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银行2023年上网行为管理设备升级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24-GFCG-0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银行2023年上网行为管理设备升级改造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哈尔滨银行2023年上网行为管理设备升级改造项目
2.2招标控制价:
高端上网行为管理设备 |
中端上网行为管理设备 |
低端上网行为管理设备 |
集中管控平台投标 |
30万元(含税) |
18万元(含税) |
6万元(含税) |
15万元(含税) |
2.3招标内容:高、中、低三个档次上网行为管理设备及集中管控平台
2.4交货时间:25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的到货验收工作;总计30个工作日内(含到货验收)完成设备的基础安装(框架协议,根据需求通过订单方式采购)
2.5交货地点:通过订单确认设备配送地址
2.6服务期限: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所投设备、产品、服务等具有相关服务的合法来源渠道证明。
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且其被禁止参加采购的期限已届满的供应商。
3.4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5近三年内未与哈行系统任何单位发生过诉讼争议,与哈行系统任何单位合作过程中没有违法或不良记录,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未被列入《哈尔滨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用名单》和《哈尔滨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黑名单》。
3.6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近三年来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8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3.9投标人须能够提供增值税合法抵扣凭证(即增值税专用发票)。
3.10投标人须承诺:如中标后,在合作期间不得拒绝接受哈尔滨银行总行及分支机构订单,不得接受订单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发货。否则,同意哈尔滨银行有权将其列入《哈尔滨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用名单》中。
3.11投标人近三年内至少承接过1个金融行业需求相近的成功案例(提供合同复印件,需体现合同关键信息)。
3.12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材料到招标代理机构或通过线上邮件方式发送以下材料进行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1)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或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4)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
(5)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6)2020年-2022年(投标人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至 2022 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
(7)业绩证明材料(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复印件或扫描件);
(8)近六个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
(9)合作期间不得拒绝接受哈尔滨银行总行及分支机构订单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10)近三年内未与哈行系统任何单位发生过诉讼争议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11)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查询截图(复印件或扫描件);
以上材料的扫描件须清晰、完整且加盖企业公章,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所提供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的,一经发现,投标将被拒绝。
4.2时间:2024年2月9日8点30分至2024年2月22日16点(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4.3地点: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yo401);
线上邮件方式:
(1)请潜在投标人在前款规定的获取期限内将“①本项目的项目名称、②潜在投标人名称(全称)、③联系人、④联系电话(手机)、⑤文件费网上汇款成功截图、⑥4.1款中的11项材料”以上准确内容,一并发送至邮箱Dept5@guofa818.com进行登记。
(2)潜在投标人登记时:请注明邮件名称,邮件名称填写“哈尔滨银行2023年上网行为管理设备升级改造项目+潜在投标人全称”。
(3)潜在投标人汇款时:请注明项目简称及用途“哈尔滨银行2023年上网行为管理设备升级改造项目+招标文件费”。
(4)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每日截止时间(16点)后统计邮箱登记信息及核实网上银行汇款信息,并统一向成功登记、汇款的潜在投标人邮箱发送招标文件。
(5)每日16时后到达的邮件或汇款视为下一个工作日提交,招标代理机构将按下一个工作日登记、处理该邮件及汇款,本招标文件获取期限截止时间后到达的邮件或汇款视为逾期,不予受理。
(6)如潜在投标人邮件信息或汇款信息不准确,造成的任何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7)邮件到达时间及招标文件费到账时间以“招标代理机构邮箱显示的邮件到达时间及招标代理机构网上银行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建议潜在投标人及时办理,以免逾期)
(8)各潜在投标人汇款后必须自行核对招标文件费是否有退票返款情况。
(9)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如包含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的,且供应商在该公休日、节假日内发送的任何邮件或汇款,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公休日或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处理。
招标文件费汇款信息:
(1)方式:转账或电汇
(2)户名: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账号:23001865951050507272
(4)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哈尔滨道里支行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3月1日9时00分,地点为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
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
7.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联 系 人:于先生
电 话:0451-87792323
招标代理机构: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联 系 人:刘婷婷、杨洋、王铭启
电 话:0451-5567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