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bfbbz00318
预算金额55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余工0551-63357659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0551-66223271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发布时间: 阅读次数:信息来源:

招标计划 项目登记 招标公告 澄清/变更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示 保证金退款 中标结果公示 进场交易见证书 中标通知书 合同及履约
开标倒计时
小时 分钟
项目审批信息
项目名称: 合肥市包河区南庭樾府复建点工程设计
项目法人: 合肥市包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项目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
立项批文名称: 此项目无立项批文信息 项目审批单位: 此项目无立项审批单位信息
监督部门: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交易平台: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项目见证时间: 2023-02-27 14:09:35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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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包河区南庭樾府复建点工程设计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淝南家园征迁安置复建点C地块(南庭樾府)工程设计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1.4 招标人:合肥市包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5 项目业主:合肥市包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6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市包河区南庭樾府复建点工程设计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3BFBBZ00318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BFBBZ00318
     2.5 建设地点:包河区龙川路与潜口路交口西南角
     2.6 建设规模:合肥市包河区龙川路与潜口路交口西南角,占地39.69亩,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其中地下车库约3万平方米。
     2.7 项目投资估算:55000万元
     2.8 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暂定90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采用设计总承包模式,按照业主要求承担项目任务,自身不具备相应资质的经业主同意,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但应对成果负总责。内容包括:方案、初步设计及概算、地勘、单体、公共建筑、幕墙装饰、部分商业配套、社区用房、地下室的装饰装修、人防、桩基、基坑支护、土方平衡、临时围墙、大门、围墙、道路、景观绿化(含照明)、排(雨污)水、消防、标识标牌、弱电智能化(含平安小区)、供电、供水、风暖通、竖向及管线综合等。
     本项目施工图阶段必须采用BIM技术,建议全程采用BIM正向设计,而非后验证,BIM模型需在初步设计和施工图送审时均同步提交。
     本项目管线综合必须专项设计,方案采用BIM正向设计,而非后验证,实施前报招标人审查通过后提交BIM成果资料后方可实施。需在方案和施工图阶段完成PC策略建议,PC工作内容为:1)基于业主方确定的预制率(≥30%),配合业主确定PC实施方案;2)对今后PC设计单位的工作成果进行复核,并承担本投标文件内工作内容相应的法律责任;3)负责今后PC设计引起的所有的修改设计工作。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 其他:本招标项目概算:150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3.1.1和3.1.2资质条件:
    3.1.1 投标人须满足下列设计资质要求之一:
    (1)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2 投标人须满足下列勘察资质要求之一:
    (1)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分项))甲级资质;
    (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3)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居住建筑设计业绩(服务内容须至少包含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内容),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内容须含装配式建筑;
    (2)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7万平方米。
    3.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和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5 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3.6 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成员总数量不多于2家;
    (2)联合体牵头方须符合上述3.1.1条和3.2条的要求,联合体非牵头方须符合上述3.1.2 条的要求;
    (3)3.3条要求的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方的人员;
    (4)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3.6条要求。
    3.8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02月28日00:00至2023年03月21日10:00。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无需支付。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6223271;6622383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3月21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21日10时00分

6.2 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11号开标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招标人:合肥市包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包河大道118号

邮 编:230001

联系人:余工

电 话:0551-63357659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 编:230001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271;66223831

8.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 998 0000

8.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8.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

电话:0551-66223530、0551-66223546

9. 其他事项说明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0. 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标段简称:1标段

户名: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023701021001095993241643

开户银行: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户名: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75253452486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4分30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2023-02-27
  •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2023-02-27
    0天0小时4分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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