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zc20190495
预算金额7840.00元
招标公司大庆市殡仪馆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0459-6981694
中标联系人宁丽萍15845852119
公告正文
服务类合同

项 目 编 号:DZC20190495

计 划 编 号:ZCB20190403

甲 方:大庆市殡仪馆

乙 方:大庆市科安特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鉴证方: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甲、乙双方根据DZC20190495大庆市大庆市殡仪馆消防服务及灭火器检测换粉服务采购C项目的中标结果,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双方同意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预备会纪要、招标响应文件、以及招标过程中的质询澄清单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一条 合同标的

为了更好的给甲方提供优质、专业的服务,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法章、DZC_20190495_项目的中标结果,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_大庆市殡仪馆消防服务及灭火器检查换粉服务采购C_服务(以下简称“服务”)。

注;以下项目明细与中标通知书明细表相符(如有不符以中标通知书明细表为准) 单位:元

货物内容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品牌 履约期限
遗体存放处消防自动报警系统 1 3500.00 3500.00 第一标段:消防维保部分(包括消防室值班)部分服务期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感烟探测器及现在运行的消防系统故障器件进行更换、维修部分2019年7月25日前交货(工)验收完毕。
消防系统修缮 整套 1 54800.00 54800.00 第一标段:消防维保部分(包括消防室值班)部分服务期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感烟探测器及现在运行的消防系统故障器件进行更换、维修部分2019年7月25日前交货(工)验收完毕。
新增湿式报警阀及喷淋末端试水排水系统 5 700.00 3500.00 第一标段:消防维保部分(包括消防室值班)部分服务期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感烟探测器及现在运行的消防系统故障器件进行更换、维修部分2019年7月25日前交货(工)验收完毕。
DN150电信号蝶阀 3 500.00 1500.00 第一标段:消防维保部分(包括消防室值班)部分服务期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感烟探测器及现在运行的消防系统故障器件进行更换、维修部分2019年7月25日前交货(工)验收完毕。
应急照明灯 36 120.00 4320.00 第一标段:消防维保部分(包括消防室值班)部分服务期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感烟探测器及现在运行的消防系统故障器件进行更换、维修部分2019年7月25日前交货(工)验收完毕。
1)疏散指示、安全出口 112 70.00 7840.00 第一标段:消防维保部分(包括消防室值班)部分服务期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感烟探测器及现在运行的消防系统故障器件进行更换、维修部分2019年7月25日前交货(工)验收完毕。
消防控制室值班服务 人/年 4 37000.00 148000.00 第一标段:消防维保部分(包括消防室值班)部分服务期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感烟探测器及现在运行的消防系统故障器件进行更换、维修部分2019年7月25日前交货(工)验收完毕。
感烟探测器清洗 340 41.00 13940.00 第一标段:消防维保部分(包括消防室值班)部分服务期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感烟探测器及现在运行的消防系统故障器件进行更换、维修部分2019年7月25日前交货(工)验收完毕。
消防维保服务 全年 1 35400.00 35400.00 第一标段:消防维保部分(包括消防室值班)部分服务期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感烟探测器及现在运行的消防系统故障器件进行更换、维修部分2019年7月25日前交货(工)验收完毕。
合计 贰拾柒万贰仟捌佰元整(272800.00元)

第二条 服务项目与标准

(一) 服务项目与标准:

服务项目:

大庆殡仪馆于 2010年投入使用,建筑面积: 25533 平方米。(计入消防维保面积)

对现在运行的消防系统故障器件(疏散指示、应急照明、消防水管线、外网、烟感等)进行更换、维修。

1)更换疏散指示、安全出口共112个

2)更换应急照明共36个

3)三套湿式报警阀加装DN150电信号蝶阀3套、每套增加1个GST-LD-8301模块与报警主机联动显示阀门开闭状态共3套,消防报警主机增加(编入)相应联动程序;

4)外网室内、室外消火栓管线漏点修复、更换管线

5)外网喷淋管线漏点修复、更换管线

6)新增湿式报警阀及喷淋末端试水排水系统共5处

7)遗体存放处消防自动报警系统增加一套CRT显示系统(含CRT回路板、CRT报警系统软件、配套电脑主机、显示器及系统的编程、调试).

8)消防报警主机电源故障维修

9)遗体存放处增加微型消防站一套

制定消防系统维修维护保养方案、计划(和投标文件一起提供)并严格按照此方案、计划执行。对大庆市殡仪馆消防系统进行定期维护、保养,排除系统运行中出现的故障,并参加大庆市殡仪馆每月消防月检及重大节日和大型检查(含消防演练)保障,平常随叫随到,维保周期1年。维保内容主要包括: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各种联动控制系统的维修保养

(2)自动水喷淋灭火系统的维修保养

(3)消火栓灭火系统的维修保养(含室外消火栓和水泵结合器)

(4)消防通风和排烟系统的维修保养

(5)疏散指示标志系统的维修保养

(6)应急照明系统(含消防配电箱)的维修保养

(7)防火分割系统(卷帘门及防火门)的维修保养

服务标准:

(1)乙方严格按照消防规范编制的维修保养计划、维修保养标准提供服务,维修保养计划、维修标准须得到甲方书面认可,乙方按计划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对甲方的消防系统每月进行维系保养工作,日常性计划维修保养工作完成后,2日内提交维修保养记录,维护保养记录须经甲方主管安全人员签字确认。乙方每月按时维保维修记录并将记录填写在《消防维保记录簿》,提交时间为工作计划完成后3日内。

(2)若发生突发事件,乙方承诺提供24小时急修服务,设立24小时急修电话。

(3)乙方接到甲方的维修通知后,应在3小时内派技术人员达到现场进行处理,一般故障6小时内处理完毕,突发性故障在规定时间12小时内处理完毕恢复正常。如故障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处理,乙方应将预计完成时间书面告知甲方,并采取各种应急措施,保证消防系统正常运行。

(4)维保所需器材单件500元以下(不含工时费)的由中标单位出资购置并免费更换;单件500元以的由殡仪馆出资购置,由中标单位免费更换。

特别提示:

本项目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包或分包。

二、烟感报警器清洗保养

1、型号、数量

型号:GST-JTY-G3

厂家:海湾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数量:共 340 只

2、项目内容、要求

对大庆市殡仪馆所有烟感探测器和温感探测器清洗、维修、更换,更换产品需与损坏产品同厂家、同型号产品。

清洗分两批进行,每次清洗50%,每批清洗时需中标单位提供相同数量同类兼容产品安装替代,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三、控制室值班人员要求

1、消防控制室配置4名值班人员(不负责食宿、交通及其他费用)

2、项目内容、要求

值班人员需具备有的消防设施操作员或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值班制度。

控制室值班分三组每组一人,每组值班8个小时,设置一人为长白班,要求熟悉报警主机联动控制情况并熟悉具体操作,值班期间穿着统一服装上岗,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其他事情,夜晚值班不得睡觉,发现值班期间睡觉立刻开除,并对维保公司进行罚款(不少于维保项的5%)

特别提示:

本项目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包或分包。

(二)服务期限:

提供1年免费服务期,供应商承诺服务期高于1年的按供应商承诺执行。

消防维保部分(包括消防室值班)部分服务期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感烟探测器及现在运行的消防系统故障器件进行更换、维修部分2019年7月25日前交货(工)验收完毕。

第三条 付款方式(具体以招标或谈判文件为主)

由采购单位自行结算付款给供应商。(付款时需依据采购申报单、成交通知书、验收结算书、设备验收单、发票复印件、采购合同、固定资产验收单等采购资料结算)。第一标段消防维保部分(包括消防室值班),按季度支付;感烟探测器及现在运行的消防系统故障器件进行更换、维修部分,验收后即付款。

第四条 履约保证金(具体以招标或谈判文件为主)

成交方应按合同总价提交5%的履约保证金,可在谈判保证金的基础上多退少补。由成交方提交给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1、合同履约保证金必须由成交方以本单位对公账户名义,且以转帐方式交纳,不接受企业或个人以现金方式交纳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包括直接将现金存到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上的行为),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以个人名义代交。

2、以担保保函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提交经财政部认定的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或经黑龙江省财政厅认定的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或大庆市财政局认定的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履约保函,或对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履约保函应按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履约保函”样式出具,不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履约保函”样式出具的履约保函,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不予接受。同时在鉴证合同时应将履约保函原件带到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并提供履约保函复印件一份,否则不予鉴证。

3、成交方的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服务期满后无产品质量及服务问题,经采购单位确认且我中心财务收到符合退款要求的全套资料后两周内无息退还。

4、履约保证金以转账方式退还。

5、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表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六部分商务文件格式或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办事指南http://ggzyjyzx.daqing.gov.cn/szzs.htm

第五条 验收

由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验收。

第六条 保密责任及知识产权

服务过程中任何一方向对方所披露的任何商业机密,信息接收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 终止和赔偿

(一)因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二)因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予以整改,如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未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改,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三)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目标无法实现,给乙方造成损失,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四)因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或未按甲方要求及时做出问题整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成交总额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

因逾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2、 乙方所提供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该服务并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3、其他由双方约定。

第九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条 解决合同争议或纠纷的方式

1、双方协商解决 ;

2、依法向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所在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1 、合同加盖单位公章并经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鉴证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如有特殊情况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由双方协商另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经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核准后方可执行。

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甲方:大庆市殡仪馆
地址:龙凤区马家窑南
法定代表人:李林峰
授权委托代理人:
电话:5299981
传真:
邮政编码: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19-07-08


乙方:大庆市科安特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中七路12号
法定代表人: 宁丽萍
授权委托代理人:
电话:15845852119
传真:
邮政编码:163000
开户银行:大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
账号:510480122000022170
签订日期:2019-07-07


户名: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市直支行
账号:23050166930000000031
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2号(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电话:0459-6981694
签订日期:2019-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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