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巢湖南路(繁华大道-锦绣大道)、龙岗路和采石路智能交通工程 | ||
项目法人: | 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 项目地址: | 合肥市 |
立项批文名称: | 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合作化南路(龙图路习友路)工程立项投资的复函、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巢湖南路(繁华大道锦绣大道)工程立项的复函 、关于美和路(金寨路屏山路 )项目立项的复函、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合作化南路(祁门门路一龙图路)工程立项的复函 | 项目审批单位: | 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监督部门: |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代理机构名称: |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交易平台: |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招标项目见证时间: | 2022-10-28 16:39:11 |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合作化南路(龙图路—习友路)工程、巢湖南路(繁华大道—锦绣大道)工程 、合作化路(祁门路—龙图路)、美和路(金寨路—屏山路)、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合发改投资【2018】1112号;【2014】709号;【2011】501;【2014】709、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合作化南路(龙图路—习友路)工程立项投资的复函、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巢湖南路(繁华大道—锦绣大道)工程立项的复函 、关于美和路(金寨路—屏山路 )项目立项的复函、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合作化南路(祁门门路一龙图路)工程立项的复函
1.4 招标人: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1.5 项目业主: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1.6 资金来源:市建投集团支付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巢湖南路(繁华大道-锦绣大道)、龙岗路和采石路智能交通工程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2BFFAZ02466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2BFFAZ02466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
2.6 建设规模:巢湖南路(繁华大道-锦绣大道)、龙岗路和采石路智能交通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及图纸
2.7 合同估算价:1148.36万元
2.8 招标范围:巢湖南路(繁华大道-锦绣大道)、龙岗路和采石路智能交通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及图纸
2.9 交货及安装地点:合肥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2.10 交货及安装周期:120个日历天且需与主体同步完工,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2.11 项目类别:工程货物
2.12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具有城市道路智能交通项目业绩(业绩合同内容至少包含下列系统中的三个系统:信号控制系统、高清电子警察系统、卡口抓拍系统、道路监控系统),且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250万元。
3.3 财务要求:/
3.4 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本招标项目不适用)
3.7 其他要求:拟任项目经理须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1)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2)具有机电相关专业(或信息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2年11月01日00:00至2022年11月21日11:00。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无需支付。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6223831、66223668。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1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21日11时00分
6.2 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6号开标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招标人: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合肥市潜山路550号
邮 编:230000
联系人:张明
电 话:055162622120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 编:230000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831、66223668
8.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 998 0000
8.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8.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
电话:0551-66223530、0551-66223546
9. 其他事项说明
9.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0. 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标段简称:1标段
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
户名: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76700188013491029
开户银行: 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
徽商银行合肥蜀山支行
户名: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1023701021000135582263665
开户银行: 徽商银行合肥蜀山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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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正文.pdf
原项目名称:巢湖南路(繁华大道-锦绣大道)、龙岗路和采石路智能交通工程
原项目编号:2022BFFAZ02466
原公告日期:2022年11月01日 00:00
巢湖南路(繁华大道-锦绣大道)、龙岗路和采石路智能交通工程招标文件补疑3
2022BFFAZ02466
各投标人:
按照相关部门要求,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见附件1。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潜山路550号
联系人:张明
联系方式:0551-62622120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668、66223831
2022年11月22日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
操作规程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行为,提高招标投标效率,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和《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20号令)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进入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的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本规程所称的电子招标投标,是指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电子交易系统和电子服务系统完成的全部或者部分招标投标交易活动。
第四条 电子交易系统是招标投标当事人通过数据电文形式完成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要具备在线完成招标投标全部交易过程,编辑、生成、对接、交换和发布有关招标投标数据信息的功能,并为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监督和受理投诉提供所需的信息通道。
第五条 电子服务系统是满足与各电子交易系统之间电子招标投标信息对接交换、资源共享需要,并为市场主体、行政监督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交换、整合和发布的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要具备与各电子交易系统之间招标投标相关信息对接、交换、发布、资格信誉和业绩公开、行业统计分析、连接评标专家库、提供行政监督通道等服务功能。
第六条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电子招标投标的组织实施,电子交易系统建设单位负责电子交易系统的服务保障,电子服务系统建设单位负责电子服务系统的服务保障。
第七条 电子招标投标各方主体(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等)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取得和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通过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或电子服务系统进行操作。各方主体在系统中所有操作都具有法律效力,并承担法律责任。
投标人应妥善保管数字证书,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投标文件无法上传或解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第八条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明确招标项目采取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并按相关流程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制作招标文件。
第九条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应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其中招标文件须加盖电子签章。
第十条 投标人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第十一条 澄清、修改文件应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投标人应及时查阅相关澄清、修改信息。
第十二条 投标人应使用电子标书制作软件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标书制作软件应允许投标人离线制作投标文件,并且具备分段或整体加密、解密功能。
第十三条 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并使用数字证书加密,并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完成上传。
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撤回的,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撤回操作;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
第十四条 投标截止时间以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第十五条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数字证书。投标人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的视为其放弃投标。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完成解密,导入并读取所有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应自动记录开标过程。
招标文件约定须到达指定地点或线上进行演示、答辩、磋商、谈判等情形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或登录电子交易系统保持在线。
第十六条 未能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如招标文件中允许使用电子光盘或U盘作为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并且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成功递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导入电子光盘或U盘中非加密投标文件继续开标。若系统识别出电子光盘或U盘中未加密的投标文件和网上递交的加密投标文件识别码不一致,电子交易系统应拒绝导入。
第十七条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组织评标,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电子评标,并对评标结果签字或电子签名确认。
多次报价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
第十八条 评标委员会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将需要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内容以询标函的形式发送给投标人,投标人应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及时接收评标委员会可能发出的询标函,并在规定时间内回复,若投标人未及时回复,视为放弃澄清、说明或补正。
第十九条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评标报告。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评标报告及时交互至电子服务系统。
第二十条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和公布中标候选人及中标结果。
第二十一条 投标人如对招标投标活动有异议(质疑),在规定时限内,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异议(质疑)材料。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异议(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第二十二条 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即视为送达。
第二十三条 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影响招标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经第三方机构认定后,各方当事人免责:
(一)网络、服务器、数据库发生故障造成无法访问或使用的;
(二)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
(三)出现网络攻击、病毒入侵以及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安全漏洞导致无法正常提供服务的;
(四)其他无法保证招标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情形。
第二十四条 出现上述情形,系统建设方应及时组织相关方查明原因,排除故障。若能保证在开标前恢复系统运行的,招投标程序继续进行;若导致开评标程序无法按时开展,但能在原开标时间后1小时内恢复系统运行的,招投标程序继续进行;若导致开评标程序无法按时开展,在原开标时间后1小时内无法恢复系统运行的,按以下程序操作:
(一)项目中止,中止期限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中止期限届满后中止情形尚未消除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延长中止期限。决定延长中止期限的,应向投标人发出延长中止期限通知,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布。
(二)项目恢复,导致项目中止的情形消除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尽快恢复招投标程序,向投标人发出恢复交易通知,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布;已发出延长中止期限通知的,按通知执行。
第二十五条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出现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意外情形时,如部分投标人未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系统恢复后,允许投标人继续解密,解密时限重新计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外出现上述情况的,系统恢复后,除原已解密文件无法恢复外,将不再允许未解密的投标人进行解密。
第二十六条 本规程由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原《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合公法〔2020〕16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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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疑3(巢湖南路(繁华大道-锦绣大道)、龙岗路和采石路智能交通工程).pdf
原项目名称:巢湖南路(繁华大道-锦绣大道)、龙岗路和采石路智能交通工程
原项目编号:2022BFFAZ02466
原公告日期:2022年11月01日 00:00
巢湖南路(繁华大道-锦绣大道)、龙岗路和采石路智能交通工程招标文件补疑2
2022BFFAZ02466
第一部分: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内容
本项目有最新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清单编制补疑及图纸目录(见本补疑附件),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并据此编制投标文件。
第二部分:招标文件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的
财务状况 |
3分 |
评委依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财务年度审计报告进行综合打分(2019、2020和2021三个年度),如企业经营有无亏损、资产负债率等。 优秀的,得2<F≤3分; 良好的,得1<F≤2分; 一般的,得0<F≤1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2017、2018和2019三个年度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年审报告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
更正为:
财务状况 |
3分 |
评委依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财务年度审计报告进行综合打分(2019、2020和2021三个年度),如企业经营有无亏损、资产负债率等。 优秀的,得2<F≤3分; 良好的,得1<F≤2分; 一般的,得0<F≤1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2019、2020和2021三个年度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年审报告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
第三部分:延期部分内容
1.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1日11时00分”,现延期到“2022年12月2日11时00分”;
2.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12号开标室。
第四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招标文件P48页财务状况,前后要求不一致。请问是否以2019、2020、2021三个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答:见本补疑更正内容。
2.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唱标信息》无法填写投标人报价。请问此处是否只需填写投标人名称?
答: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唱标信息”项仅填写投标人名称即可。
3.招标文件P104页《评审因素索引表》在新点制作软件无对应上传位置。请问此表是否可以不提供?
答:“评审因素索引表”非本项目评审内容,投标文件制作时投标人可自行决定是否提供。
4.施工图纸里面的交通设计设计说明中要求杆件接地电阻按小于4Ω,根据合肥市智能交通设计导则,杆件接地电阻要求不大于10Ω,这块设计要求有比较大出入。合肥市智能交通设计导则是交警支队联合城乡建设局、合肥工业大学设计院和相关专家拟定的,针对合肥市市区(不含四县一市)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级城市道路及相关国省道、高速公路的智能交通设施设备的技术导则,建议本次项目的施工图纸里面的技术要求参照导则执行。
答:根据最新要求,杆件接地:保护地线应与接地体有效连接,接地电阻应不大于4Ω。
5.施工图纸里面的交通设计设计说明中要求设备机箱接地电阻按小于4Ω,并且引入设备机箱的接地线应使用软铜绞线,其截面不得小于 10mm²,根据合肥市智能交通设计导则,设计机箱接地电阻要求不大于10Ω,引入设备机箱的接地线应使用软铜绞线,其截面不得小于4mm²。建议本次项目的施工图纸里面的技术要求参照导则执行。
答:根据最新要求,设备机箱接地:设备机箱的专用接地铜排应与接地体有效连接,接地电阻应不大于4Ω,截面需满足相关要求。
6.图纸杆件参数与清单参数有较大出入,主要体现在壁厚上,譬如车行灯杆(横臂3米、横臂6米),清单要求立柱壁厚8㎜,横臂壁厚6㎜,图纸要求立柱10㎜,横臂壁厚4毫米,请问清单和图纸出入部分是否以清单为准。
答:以图纸为准,清单特征已修改,详见重新发布的清单。
7.招标“工程量清单”中,“1巢湖南路(繁华大道-锦绣大道)智能交通工程工程量清单”部分,存在以下疑问:“高清监控系统(交警)”中,“030507008002监控杆件(名称:监控杆件横臂4米(含基础))”数量为3套,而根据设计图纸需要4套,清单数量是否遗漏,请核实。
答:原招标清单补疑中为3个,现经设计确认4个,以图纸为准,清单工程量已修改,详见重新发布的清单。
8.招标“工程量清单”中,“1巢湖南路(繁华大道-锦绣大道)智能交通工程工程量清单”部分,存在以下疑问:“高清监控系统(交警)”中,“030507008002监控杆件(名称:监控杆件横臂4米(含基础))”其规格型号为“立柱 320-360mm,厚10mm;横臂 120-300mm,厚8mm”,而图纸上标注为“立柱 150-220mm,厚6mm;横臂 80-120mm,厚4mm”,二者不一致,请明确以哪一个为准。
答:以图纸为准,清单特征已修改,详见重新发布的清单。
9.招标“工程量清单”中,“1巢湖南路(繁华大道-锦绣大道)智能交通工程工程量清单”部分,存在以下疑问:“交通信号控制系统”中,“030412003003车行灯满屏灯(名称:太阳能黄闪灯)”,设计图纸中有杆件2套且没有大样图,而清单中缺少“太阳能黄闪灯杆件及基础”项,是否有遗漏,请核实并明确是否需要太阳能黄闪灯杆件(如需要,请确定数量并提供大样图)。
答:参考4米横臂信号灯杆件,未移漏,清单黄闪灯基础工程量含在信号灯杆件内。
10.招标“工程量清单”中,“1巢湖南路(繁华大道-锦绣大道)智能交通工程工程量清单”部分,存在以下疑问:“交通信号控制系统”中,“040205003001车行灯单立柱(类型:车行灯单立柱及基础)”,设计图纸中未见其对应的大样图,是否有遗漏,请核实。
答:清单未遗漏,详见以下补图。
11.招标“工程量清单”中,“1巢湖南路(繁华大道-锦绣大道)智能交通工程工程量清单”部分,存在以下疑问:“交通信号控制系统”中,“040205003002车行灯杆(横臂3米)”其规格尺寸为“横臂3米,立柱 220-280mm,厚8mm;横臂 100-180mm,厚6mm”,而图纸上标注为“横臂4米,立柱 300-360mm,厚10mm;横臂 100-180mm,厚4mm”,二者不一致,请明确以哪一个为准。
答:数量表中为3米,大样图为4米,以4米为准,以图纸为准,清单特征已修改,详见重新发布的清单。
12.招标“工程量清单”中,“1巢湖南路(繁华大道-锦绣大道)智能交通工程工程量清单”部分,存在以下疑问:“交通信号控制系统”中,“040205003003车行灯杆(横臂6米)及基础”数量为17根,而根据设计图纸需要19套,清单数量是否遗漏?请核实。
答:图纸数量表中为17套,图纸为19套,以19套为准,以图纸为准,清单工程量已修改,详见重新发布的清单。
13.招标“工程量清单”中,“1巢湖南路(繁华大道-锦绣大道)智能交通工程工程量清单”部分,存在以下疑问:“交通信号控制系统”中,“040205003003车行灯杆(横臂6米)及基础”其规格尺寸为“立柱 300-360mm,厚8mm;横臂 110-240mm,厚6mm”,而图纸上标注为“立柱 300-360mm,厚10mm;横臂 110-240mm,厚4mm”,二者不一致,请明确以哪一个为准。
答:以图纸为准,清单特征已修改,详见重新发布的清单。
14.招标“工程量清单”中,“1巢湖南路(繁华大道-锦绣大道)智能交通工程工程量清单”部分,存在以下疑问:“交通信号控制系统”中,“040205003004车行灯杆(10m横臂)及基础”其规格尺寸为“立柱 300-360mm,厚8mm;横臂120-250mm,厚6mm”,而图纸上标注为“立柱320-360mm,厚10mm;横臂 130-260mm,厚6mm”,二者不一致,请明确以哪一个为准。
答:以图纸为准,清单特征已修改,详见重新发布的清单。
15.招标“工程量清单”中,“1巢湖南路(繁华大道-锦绣大道)智能交通工程工程量清单”部分,存在以下疑问:“电子警察综合系统”中,“040205003006电警杆件及基础(横臂9米)”其规格尺寸为“立柱260-2000mm,厚8mm”,而图纸上标注为“立柱 260-200mm,厚8mm”,二者不一致,请明确以哪一个为准。
答:以260-200mm为准,清单特征已修改,详见重新发布的清单。
16.招标“工程量清单”中,“1巢湖南路(繁华大道-锦绣大道)智能交通工程工程量清单”部分,存在以下疑问:“电子警察综合系统”中,“040205003008杆件及基础(类型:电警杆件及基础(横臂15米)”,设计图纸中没有横臂15米的电警杆件大样图,是否遗漏?请核实。
答复:清单未遗漏,详见以下补图。
17.招标“工程量清单”中,“1巢湖南路(繁华大道-锦绣大道)智能交通工程工程量清单”部分,存在以下疑问:“电子警察综合系统”中,“040205020003 900万像素环保卡口抓拍单元”和“040205020005 300万像素环保卡口抓拍单元”如需进行人脸解析,则前者无法覆盖3车道及以上,后者无法覆盖2车道及以上,因此,上述设备及配套的招标数量无法满足人脸解析使用需求,请核实。
答:本次反向卡口,300万调整为900万。数量不做调整,清单特征已修改,详见重新发布的清单。
18.招标“工程量清单”中,“2龙岗路与淮南大道交叉口智能交通工程工程量清单”部分,存在以下疑问:
“交通信号控制系统”中,“040205003001车行灯杆(11m横臂)及基础、接地”其规格尺寸为“横臂10米,立柱300-360mm,厚8mm;横臂 120-250mm,厚6mm”而设计图纸如下所示,清单特征参数、图纸图示参数、图纸说明参数三者不一致,请明示该车行灯杆具体参数。
答:以图纸为准,清单特征已修改,详见重新发布的清单。
19.招标“工程量清单”中,“2龙岗路与淮南大道交叉口智能交通工程工程量清单”部分,存在以下疑问:
“电子警察综合系统”中,“040205003002杆件及基础(类型:电警杆件及基础(横臂14米))”,清单中数量为1根,而根据设计图纸需要2根,清单数量是否遗漏,请核实。
答:以2根为准,以图纸为准,清单工程量已修改,详见重新发布的清单。
20.招标“工程量清单”中,“2龙岗路与淮南大道交叉口智能交通工程工程量清单”部分,存在以下疑问:
“电子警察综合系统”中,“040205003002杆件及基础(类型:电警杆件及基础(横臂14米))”其规格尺寸为“立柱 360-320mm,厚10mm;横臂 260-100mm,厚6mm,八角形钢管”,而图纸上标注为“立柱 360-300mm,厚10mm;横臂 280-140mm,厚8mm”,二者不一致,请明确以哪一个为准。
答:以图纸为准,清单特征已修改,详见重新发布的清单。
21.招标“工程量清单”中,“采石路(淮南路道口)智能交通工程工程量清单”部分,存在以下疑问:设计图纸中,未见到“030507008001监控杆件(名称:监控杆件横臂4米(含基础))”的大样图,请核实。
答:详见原补疑第7页第7条。(见下面补疑截图)。
22.“1巢湖南路(繁华大道-锦绣大道)”和“2龙岗路与淮南大道交叉口”招标清单中“爆闪灯”特征描述要求“满足3年质保要求”,而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免费质保期1年(自项目竣工验收移交之后起算),是否有误?请核实。
答:无误,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潜山路550号
联系人:张明
联系方式:0551-62622120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668、66223831
2022年11月18日
0天0小时46分28秒
补疑2(巢湖南路(繁华大道-锦绣大道)、龙岗路和采石路智能交通工程).pdf 巢湖南路(繁华大道-锦绣大道)、龙岗路和采石路智能交通工程11.17.rar
原项目名称:巢湖南路(繁华大道-锦绣大道)、龙岗路和采石路智能交通工程
原项目编号:2022BFFAZ02466
原公告日期:2022年11月01日 00:00
巢湖南路(繁华大道-锦绣大道)、龙岗路和采石路智能交通工程招标文件补疑1
2022BFFAZ02466
本招标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顺延,具体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潜山路550号
联系人:张明
联系方式:0551-62622120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668、66223831
2022年11月18日
0天0小时7分48秒
补疑1(巢湖南路(繁华大道-锦绣大道)、龙岗路和采石路智能交通工程).pdf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巢湖南路(繁华大道-锦绣大道)、龙岗路和采石路智能交通工程
项目编号:2022BFFAZ02466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11月01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2年12月02日
巢湖南路(繁华大道-锦绣大道)、龙岗路和采石路智能交通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中徽建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开发区合欢路22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 肆佰柒拾肆万玖仟叁佰捌拾元整(¥4749380 元)
质量:合格
工期:120天
备注说明: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无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工程货物一批
招标(采购)人名称: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 合肥市潜山路550号
联系人: 张明
联系方式:05516262212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瞿冰 联系电话:0551-66223668、66223831
公示期:2022年12月02日至2022年12月05日17时30分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30;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46【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02日
0天0小时31分40秒
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doc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投诉操作手册-投标人.pdf 中标候选人.pdf
巢湖南路(繁华大道-锦绣大道)、龙岗路和采石路智能交通工程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2022BFFAZ02466
巢湖南路(繁华大道-锦绣大道)、龙岗路和采石路智能交通工程项目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人已经确定。现将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中标(成交)单位名称:中徽建技术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人民币肆佰柒拾肆万玖仟叁佰捌拾元整(¥4749380.00元)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王亚齐,何逸敏,张佑春,汪李平,王春林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06日
0天0小时7分27秒
巢湖南路(繁华大道-锦绣大道)、龙岗路和采石路智能交通工程招标计划
一、项目名称:巢湖南路(繁华大道-锦绣大道)、龙岗路和采石路智能交通工程
二、项目法人(或招标人):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三、项目批准文件名称: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巢湖南路(繁华大道~锦绣大道)工程立项的复函 合发改投资函[2014] 709号
四、合同估算价:1148.36万元
五、资金来源:市财政
六、主要招标内容:巢湖南路(繁华大道-锦绣大道)、龙岗路和采石路智能交通工程招标范围包括桥上及桥下信号控制系统、高清电子警察系统、交通诱导系统、违停抓拍系统、道路监控系统、卡口测速及限高架系统杆件、管线预埋铺设、安装等。
七、计划招标时间:2022年7月
八、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 0551-62622120
备注:以上内容为投标人提前了解项目提供参考,具体项目信息以项目实际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项目名称: | 巢湖南路(繁华大道-锦绣大道)、龙岗路和采石路智能交通工程 | 招标项目简号: | 2022BFFAZ02466 |
立项批文名称: | 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合作化南路(龙图路习友路)工程立项投资的复函、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巢湖南路(繁华大道锦绣大道)工程立项的复函 、关于美和路(金寨路屏山路 )项目立项的复函、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合作化南路(祁门门路一龙图路)工程立项的复函 | 项目审批单位: | 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交易平台: |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招标项目预算(万元): | 1148.36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项目类型 : | 市政 |
监督部门编号: | 11340100MB1683202M | 监督部门名称: |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代理机构: |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登记时间: | 2022-10-28 16:39:11 |
0天0小时18分57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