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文安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二期 (项目名称)已由 文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文发改字(2021)10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文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00% ,招标人为 河北文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建筑规模:文安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规模为5000m3/d。处理工艺: 工艺采用“水解酸化+A2/0 生化池+高效沉淀+反硝化深床滤池+次氯酸钠消毒”工艺;污泥采用“污泥调理+板框压缩”工艺。出水水质:出水水质执行河北省地方标准《大清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795-2018) 中的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标准。 建设内容:本项目总用地 13086.65 m²(合19.63 亩),其中建、构筑物总占地面积 4606 m²,总建筑面积 2884 m²,道路占地面积3704.65 m²、绿化面积 4776 m²。 建、构筑物占地面积 4606 m²。包括粗格栅及进水泵房 101m²,细格栅及沉砂池 126 m²,调节池、事故池及水解池 642 m²,组合生化池1311m²,高效沉淀池 124 m²,反硝化深床滤池 237m²,消毒池及巴氏计量槽 109 m²,污泥储池 77 m²,污泥处理车间 402 m²,鼓风机房、加药间及变配电间670m²,出水仪表间20 m²,综合楼 698m²,传达室 19m²,一体化除臭设备 70m²。 总建筑面积 2884 m²。包括污泥处理车间 666 m²,鼓风机房、加药间及变配电间670m²,出水仪表间 20 m²,综合楼 1396 m²,传达室19m²,组合生化池设备间 60 m²,进水泵房53 m²。 其它建设内容包含厂区工艺管道、给排水管道、供电线路、控制线路、厂区道路和绿化等。 建设地点:文安经济开发区智能装备产业园,规划四路与纬六路交叉路口东南角;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24 年 1 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5年 6月30日,总工期537天,其中设计周期45日历天;施工工期492日历天。(因响应大气治理、职能部门检查、政策性停工及施工进展不定因素等引起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以实际施工开工令为准); 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设计规范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综合审查、验收。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 EPC 工程总承包,包括不限于完成本工程施工图设计等后续设计工作及设计交底、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安装至工程验收,完成并配合建设单位接受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参与竣工验收,质量保证期内的缺陷修复等;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可以同时为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须取得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全国贰级注册建筑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1.3其他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投标人不得存在禁止投标情形,且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项目,投标人需预留不低于本项目签订合同金额的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预留份额部分允许投标人通过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评标模式,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和评审。投标人可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有关操作规程,并严格遵照执行。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全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②联合体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职责分工等内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④拟投标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要求见本招标文件3.2条要求。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12-06 09:00:00 至 2023-12-12 17: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www.hebztb.com/) 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jyzx/)同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12-29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