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克拉玛依市南郊污水处理厂项目克拉玛依市南郊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技改工程(二次)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1/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65020023101000065003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克拉玛依创环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赵梁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国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志伟18599079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25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克拉玛依市南郊污水处理厂项目克拉玛依市南郊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技改工程(二次)
( 65020023101000065003)
一、招标条件
本 克拉玛依市南郊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技改及排水管线改扩建工程(二次)(招标项目编号:65020023101000065003)已由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克区发改工〔2023〕68 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克拉玛依创环水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
2.项目规模: 建设内容:克拉玛依市南郊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技改及排水管线改扩建工程。项目投资:包括新建投资18055.25 万元,(其中:克拉玛依市南郊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技改工程1400万元,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排水管线建设工程6624.13万元,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排水管线建设工程(二期)10031.12万元。)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020023101000065003001
标段(包)名称: 克拉玛依市南郊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技改工程(二次)
招标范围: 新建污水厂相关配套设施:污水厂现有处理规模10万m3/d,对现状南郊污水处理厂进行技术改造,增加污泥深度脱水工段及配套设施,最大污泥处理能力为100t/d,使南郊污水厂污泥脱水后含水率降低至 60%以下。新建厂房:建筑面积221.42㎡
项目工期: 202天
工程投资额: 1400.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1)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类或B类);(2)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和相关专业高级职称。(3)项目经理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
3.投标其他条件: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资质,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类或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4、投标其他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5)企业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至少完成 1 项类似工程业绩 (与本项目建设规模、使用功能、结构类型相近的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设计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施工项目或工程总承包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备案认可通知书等资料)
(6)施 工 项 目 负 责 人 、 设 计 项 目 负 责 人 、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经 理 均 需 提 供 近 三 年 ( 2020 年 1 月 1 日 至 今 ) 完 成 的 类 似 项 目 ( 以 竣 工 验 收 时 间 为 准 ) 不 得 少 于 一 项 ( 设 计 项 目 负 责 人 需 提 供 中 标 通 知 书 或 合 同 , 施 工 项 目 负 责 人 和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经 理 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 同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备案认可通知书等证明资料)
(7)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牵头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申请人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提出申请。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11月20日到 2023年11月25日
2.获取方式:请到克拉玛依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klmy.gov.cn/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11日 10:30
2.递交方法:请到克拉玛依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klmy.gov.cn/TPBidder递交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1日 10:30
2.开标方式:开标方式为“不见面”网上评标系统,投标人不到场进行开标。
3.开标地点:克拉玛依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克拉玛依市胜利路33号市政府行政2号楼)
七、其他公告内容
1、克拉玛依市长期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针对整治重点,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行业乱象问题及违法违规问题线索。联系人:孙新蕾(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办公室)监督举报电话:0990-6245514
八、联系方式
2023年11月20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 65020023101000065003)
一、招标条件
本 克拉玛依市南郊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技改及排水管线改扩建工程(二次)(招标项目编号:65020023101000065003)已由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克区发改工〔2023〕68 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克拉玛依创环水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
2.项目规模: 建设内容:克拉玛依市南郊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技改及排水管线改扩建工程。项目投资:包括新建投资18055.25 万元,(其中:克拉玛依市南郊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技改工程1400万元,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排水管线建设工程6624.13万元,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排水管线建设工程(二期)10031.12万元。)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020023101000065003001
标段(包)名称: 克拉玛依市南郊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技改工程(二次)
招标范围: 新建污水厂相关配套设施:污水厂现有处理规模10万m3/d,对现状南郊污水处理厂进行技术改造,增加污泥深度脱水工段及配套设施,最大污泥处理能力为100t/d,使南郊污水厂污泥脱水后含水率降低至 60%以下。新建厂房:建筑面积221.42㎡
项目工期: 202天
工程投资额: 1400.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1)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类或B类);(2)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和相关专业高级职称。(3)项目经理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
3.投标其他条件: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资质,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类或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4、投标其他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5)企业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至少完成 1 项类似工程业绩 (与本项目建设规模、使用功能、结构类型相近的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设计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施工项目或工程总承包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备案认可通知书等资料)
(6)施 工 项 目 负 责 人 、 设 计 项 目 负 责 人 、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经 理 均 需 提 供 近 三 年 ( 2020 年 1 月 1 日 至 今 ) 完 成 的 类 似 项 目 ( 以 竣 工 验 收 时 间 为 准 ) 不 得 少 于 一 项 ( 设 计 项 目 负 责 人 需 提 供 中 标 通 知 书 或 合 同 , 施 工 项 目 负 责 人 和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经 理 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 同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备案认可通知书等证明资料)
(7)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牵头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申请人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提出申请。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11月20日到 2023年11月25日
2.获取方式:请到克拉玛依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klmy.gov.cn/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11日 10:30
2.递交方法:请到克拉玛依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klmy.gov.cn/TPBidder递交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1日 10:30
2.开标方式:开标方式为“不见面”网上评标系统,投标人不到场进行开标。
3.开标地点:克拉玛依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克拉玛依市胜利路33号市政府行政2号楼)
七、其他公告内容
1、克拉玛依市长期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针对整治重点,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行业乱象问题及违法违规问题线索。联系人:孙新蕾(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办公室)监督举报电话:0990-6245514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克拉玛依创环水务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国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乌昌路252号德海·新天地A座商业办公楼办公310室 |
联 系 人:赵梁 | 联 系 人:王志伟 |
电 话:18729536300 | 电 话:18599079660 |
电子邮件:380645174@qq.com | 电子邮件:497724083@qq.com |
2023年11月20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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