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宣城发电有限公司现诚邀贵公司参与报价。
一、询价书编码:XJ2022116664
二、询价书名称:宣城电厂2023年上半年粉煤灰、渣、石子煤销售(二次)
三、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宣城电厂2023年上半年粉煤灰、渣、石子煤销售项目
项目地点:安徽省宣城市向阳镇中煤宣城发电有限公司
标的内容:中煤宣城发电有限公司两台燃煤发电机组2023年上半年生产的粉煤灰、渣、石子煤销售运输。预计两台锅炉2023年上半年(1-6月)粉煤灰、渣、石子煤产量:粉煤灰约50万吨、渣约5万吨、石子煤约0.6万吨。此预计产量仅供报价时参考,结算以询价人2023年上半年实际销售量为准。具体详见技术规范相关内容。
销售期限:6个月。计划销售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具体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项目性质:电力副产品销售,本次询价销售数量为预计产量,按粉煤灰预计销售总价评审,签订固定单价合同,实际产量较预计产量存在差异,此预计产量仅供报价时参考,执行时以卖方实际生产数量为准。
★提货时间:本次询价货物的销售数量、自行提货时间等以询价人实际需要为准,报价人在合同签订后及时将粉煤灰、渣、石子煤运出询价人货物交接场所,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政策进行处置。
四、报价响应人资质要求:
(1)报价响应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报价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报价响应人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
(3)报价响应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有与电厂签订的粉煤灰经销合同业绩。须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文件(含合同封面页、范围页、签字页及对应合同期内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粉煤灰经销合同必须是供应商自身与电厂直接签订的,不包括与自然人签订的合同;
(4)报价响应人应提供供应商廉洁承诺书(应附承诺书,格式见第三章报价响应文件格式)。
五、报价要求:
(1)请报价人仔细阅读“询价通知”,报价人须下载附件电子版“宣城电厂2023年上半年粉煤灰、渣、石子煤销售询比价文件采购文件”,根据采购文件“第三章 报价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制作报价响应文件签字盖章并扫描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
(2)报价人请慎重报价,对于胡乱报价,违反询价纪律和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的,以及成交后不按时签订合同或不履行交货义务的,我单位可将其列入黑名单,禁止以后任何报价,并上报集团采购中心取消其准入资格。
六、报价方式:
(1)参与公开询价业务的报价单位,请登录或注册中煤易购采购一体化平台(http://ego.chinacoal.com)后,进行在线报名、报价;
(2)受邀参与非公开询价业务的报价单位,请登录中煤易购采购一体化平台(http://ego.chinacoal.com)后,进行在线通知接收、报价。
七、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报价开始时间:2022年11月25日 12:00:00(北京时间)
报价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8日 13:30:00(北京时间)
报价揭示时间:2022年11月28日 13:30:00(北京时间)
请各单位务必按报价要求进行报价。
联系人:翟宝君
电话:13345638778
采购单位:中煤宣城发电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5日 10:10:48
物资编码 | 物资描述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税率 | 交货日期 |
---|---|---|---|---|---|
059901100009 | 粉煤灰|统灰 | 吨 | 500000.0 | 13.0 | 2023-01-01 00:00:00.0 |
询价人: | 中煤宣城发电有限公司 |
序号 | 主要内容 | ||
项目名称:宣城电厂2023年上半年粉煤灰、渣、石子煤销售项目项目地点:安徽省宣城市向阳镇中煤宣城发电有限公司标的内容:中煤宣城发电有限公司两台燃煤发电机组2023年上半年生产的粉煤灰、渣、石子煤销售运输。预计两台锅炉2023年上半年(1-6月)粉煤灰、渣、石子煤产量:粉煤灰约50万吨、渣约5万吨、石子煤约0.6万吨。此预计产量仅供报价时参考,结算以询价人2023年上半年实际销售量为准。具体详见技术规范相关内容。销售期限:6个月。计划销售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具体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项目性质:电力副产品销售,本次询价销售数量为预计产量,按粉煤灰预计销售总价评审,签订固定单价合同,实际产量较预计产量存在差异,此预计产量仅供报价时参考,执行时以卖方实际生产数量为准。★提货时间:本次询价货物的销售数量、自行提货时间等以询价人实际需要为准,报价人在合同签订后及时将粉煤灰、渣、石子煤运出询价人货物交接场所,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政策进行处置。 | |||
合同名称:宣城电厂2023年上半年粉煤灰、渣、石子煤销售合同 | |||
询价人:中煤宣城发电有限公司联系人:曹雷(技术);翟宝君(商务)电话:0563-3133311;0563-3133198传真:0563-3133190 | |||
报价时间和地点 | 发询价文件时间: | 2022年11月25日12:00时 | |
报价截止时间: | 2022年11月28日13:30 时 | ||
开报价时间: | 2022年11月28日13:30 时 | ||
网上开报价地点: | 中煤易购采购一体化平台(http://ego.chinacoal.com) | ||
报价有效期:120 天 | |||
报价响应人资质要求:(1)报价响应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2)报价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报价响应人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3)报价响应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有与电厂签订的粉煤灰经销合同业绩。须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文件(含合同封面页、范围页、签字页及对应合同期内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粉煤灰经销合同必须是供应商自身与电厂直接签订的,不包括与自然人签订的合同;(4)报价响应人应提供供应商廉洁承诺书(应附承诺书,格式见第三章报价响应文件格式)。 | |||
询价文件购买费:无。获取时间:2022年11月25日12:00-2022年11月28日上午13:30(北京时间)。获取途径:登陆中煤易购采购一体化平台(http://ego.chinacoal.com)下载,不接受其他方式获取。 | |||
成交服务费:无。 | |||
报价保证金:(1)缴纳形式:电汇(2)缴纳金额:200000元(电汇或保函)(3)缴纳说明:报价保证金可以由报价响应人开户银行电汇或转账,恕不接受商业承兑汇票;电汇应于报价截止日期前2日前将相应金额的报价保证金汇入下面指定账户,以电汇底单复印件作为报价保证金提交。账户名称:中煤宣城发电有限公司账号:1812 0244 5359开户行:中国银行宣城市分行银行联行号:104377105314(4)特别提醒:报价人将保证金汇入后请及时通知项目经理,或通知保证金办理人员给予确认。 | |||
报价保证金办理咨询电话:0563- 3133124张慧 | |||
报价响应文件递交:报价人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文件进行网上提交。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 |||
平台在线咨询联系方式:电话:010-82256941 | |||
评审办法:执行中煤宣城发电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详见询价文件。 | |||
14 | 其它注意事项:(1)成交单位采用月度先预付货款后提货,计量方式为过磅,计量单据为有效结算依据。(2)处理过程中要服从中煤宣城发电有限公司相关要求与规定。详见技术规范书。(3)报价响应人对询价文件有疑问的可在报价截止日前通过平台提出,询价人给予解答。(4)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报价保证金的,采购人将视为不响应询价文件而予以拒绝。(5)未成交单位的报价保证金在确定成交单位后按照中煤宣城发电有限公司财务流程予以退还(不计利息)。(7)报价响应人提供的资料有弄虚作假或串标等行为,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
出卖人: | 中煤宣城发电有限公司 | 签订地点: | 安徽省宣城市 |
买受人: | 签订日期: | 2022年 月 日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备注 |
粉煤灰 | 统灰(干灰) | 吨 | 500000 | |||
渣 | 吨 | 50000 | ||||
石子煤 | 吨 | 6000 | ||||
合计金额(大写):人民币元整(增值税专用发票,含13%税) | ||||||
提货时间:暂定2023年1月 1 日至2023年6月30日(六个月),具体开始时间以卖方通知时间为准。合同数量为预估数量。注:本合同为固定基准单价合同。询价确定固定基准单价,业主(出卖人)自主销售部分原灰、粗灰,自销灰量原则上不超总灰量的25%,因此增加月度调整单价,确保出卖人整体销售收入不变。月度结算统灰(干灰)单价(Sjs)=固定基准单价(Scj)+月度调整单价(Stz)=Scj+(Scj-Sch)* Qch/ Qcj其中:Scj:基准单价,询价成交综合单价,元/吨Sch:业主自销粗灰单价,元/吨Qcj:成交人月度销售灰量,吨Qch:业主自销粗灰量,吨实际供货数量、提货时间等以卖方实际需求为准,买方在按照技术规范书要求及时自提货物,每月按实际卖方地磅过磅吨位数量结算。 |
第二条 货物交验标准:无。 | |||||
第三条 标的物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仍属于出卖人所有。 | |||||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运输、交货地点及提货起止时间:交货方法:买方自提运输方式:罐车或其它符合环保、卖方技术协议书约定的车辆。交货地点:中煤宣城发电有限公司灰库、渣仓、煤场(石子煤)。提货起止时间:暂定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具体开始时间以卖方通知为准,提货期限6个月。 | |||||
第五条 产品的计量:计量以卖方地磅过磅吨位作为结算吨位。任何一方有权要求校磅,校磅费用由提出方承担。 | |||||
第六条 产品的数量、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 |||||
数量:以月度实际提货量(卖方厂地磅房称重计量数量)为准,合同履行期间,如因卖方设备故障、机组抢修、发电量调整等原因,不能保证供灰时,卖方不承担赔偿责任。承销比例:100%(卖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出售部分原灰及粗灰,除卖方自主销售灰量外,卖方发电过程生产的其余粉煤灰、渣、石子煤均由买方承销);基准价格:统灰(干灰)综合基准单价(粉煤灰不经过分选,不分粗细灰,干灰价):承销期合同基准单价含税小写 ¥ 元/吨,(大写:人民币 元/吨)(含13%的增值税)。其中合同不含税总价小写 ¥ 元/吨,(大写:人民币 元/吨),税额:小写 ¥ 元/吨,(大写:人民币 元/吨)。如国家进行税率调整,以不含税基准单价不变为原则,根据调整后适用的税率相应调整含税价格。税率调整条款同样适用于下述渣、石子煤单价的描述。渣综合单价含税小写¥ 元/吨,(大写:人民币 元/吨)(含13%的增值税)。其中合同不含税总价小写¥ 元/吨,(大写:人民币 元/吨),税额:小写¥ 元/吨,(大写:人民币 元/吨)。石子煤综合单价含税小写¥ 元/吨,(大写:人民币 元/吨)(含13%的增值税)。其中合同不含税总价小写¥ 元/吨,(大写:人民币 元/吨),税额:小写¥ 元/吨,(大写:人民币 元/吨)。本合同约定,粉煤灰原则上必须以干灰罐车运出厂区,特殊情况报经甲方批准后可以湿排,在湿排灰时,以湿排灰过磅单计算湿灰量,以甲方灰库加湿搅拌用水计量表计算加水量,以两者差值计算结算干灰量。当加湿搅拌用水计量表计故障时,湿排灰单价按照干灰价的70%进行结算。当加湿搅拌用水计量表计故障时,湿排灰月度结算综合单价为统灰(干灰)月度结算价的70%。若买方需分选产生电费,则装表计量,按 0.70元/度由买方承担。若使用卖方生活水,则装表计量,按照2.4元/吨结算。若使用卖方工业水,则装表计量,按照1元/吨结算。货款的结算:4.1结算数量:卖方汽车衡称重数量(以磅单为准)作为结算数量。4.2计算方法:结算单价×结算数量=结算金额。4.3 结算依据:以卖方汽车衡过磅值为准。当卖方汽车衡出现问题无法过磅称重时,将按卖方认可的经国家检测部门检测合格的汽车衡过磅。4.4 结算周期:合同期内,按月进行结算。每月10日前结清上月全部费用(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若买方延期支付费用,算违约,买方应支付违约金给卖方,违约金=每天的违约金×天数。每天的违约金=(当月结算总费用的0.3%)/天。若买方延期支付费用超过10天,卖方有权解除合同,未付货款在预付款中扣除,并扣除履约保证金,卖方保留追回所欠款项的权利。4.5 货款结算:采用按月预付制,在合同生效,开始提货前,买方先按照合同基准单价及月度估算量的1.5倍(12.5万吨)向卖方缴纳预付款后提货,预付款不抵货款(合同期最后一个月付款除外)。4.6买方按照技术协议要求,及时将粉煤灰、渣、石子煤运输出卖方厂区,并符合环保要求处置,若未及时运输,影响卖方生产时,卖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且卖方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4.7卖方负责粉煤灰、渣、石子煤运输车辆统一调度。 | |||||
第七条 履约保证金: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需缴纳按照基准单价计算的预计成交粉煤灰总金额(预计成交总价)*10%做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当本合同期满时,货物交割结束,双方无争议,释放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 |||||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卖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审理。败诉方承担相应的诉讼费、鉴定费、保全费、律师代理费、交通费、误工费等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在法院判决期间,除提交法院判决的事项外,合同仍应继续履行。 | |||||
第九条 其他:1、双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现场管理要求、劳务关系、环保要求、检查与考核、廉政协议等详见双方签订的《粉煤灰、渣、石子煤销售运输技术协议书》、《安健环协议》、《供需双方廉洁互保协议》。以上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2、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卖方不提供标的物中转、储存场所。3、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合法授权代表签署、盖章后生效。4、本合同履行期:暂定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5、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受其保护并据之解释。6、本合同的相关支撑文件将作为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8、本合同一式七份,其中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五份,卖方执三份,买方执二份。当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 |||||
出卖人 | 买受人 | ||||
(章) | (章) | ||||
住所: | 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向阳镇 | 住所: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 ||||
商务联系人: | 商务联系人: | ||||
电话/移动: | 电话/移动: |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
税号: | 税号: |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序号 | 考 核 项 目 | 考 核 标 准 |
1 | 乙方不符合甲方专业管理要求,不设立现场组织管理机构,不按要求设置安全员。 | 考核1000-10000元。 |
2 | 乙方不服从甲方对口管理部门的生产调度指挥,有令不行,拒不整改。 | 考核1000-10000元/次。 |
3 | 乙方工作人员工作态度不端正,不服从指挥,态度恶劣。 | 考核500-5000元/人·次,情节严重者驱逐出厂。 |
4 | 乙方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不到位(未事实履行职责),或未经同意更换工作人员。 | 考核500-2000元/人·天。 |
5 | 乙方管理岗位人员、主要技术岗位人员驻工地时间不满合同期的80%。 | 考核500-2000元/人·天。 |
6 | 乙方缺席或未准时参加甲方项目部门专业会、事故调查会、检修协调会,会议期间不遵守会议纪律。 | 考核100-500元/次,迟到100元/次,手机未置静音100元/次。 |
7 | 乙方值班人员不能随叫随到,无法满足生产需要,延误处理时机。 | 考核500-2000元/次,视情节考核同期电量损失。 |
8 | 乙方在责任范围内,不按时执行安排的维修消缺工作。 | 考核500-2000元/次。 |
9 | 乙方不及时报告、处理现场不安全事件(按甲方的认定标准)。 | 考核1000-5000元/次。 |
10 | 乙方不定期开展安全教育,组织学习安全规程、安全通报和安全管理文件,或组织涣散、学习弄虚作假。 | 考核1000-5000元/次。 |
11 | 乙方新人员未经安全教育、考试不合格上岗。 | 考核500-1000元/人,屡教不改或形成普遍现象的加倍考核。 |
12 | 乙方不及时落实甲方反事故措施。 | 考核1000-3000元/项。 |
13 | 乙方不配合甲方开展安全性评价、安全大检查工作。 | 考核1000-3000元/次。 |
14 | 乙方不按要求开展日常安健环和风险管理的工作,对有关的安全活动查无实据、或弄虚作假。 | 考核1000-3000元/项。 |
15 | 乙方专职(兼职)安全员不实际履行职责,维护人员不参加安全会议、安全工作汇报等,不服从安全工作调度。 | 考核200-1000元/次,严重者责令撤换。 |
16 | 乙方发生安全事故不及时汇报,或隐瞒事实真相。 | 考核2000-50000元/次(事故责任另计)。 |
17 | 乙方工作推诿,应付了事,效率不高,导致工作滞后。 | 考核500-2000元/次。 |
18 | 乙方在甲方厂区内未经许可,未履行完申请报批手续,违规建设。 | 考核5000-50000元/次,并恢复原貌。 |
19 | 乙方工程开工未落实审批程序。 | 考核2000-10000元/次,并立即停工整改。 |
20 | 乙方不按规定投入安全资金或虚报、瞒报安全设施投入情况。 | 考核5000-20000元/次,并按规定投入足额安全资金。 |
21 | 乙方发生责任性人身未遂事件。 | 考核1000-5000元/次。 |
22 | 乙方发生责任性人身轻伤事件。 | 考核5000-20000元/人·次。 |
23 | 乙方发生责任性一类障碍事件。 | 考核1-3万元/次,视具体情况追加考核同期电量损失。 |
24 | 乙方发生责任性二类障碍事件。 | 考核4000-10000元/次,视具体情况追加考核同期电量损失。 |
25 | 乙方发生责任性异常事件。 | 考核2000-4000元/次,视具体情况追加考核同期电量损失。 |
26 | 乙方发生管辖范围内(含检修厂房、生活区域和运输车辆等)的乙方责任的火灾事故。 | 按火灾的损失程度考核,不低于3万元/次,最高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
27 | 乙方因管理疏忽而发生管辖范围内(含检修厂房、生活区域和运输车辆等)的一般火灾险情。 | 火警考核4000-10000元/次。火险考核1000-4000元/次。 |
28 | 乙方发生责任性环保事件。 | 考核5000-20000元/次,并按责任定性承担上级主管部门的考核或罚款,包赔甲方损失。 |
29 | 乙方发生责任性人身伤亡事故,在甲方范围内发生责任性交通伤亡事故。 | 考核5-15万元,并按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处理,包赔甲方经济损失。 |
30 | 乙方在甲方范围内发生一般责任交通事件。 | 500-5000元/次。 |
31 | 乙方在甲方范围内发生员工组织或参与盗窃的事件。 | 考核5000-20000元/次,并负责赔偿损失,案值较大的加倍考核并按国家法律处理 |
32 | 乙方不遵守甲方安保管理制度,造成甲方财物损失。 | 考核500-5000元/次,并负责赔偿损失。监守自盗或伙同他人盗窃甲方财物的依法追究责任。 |
33 | 乙方在甲方范围内发生其它性质恶劣的治安事件。 | 考核3000-30000元/次,并负责赔偿损失。情节特别严重的按国家法律处理。。 |
34 | 乙方连续2个月内发生同样性质的人身伤亡、治安事件、违法事件或火灾事故、环保事件、交通事故。 | 对应上述款项加倍处罚。 |
35 | 乙方发生误操作事件。 | 一般误操作考核3000-20000元/次,恶性误操作考核2-10万元/次,造成后果的按责任定性另外考核。 |
36 | 乙方因自身检修维护质量原因或巡检失职导致机组出现非计划停运。 | 2-10万元/次,超过1次甲方可即时终止合同,并包赔甲方设备修复损失。 |
37 | 乙方因自身检修维护质量原因或巡检失职使设备系统或机组出力受限。 | 2000-20000元/次,并包赔甲方设备损坏损失 |
38 | 乙方备用设备系统投运率不满足要求,经确认为乙方维护质量造成主要影响因素的。 | 1000-10000元/台·次,并包赔甲方设备修复损失 |
39 | 乙方管辖设备等效可用系数不符合要求,经确认为乙方维护质量造成主要影响因素的。 | 每降低1% 考核2万元,并包赔甲方设备修复损失 |
40 | 乙方对设备巡检不到位,经分析确认为定点漏检,或由此造成设备缺陷、事故扩大。 | 考核500-2000元/次。 |
41 | 乙方设备加油、油脂不符合标准要求。 | 200-1000元/台·次。 |
42 | 乙方检修后设备系统性能参数达不到甲方确定的验收标准。 | 500-5000元/项。 |
43 | 乙方由于自身检修维护质量原因,或违反甲方执行的检修规程、运行规程、作业文件而造成设备投运后不符合要求导致停运返修。 | 2000-20000元/台·次。 |
44 | 乙方因自身检修维护质量原因在2个月内发生重复性缺陷。 | 500-2000元/项。 |
45 | 乙方因自身责任发生密封点渗点、漏点、严重漏点。 | 渗点100元/处;漏点:300元/处;严重漏点500-2000元/处。 |
46 | 乙方不执行甲方检修质量验收制度。 | 500-2000元/项。 |
47 | 乙方使用不符合专业标准的工器具、测量仪器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消耗性材料。 | 500-2000元/次,造成后果的加重考核。 |
48 | 乙方提交的检修、测量记录报表不真实或不完整。 | 500-2000元/项。 |
49 | 乙方工作人员发生习惯性违章。 | 考核200-1000元/人次,1个月内累计3起以上加重处罚。 |
50 | 乙方违反甲方两票管理制度 | 无票作业考核5000-20000元/次,工作票不合格考核1000-5000元/张,发生不安全事件按责任定性考核。工作票动态检查违规考核200-1000元/人次 |
51 | 乙方对现场维修和试验作业不按甲方工作票、检修规程或安全技术交底要求采取安全措施和防火措施,或经验收为不合格仍不整改的。 | 考核1000-2000元/项。 |
52 | 乙方在甲方危险品源(在下列区域如:易燃气体库、储氢站、氨站、油库、压力容器、化学药品、高压带电区域等)作业,行为违反风险评估管理规定。 | 考核500-3000元/次。 |
53 | 乙方施工过程中特种作业人员没有特种作业证,特种作业证不随身携带,特种作业证无项目部门印章。 | 特种作业证未随身携带或特种作业证无项目部门印章考核500元/人.次;无特种作业证作业考核2000-5000元/人.次。 |
54 | 乙方不定期检验安全工器具、起重机械或使用超过检验期的作业设备、仪表、器械。 | 考核500-5000元/项。 |
55 | 乙方不执行甲方临时电源管理规定,不正确使用现场检修电源箱,导致现场电源箱本体、线路、空气开关及电源插座损坏。 | 考核500-2000元/处。 |
56 | 乙方不发放或使用不合格安全工器具、劳动防护用品。 | 考核500-1000元/人·次 |
57 | 乙方违反起重设备使用规定或由于使用不当造成起重设备的损坏。 | 考核1000-3000元/次,并负责修复。 |
58 | 乙方违反安规中有关规定,搬运工作造成厂区道路、绿化污损或设备损坏等。 | 考核500-2000元/次,并负责修复。 |
59 | 乙方不执行甲方有关预案等应急管理制度、临时方案,应急处置时组织不力、管理松散。 | 考核1000-5000元/次,造成设备损坏的按相应条款考核,并负责赔偿对甲方造成的损失。 |
60 | 乙方违反规定使用叉车、铲车、电瓶车等厂内专用车辆,借用车辆、工程机械不及时或未进行定期清洗、保养、除污。 | 考核500-2000元/人·次 |
61 | 乙方场外车辆超速行驶或不按规定线路行驶、停放,不符合甲方厂内交通规定。 | 考核200-2500元/次,造成车辆损坏的造价赔偿并负责维修。 |
62 | 乙方不执行甲方节能措施,肆意浪费水电、物资。 | 考核500-2000元/次,造成较大影响的加倍考核并赔偿损失。 |
63 | 乙方工作人员在甲方厂区内吸烟(不在规定的吸烟点内)。 | 未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考核1000-2000元/人·次;已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考核1000-2000元/人·次,另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构成不安全事件的,还应按照不安全事件的性质进行考核; |
64 | 乙方违反安规高处作业有关规定,防护设施不到位。 | 考核1000-5000元/人·次 |
65 |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空中落物。 | 未造成后果者考核1000-10000元/项,造成后果的按事故等级处理。 |
66 | 乙方工作人员的工作服着装不符合《安规》规定。(含:穿高跟鞋(4cm)、露脚指的凉鞋、拖鞋及裙子、短裤、背心或裸背、长发披肩进入生产现场等) | 考核100-500元/人·次 |
67 | 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未及时整改的,每逾期1天。 | 考核500-2000元/天。 |
68 | 乙方设备作业区域存在脏、乱、差并不及时进行清理、或不按指定地点堆放垃圾的。检修作业未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 考核200-2000元/次。 |
69 | 乙方在建筑物、设备、设施上乱写、乱涂、乱画等。 | 考核200-500元/处,并负责恢复。 |
70 | 乙方不经批准在甲方设备、结构、建筑物上开孔或焊接临时构件,变更设备设施用途。 | 考核500-5000元/处。 |
71 | 乙方违反规程中有关电焊、气焊管理规定,气瓶储存、定置不附合规定,作业工具及施工工艺不附合要求。 | 考核500-5000元/次。 |
72 | 乙方高处电、火焊作业,对下方的设备不采取防火隔离措施、或在地板砖、网格栅等处施工未采取保护措施。 | 考核200-1000元/次。 |
73 | 乙方未做到维修作业现场道路宽畅、物件放置有序。 | 考核200-500元/处。 |
74 | 乙方违反安全规定搭设脚手架或无票随意搭设脚手架,脚手架无验收合格证或套用合格证。 | 考核1000-10000元/处。 |
75 | 乙方检修时不采取主动措施,造成灰渣和杂物随处掉落、尘土飞扬,严重影响厂区文明卫生或影响其它作业的。 | 考核500-5000元/次。 |
76 | 乙方设备检修区域不采取隔离和保护措施,或由此造成设备、备品备件、零配件丢失或损坏、杂物掉入、破坏设施、污染周边环境等。 | 500-1000元/次,设备和备件丢失按原价赔偿,并负责赔偿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
77 | 乙方现场工具柜、电焊机、气瓶、棚架、保温旧料、油漆、废料、拆装品等不要求定置,或经提出后仍不整改的。 | 考核500-2000元/项。 |
78 | 乙方损坏或丢弃甲方设备标示牌及安措警示牌,未及时恢复。 | 考核50-500元/个,并负责恢复,赔偿。 |
79 | 乙方违反规定使用明火或者施工中不按规定落实防火措施。 | 考核2000-5000元/项,重点防火部位无票动火加倍考核。 |
80 | 乙方擅自使用甲方消防水源、动用便携消防设施、损坏消防控制系统设备。 | 考核1000-5000元/项,并负责修复。 |
81 | 乙方消防责任制及预防措施不落实,消防隐患不及时整改。 | 考核500-5000元/项,扩大火灾事故的按相应责任考核。 |
82 | 乙方未经批准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通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 | 考核1000-5000元/项。 |
83 | 乙方擅自挪用、摆压、封堵、圈围、拆除、停用甲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 | 考核200-5000元/项。 |
84 | 乙方人员在工作和生活场所随意丢弃垃圾,行为随意散慢、制造环境污染、噪音等不文明行为。 | 考核200-1000元/次。 |
85 | 乙方外借或租用的特种设备资料不全或未及时备案,超检验期使用或未经有资质的单位检验。 | 考核2000-10000元/次。 |
86 | 乙方人员无故到甲方其他生产区域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等。 | 考核500元/人次。 |
87 | 乙方违反甲方安全管理制度等的其它未列事项。 | 考核200-1000元/次,或按甲方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
88 | 乙方在有限空间作业时,违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未遵守通风、检测、监护、电动工具的使用、电源管理等有关规定的行为。 | 考核200-1000元/次。 |
89 | 进入生产现场不戴安全帽或不系帽带 | 考核100-200元/人次。 |
90 | 乙方违反《电业(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的其它未列事项。 | 考核200-10000元/次。 |
91 | 乙方未能为从业人员配备必要的职业健康防护设施、器具及防护品;未能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开展职业健康宣传教育,未能安排相关岗位人员定期进行职业健康体检,使用体检不合格人员。 | 考核200-2000元/次。 |
序号 | “安全禁令” | “安全禁令”释义 |
1 | 严禁无证(无资格)作业 | 1.严禁无特种作业证或者证件过期进行特种作业。2.严禁无特种设备操作证或者证件过期操作特种设备。3.严禁未取得相应资格从事相应工作(如潜水员、监理人员、驾驶员、工作票三种人等)。4.严禁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进入生产现场作业。 |
2 | 严禁无票作业 | 1.严禁检修人员无票(含风险预控卡)进行检修。2.严禁运行人员无票(含风险预控卡)进行操作。注:安全工作规程GB 26860-2011和GB 26164.1-2010允许的除外。 |
3 | 严禁高处作业未正确使用安全带(绳)、防坠器、防护栏(网) | 1.严禁高处作业未正确使用安全带、安全绳、防坠器。2.严禁高处临边作业未设置安全防护栏或防护网。 |
4 | 严禁未审批、未清理、未检测进行动火作业 | 1.严禁未经审批在一、二级动火区动火。2.严禁未清理易燃易爆物品在一、二级动火区动火。3.严禁未检测可燃气体(粉尘)合格在一、二级动火区动火。 |
5 | 严禁未审批、未通风检测、无监护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 1.严禁未经审批进入有限空间作业。2.严禁未通风检测气体合格进入有限空间作业。3.严禁无人监护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
6 | 严禁违反“十不吊”规定进行起重作业 | 1.严禁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起吊。2.严禁起吊半径区域有人作业、停留或者行走。2.严禁在无人指挥和监护时进行起吊。4.严禁歪拉斜吊。5.严禁在6级以上大风时进行露天起吊。6.严禁超载起吊或起吊重量不清的被吊物。7.严禁在指挥信号不明确的情况下起吊。8.严禁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时起吊。9.严禁起吊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件。10.严禁在大雾、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和指挥信号的情况下起吊。 |
7 | 严禁私接、乱拉临时电源 | 1.严禁未经审批使用临时电源。2.严禁未按照“一机一闸一保护”原则使用临时电源。3.严禁临时用电设备金属外壳未接地。4.严禁使用漏电或绝缘不合格的电动工器具或设备。 |
8 | 严禁打开孔洞盖板或临时开孔后无硬隔离措施 | 1.严禁打开孔洞盖板或者临时开挖孔洞后无硬隔离措施。 |
9 | 严禁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 1.严禁违章指挥。2.严禁强令冒险作业。 |
序号 | “安全禁令” | “安全禁令”释义 |
10 | 严禁酒后上岗、禁烟区域吸烟和未正确佩戴安全防护用品进行作业 | 1.严禁酒后上岗和在岗饮酒。2.严禁在禁烟区域吸烟。3.严禁未正确佩戴安全防护用品进行作业。 |
11 | 严禁输煤系统七项作业 | 1.严禁在未断电的输煤皮带上工作或行走。2.严禁未经专用通道跨越非检修状态的输煤皮带。3.严禁在有铁路机车进行调车作业时穿越作业场内轨道,严禁进行车门绑扎、抄录车号以及整备作业等。4.严禁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时人工清理沉煤池。5.严禁在输煤皮带运行期间清理皮带机底部积煤。6.严禁在运行的输煤皮带上进行人工煤样采集和捡杂工作。7.严禁在翻车机运行期间进行斜煤篦捡杂工作。 |
同一年度同一人发生次数 | 考核建议 |
第一次 | 1.考核1000元,通报批评。2.停止作业5天,期满后履行部门级、项目部级、班组级安全学习教育,并考试合格后上岗。3.连带考核乙方上级(从班组长至项目部经理)主管人员各500元。 |
第二次 | 1.考核3000元,通报批评。2.清退离厂,列入黑名单。3. 连带考核乙方上级(从班组长至项目部经理)主管人员各1000元。4.连带考核乙方专业或班组对接人员800元,乙方项目主管部门负责人500元。5. 乙方项目经理在公司月度安全生产分析会作检讨。 |
备注:1.同一年度同一个乙方发生3人次违反禁令行为,扣除乙方项目经理10000元,如乙方项目经理发生变动,按照时间比例进行扣除。2.上述内容适用于长期乙方(合同期大于等于1年)。3.短期乙方人员如发生违反禁令的情况,按照以下标准执行:第一次扣当事人3000元,通报批评,第二次扣6000元,清退离厂,列入黑名单。4.上述所有处罚均直接追究违章当事人及相关连带责任人,按照公司安全考核审批表执行;另按照《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协议》追究乙方项目部的责任。 |
询价人名称 | 中煤宣城发电有限公司 | 备注 | |
询价人地址 | 安徽省宣城市向阳镇 | ||
询价人的联系人 | 曹雷(技术)、翟宝君(商务) | ||
询价人的联系人电话 | 0563-3133311、3133198 | ||
询价人的传真 | 0563-3133190 | ||
询价人的邮箱 | |||
询价人的邮编 | 242052 | ||
预付款 | 无 | ||
报价响应人名称 | |||
报价响应人地址 | |||
报价响应人的联系人 | |||
报价响应人的联系人电话 | |||
报价响应人的传真 | |||
报价响应人的邮箱 | |||
报价响应人的邮编 | |||
报价响应人的开户行 | |||
报价响应人的开户行账号 | |||
报价响应人的税号 | |||
报价响应人工作计划提交时间 |
序号 | 分项名称 | 数量(万吨) | 综合含税基准单价 | 含税总价 | 备注 |
元/吨 | 万元 | ||||
1 | 粉煤灰(统灰、干灰)基准价 | 50 | |||
2 | 渣 | 5 | 粉煤灰基准单价的20% | - | 无需填报总价 |
3 | 石子煤 | 0.6 | 粉煤灰基准单价的5% | - | 无需填报总价 |
响应报价合计(万元) | 粉煤灰含税总价大写:万元粉煤灰含税总价小写:万元 |
序号 | 询价文件 | 报价响应文件 | 差异说明 | 备注 |
序号 | 合同名称 | 业主单位名称 | 销售内容(标的物) | 项目经理 | 开竣工日期年月至年月 | 合同金额(万元)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名 称 | 符 号 | 单 位 | 设计煤种 | 校核煤种 |
全水份 | Mt | % | 7.80 | 12.00 |
空干基水份 | Mad | % | 1.81 | 1.6045 |
灰份 | Aar | % | 30.88 | 35.74 |
挥发份 | Vdaf | % | 44.28 | 40.54 |
低位热值 | Qnet.ar | MJ/kg | 19.62 | 18.195 |
可磨系数 | HG | 61 | 69 |
项 目 | 单 位 | 设计煤种 | 校核煤种 |
灰变形温度DT | ℃ | >1450 | >1450 |
灰软化温度ST | ℃ | >1450 | >1450 |
灰熔化温度FT | ℃ | >1450 | >1450 |
SiO2 | % | 55.775 | 56.75 |
Al2O3 | % | 31.76 | 28.63 |
Fe2O3 | % | 6.125 | 6.8 |
CaO | % | 2.04 | 2.63 |
MgO | % | 0.575 | 0.9 |
Na2O | % | 0.465 | 0.36 |
K2O | % | 0.695 | 1.18 |
TiO2 | % | 1.465 | 1.20 |
SO3 | % | 0.315 | 0.67 |
MnO2 | % | 0.009 | 0.0063 |
序号 | 名称 | 规格要求 | 单位 | 数量 |
灰罐车 | 35立方米及以上 | 台 | 满足需要 | |
炉渣运输车 | 封闭式 | 台 | 2 | |
石子煤运输车 | 防扬尘 | 台 | 1 | |
安全带 | 检验合格 | 条 | 每车一条 |
项目 | 指标名称 | 单位 | 目标值 |
安全目标 | 生产人身死亡事故 | 次 | 0 |
重伤事故 | 次 | 0 | |
设备重大及以上事故 | 次 | 0 | |
轻伤 | 次 | 0 | |
一类障碍 | 次 | 0 | |
二类障碍 | 次 | 0 | |
装置性违章、习惯性违章、操作性违章 | 次 | 0 | |
起重工具、电动工具、安全用具定期检查完成率 | % | 100 | |
环境污染事件 | 次 | 0 | |
火灾事故 | 次 | 0 | |
群欧打架事件 | 次 | 0 |
序号 | 考核项目 | 考核标准 |
乙方不服从甲方对口管理部门的生产调度指挥。 | 考核100~500元/次 | |
乙方工作人员工作态度不端正。 | 考核100~500元/次严重者责令辞退 | |
乙方负责人员缺席或未准时参加甲方要求参加的会议。 | 考核100~200元/次 | |
乙方有关负责人不如实汇报工作情况,或隐瞒事实真相。 | 考核100~2000元/次 | |
乙方因自备工器具或车辆准备不足导致排放延误。 | 考核100~1000元/次 | |
工作范围及工作内容不服从甲方的裁定。 | 考核100~2000元/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 |
由于乙方原因任一灰库料位超过10米 | 考核10000元/次,如料位高报警持续1小时及以上,加倍考核 | |
由于乙方原因任一渣仓料位超过6米 | 考核10000元/次 | |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粉煤灰储存在甲方灰场 | 第1次考核500元,后期每发现一次加倍考核,上限1万。 | |
排湿灰时,湿灰高度高于车辆四周的最低挡板 | 考核200/次 | |
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将石子煤运出厂外 | 考核10000元/次 | |
服务区域周围及道路周边由于乙方导致的卫生状况不好,有洒落、倾倒现象没有及时清扫干净 | 第1次考核1000元,后期每发现一次加倍考核。上限1万。 | |
未按照甲方划定区域、指定路线、指定地点运输和装车 | 考核1000元/次 | |
运输车辆超载 | 考核1000元/次 | |
对周边建构筑物和设备造成环境卫生状况破坏 | 考核1000元/次 | |
使用机动车辆时,对现场成品造成损坏 | 考核500元/次,并对损坏物品修复 | |
车辆使用时没有严格执行操作程序 | 考核100-300元/次 |
序号 | 考核项目 | 考核标准 |
发生生产人身死亡事故和重大、特大伤亡事故。 | 按照甲方制度考核,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 |
发生人身重伤事故。 | 按照甲方制度考核,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 |
发生管辖范围内的乙方责任的火灾事故。 | 按火灾的损失程度考核,不低于5000元/次 | |
因乙方的责任发生异常、未遂。 | 考核1000元/次 | |
发生安全事故不及时汇报,或隐瞒事实真相。 | 1000~5000元/次 | |
不定期检验安全工器具、车辆或使用超过检验期的作业设备、器械。 | 考核100~1000元/项 | |
不发放或发放不合格安全工器具、劳动防护用品 。 | 考核100~500元/人 | |
不执行甲方有关应急管理制度、临时方案,或组织不力。 | 考核100~1000元/次,造成设备损坏的对应上述条款考核。 | |
乙方不落实甲方提出的反事故措施、安全预防性演习、安全整改通知。 | 考核100~500元/项 | |
乙方不配合甲方的安全性评价、安全大检查工作。 | 考核100~300元/次 | |
装卸、运输作业中违反“安规”者。 | 每人次考核100元 | |
对查出的有关安全、文明工作问题,除按规定扣款之外,责任单位在限期内必须立即整改,未按期整改或整改不彻底者。 | 每超过一天追加考核100元 | |
在交叉作业中不服从甲方协调的。 | 考核200元/次 | |
收到整改通知单后,未按期进行整改或整改不认真的。 | 每超一天考核100元 | |
进行“三违作业”(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犯劳动纪律)者。 | 每人次考核200元 | |
现场打架斗殴。 | 双方各考核1000元,必要时交公安局处理。 | |
未经批准私自占用场地、道路。 | 考核100元。损坏地下、地上设施者,按造价加倍赔偿。 | |
在生产区域使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交通工具、便携式电气设备 | 考核200元/次 | |
严重违反安全生产制度规定,接到甲方下达的整改通知后,未按通知要求完成整改工作 | 考核2000元/次 |
序号 | 考核项目 | 考核标准 |
违反法规、规程制度,发布错误命令。 | 考核200元/次 | |
违反《安全工作规程》,强令作业人员进行冒险作业、违章作业。 | 考核200元/次 | |
安排不具有工作资质的作业人员进行特种作业。 | 考核200元/次 | |
强令作业人员使用不合格的工器具工作。 | 考核200元/次 | |
乘坐人员或领导人员迫使驾驶员开快车,驾驶员违章行驶不制止。 | 考核200元/次 | |
安排未经培训或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上岗。 | 考核1000元/次 |
序号 | 考核项目 | 考核标准 |
按规定应戴安全帽而未戴安全帽。 | 考核200元/次 | |
按规定应系安全带而未系安全带。 | 考核200元/次 | |
厂区严禁吸烟,服务区域发现烟头。 | 考核50-200元/次 | |
存放汽油、煤油或其它易燃液体物品。 | 考核200元/次 | |
酒后进入现场者。 | 考核400元/次 | |
不按规定使用临时工或私自借用外单位职工从事服务工作。 | 考核200元/次 | |
发生不安全情况不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分析者。 | 考核200-400元/次 | |
运行中将转动设备的防护罩或遮栏打开,或将手伸入遮栏内。 | 考核200-400元/次 | |
上班期间因工作无理取闹,吵架骂人者。 | 考核400元/次 | |
不按规定组织安全活动或无故不参加安全活动。 | 考核100-200元/次 | |
任意动用消防器材,灭火器随意乱放。 | 考核100-200元/次 | |
无证开车、酒后开车、强行超车或私自开车。 | 考核200元/次 | |
车辆驾驶室除驾驶员或副驾驶员座位外,随意载人者。 | 考核200元/次 | |
乙方人员进入与标的物操作运输无关的安全生产区域者 | 考核100元/次 | |
在厂区内的行驶速度超过限速标志的 | 考核300元/次 |
序号 | 考核项目 | 考核标准 |
使用安规中明确规定已存在缺陷不能使用的工器具进行工作者。 | 考核200元/次 | |
安全用具、电气工具、车辆未经检验合格而擅自使用。 | 考核200元/次 |
序号 | 考核项目 | 考核标准 |
造成现场区域大面积污染。 | 清理后考核1000元/次 | |
乙方人员的着装不符合现场要求的。 | 考核100元/人 | |
不执行对生产现场、装运区域或相关道路的文明整改通知单,或不按期整改的。 | 考核100~500元/项 | |
作业区域车辆摆放混乱,影响道路通行。 | 考核100~500元/次 | |
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场所乱扔垃圾、制造环境污染、噪音等不文明行为。 | 考核100~500元/项 | |
乙方违规的其它未列事项。 | 按甲方文明生产管理制度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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