日历天,其中:设计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设计方案,方案通过后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报批稿(含设计概算),备案通过后6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分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为40天,第二阶段为10天,第三阶段为10天,具体以实际需求完成阶段施工图;施工图需达到国家规范的编制深度要求且满足图审要求)。
2.4质量要求:按现行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国家规定的编制深度,确保通过各部门审批。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①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和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要求: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1家。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景观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三)其他
3.4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格的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3.5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
4.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于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login ,下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的品茗网上交易系统(, ,下同)自行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前在宁波市统一主体库( 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fmweb/register )完成企业注册及电子交易平台专用数字证书(CA 证书)和电子印章办理,登录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具体操作手册详见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service 服务指南。
5.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 详见时间安排表。
5.3 系统平台使用费 100 元/项目。
5.4 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jyxxgk/list.html )和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
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为远程不见面开标,所有投标文件均采用电子格式,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时间安排表)前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的品茗网上交易系统。
6.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备注:投标人可在系统上自行下载已上传的加密投标文件,并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及读取,来确认投标文件是否上传完整)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山影视城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甬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县新桥镇象山影视城内 地 址:象山县丹河东路775号
邮 编: 315700 邮 编: 315700
联 系 人: 周科长 联 系 人: 陈楠
电 话: 0574-89526569 电 话: 0574-8950296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