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铁建大桥局G314喀什过境,14局八师石河子市南二路等城市道路及配套管网工程、石玛兵地融合发展试验区起步区高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工程(二期)项目、哈密蓄能电站C2标项目,17局G244庆阳过境,18局兰合铁路,24局武威铁路集装箱场站项目(钢材、型钢、水泥、柴油、沥青、钢筋网片)联合招标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3/04/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编号:CRCC-XAJC-2023-31
1.招标条件
1.1本建设项目G314喀什过境段公路第二合同段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交通运输局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源地方债务车购税资金和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G314线喀什过境段公路建设项目第二合同段项目经理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的沥青、钢筋网片进行公开招标。
1.2本建设项目八师石河子市南二路等城市道路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师发改投资〔2020〕45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石河子安南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地方政府新增债券 ,资金已落实,招标人新疆天建宏润工程有限公司八师石河子市南二路等城市道路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经理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的钢材、型钢、水泥、柴油进行公开招标。
1.3本建设项目石玛兵地融合发展试验区(二期)标准厂房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玛纳斯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玛发改[2021]17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玛纳斯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政府专项债券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昌吉州玛纳斯县石玛兵地融合发展试验区(二期)标准厂房建设项目经理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的钢材进行公开招标。
1.4本建设项目新疆哈密抽水蓄能电站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新发改能源〔2018〕126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哈密抽水蓄能分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由资金和银行贷款 ,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哈密抽水蓄能电站C2标项目经理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的钢材、柴油进行公开招标。
1.5本建设项目G244线庆阳过境段公路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甘肃省交通运输厅 以甘交许可〔2021〕60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庆阳市高等级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源庆阳市人民政府全额出资 ,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G244线庆阳过境段施工总承包(联合体成员)第二分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的钢材、钢筋网片进行公开招标。
1.6本建设项目新建兰州至合作铁路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以国铁集团、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兰州至合作铁路调整可研报告的批复(铁发改函〔2020〕29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兰新铁路甘青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国铁集团和甘肃省共同出资,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兰合铁路LHTJ5标项目经理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的钢材进行公开招标。
1.7本建设项目武威铁路国际集装箱场站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武发改交通[2017]29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甘肃(武威)国际陆港口岸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江苏工程有限公司武威国际铁路集装箱场站建设项目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的水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G314喀什过境段公路第二合同段项目起讫里程桩号为K20+500~K39+000,全长18.5km,第二标段地处兰干乡及站敏乡西侧,红线范围内有一半为农田或树木。主要工程包括:特大桥1座,桥长1297m;大桥1座,107.08m;中桥4座,230.2m;小桥6座,186.24m;涵洞41座,共1472横延米;主线道路16.787km;互通匝道5条,总长1.758km;砼总量为13.4万方,钢筋总量1.18万吨,路基土石方394.6万方,其中借土填方306.9万方,路面基层水泥稳定砂砾52.76万平方米(厚度36cm),沥青混凝土面层52.27万平方米(厚度12cm)。
2.2八师石河子市南二路等城市道路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南子午路北一路至北疆铁路段,全长约3288米;南二路西三路至东五路段,全长约5662米;南三路西四路至东五路段,全长约4895米东一路天山路至南三路段,全长约2278米、对道路进行新建及提升改造并建设配套管网设施,含下穿隧道1座约1100米。东四路天山路至北疆铁路段,全长1790米,对所有道路进行新建及提升改造并建设配套管网设施。
2.3石玛兵地融合发展试验区起步区高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工程(二期)项目新建高标准厂房、配套附属用房 78233.16 平方米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其中装配式高标准厂房62387.07平方米,配套单层地下停车场 15846.09平方米(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高标准厂房中含5栋四层高标准厂房,面积为20336.28 平方米;1栋5层高标准厂房,面积为 5489.12 平方米;1栋7层高标准厂房,面积为 36561.67 平方米。
2.4新疆哈密抽水蓄能电站位于新疆哈密市东北约 54km的天山乡境内,距哈密市约66km,距乌鲁木齐市约680km。电站安装4台单机容量300MW 的立轴单级混流可逆式水泵水轮机,总装机容量为1200MW,额定发电水头474m。 本工程各洞室共65条,竖井9条,斜井7条。主要由输水系统、地下厂房系统、排风系统、出线系统、排水系统、建筑与装修工程、金属结构安装工程、接地、预埋件及埋管等相关施工辅助工程组成。 .主要工程数量 本合同主要工程量:土石方开挖共125.9734万m³,其中洞挖125.4509万m³,明挖0.52万m³。模筑混凝土:30.1972万m³,喷射混凝土:5.0195万m³。钢筋:1.876万t,钢管:1.3万t,锚杆:17.851万根(74.484万m)。
2.5G244线庆阳过境段工程DRCSGZCB标位于甘肃省庆阳市,设计公路等级为一级、行车速度80km/h,路线总长69.316km(长链0.102km),对应里程桩号范围K0+000~K69+213.584。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承担K33+200~K45+320新建段临时工程、路基工程、桥涵工程(包含伸缩缝)、交叉工程和全线的交安、机电、绿化及环境保护专业工程,占总工程量的36.78%,全长12.1367km(长链0.0167km)。 管段主要包含主线路基9段,长6268.04m,占线路总长的51.65%,其中填方19.33万方、挖方102.1万方、弃方66.28万方、基底换填或基床填筑灰土6.28万方和水泥土16.62万方、湿陷性黄土处理灰土挤密桩1.84万延米;主线桥梁6座,总长3268.66m,占线路总长的26.93%,其中2座特大桥为全线控制性工程,分别为彭原沟特大桥和火巷沟特大桥,前者含1联(88+160+88)m预应力混凝土连续刚构,后者含1联(98+180+180+98)m矮塔双索面斜拉桥;互通立交2处,总长2600m,占线路总长的21.42%,其中填方30.99万方、挖方10.58万方、弃方0.53万方、基底换填或基床填筑灰土5.55万方和水泥土5.45万方、湿陷性黄土处理灰土挤密桩13.47万延米,互通中桥67m/1座,大桥216m/2座,互通涵洞277m/13座;主线涵洞10座,共313.95横延米,其中通道箱涵3座,其余均为钢筋混凝土盖板涵,涵洞基底灰土挤密桩2.6万米;通道桥38m/1座,车行天桥449m/5座。同时包含改移道路14.08km/25处,其中挖方27.86万方、填方7.85万方、混凝土2.22万方、涵管160m/20道,改路涵洞75m/4座、涵底灰土挤密桩0.36万延米;恢复道路约19.3km,其中拆除旧路面砼2.23万方,恢复路面砼3.06万方,全线共计混凝土约44.2万方、钢筋约6.4万吨。
2.6新建兰州至合作铁路LHTJ5合同段位于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和甘南藏族自治州境内,线路起讫里程DK85+080.79~DK122+742.7,全长37.129km,主要工程数量包括隧道12805.5m(2座),桥梁8841m(11座),双线路基15522m,车站1座,预制梁场1座(250片)。其中,曲奥隧道(10669m)为本标段控制性重难点工程,属于一级高风险隧道。 本项目总计桩基1991根,实心墩252个,空心墩6个,预应力箱梁总计250片(32m:217片,24m:33片),路基土石方315.6万方。 合同总造价:24.8亿元; 合同总工期:72个月。
2.7武威集装箱场站在建装卸线北侧设置1050×72m集装箱辅助箱区一处,临靠道路及箱区采用集装箱铺面标准。辅助箱区北侧新建铁路综合作业区,设置2条装卸线,有效长度为1050m。装卸线东端分别设置成件包装作业区和散堆装作业区,装卸线西端设置长大笨作业区,堆场北侧设置小汽车停放区。成件包装区设450m×40m×1.1m站台1座;站台上设100mx32m仓库2座。平面上预留长大笨作业区的龙门吊位置,预留龙门吊走行轨长度为415m。装卸线西端设置15x5m×1.1m端式站台一处。综合作业区采用普通硬化面标准。综合作业区北侧设置小汽车停放区。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13号令)(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7)《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8)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钢材包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2021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至少1份,新注册公司(不足1个财务年度)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系列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1-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物资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1份。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23年注册的新公司以及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内。
(8)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证明材料;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②其中HMGC01包件建议参考酒钢、八钢、首钢等品牌或同等质量品牌产品。
4.2.2型钢包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需具备型材年产60万吨(含)及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2021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至少1份,新注册公司(不足1个财务年度)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系列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1-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物资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1份。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23年注册的新公司以及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内。
(8)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证明材料;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4.2.3水泥包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及其销售公司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水泥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采用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预分解窑),不接受同时具备旋窑、立窑生产线的厂家(提供设备年检报告或经过公证的证书)。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1-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物资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1份。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23年注册的新公司以及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内。
(8)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4.2.4柴油包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招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且距有效期到期时间不得少于1年)及《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属于委托营运的由受托方提供,同时须提供运输代理协议复印件)。
(3)生产能力要求: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为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或具备生产能力并提供符合国标要求的产品。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2021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新注册生产厂家(不足1个财务年度)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 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招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招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1-01-01至响应截止日期招标物资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1份。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招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23年注册的新公司以及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内。
(8)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产品合法来源的证明材料;②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③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④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4.2.5沥青包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沥青生产商为内资企业的,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发的生产许可证;生产商为外资企业的,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进出口经营许可证。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应具有招标物资年生产能力不低于30万吨、进口沥青年供货能力不少于5万吨。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与生产厂家有长期良好合作关系(提供签约合同,并保证持续有效)。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2021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至少1份,新注册公司(不足1个财务年度)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系列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1-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物资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1份。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23年注册的新公司以及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内。
(8)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证明材料;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4.2.6钢筋网片包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本包件不做许可和认证要求。
(3)生产能力要求:原材钢筋生产厂需具备相应生产能力,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2021-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合格的投标物资(或原材钢筋)质量检验报告1份。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钢材及制品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23年注册的新公司以及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内。
(8)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产品合法来源的证明材料;②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③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④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铁建云采平台(网址:https://www.crccep.com/)免费注册(具体操作参见“小鹿课堂”-“铁建云采-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
5.2完成注册登记后,于2023年4月20日12时00分至2023年4月30日17时00分通过登录铁建云采平台的“供方子门户”,在所投标段(包件)购买并下载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铁建云采-“小鹿课堂”-“操作指南”-“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未按规定从铁建云采平台“供方子门户”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响应文件。
5.3投标人完成报名后须申请办理CA数字证书用于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解密等操作(CA办理所需资料及程序详见铁建云采平台首页-小鹿课堂-帮助中心-铁建云采平台数字证书办理流程)。
5.4本次招标一包一投,包件划分及售价等信息见竞谈公告(附件1),售后不退。
5.5发票获取:本次购买招标文件发票统一采用电子发票,投标人报名时间需将发票信息填写完整,购买电子采购文件后由采购组织单位统一将电子发票发送至投标人报名申请时填报电子邮箱。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解密
6.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5月16日9时00分。
网上递交:递交地点为铁建云采平台(网址:https://www.crccep.com/)“供方子门户”。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投包件投标文件CA加密上传递交以及报价维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6.2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5月16日10时00分。
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登录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开标
7.1时间:2023年5月16日9时00分。
7.2开标方式为:铁建云采平台(网址:https://www.crccep.com/)线上开标。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读取,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平台同时发布:
(1)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2)铁建云采平台(网址:https://www.crccep.com/)
(3)中国大宗物资网(http://www.zgdzwz.com)
8.2本次招标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9.现场踏勘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勘察工地路况,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勘察,具体可与招标人联系。
10.招标人信息及相关方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及使用单位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G314线喀什过境段公路建设项目第二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疏附县兰干镇中铁建大桥局喀什公路项目
联 系 人:张成刚 电 话:136 5460 6006 电子邮件:937165017@qq.com
招 标 人:疆天建宏润工程有限公司八师石河子市南二路等城市道路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市北泉镇
联 系 人:陈长江 电 话:17799538288 电子邮件:313658311@qq.com
招 标 人: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昌吉州玛纳斯县石玛兵地融合发展试验区(二期)标准厂房建设项目经理部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玛纳斯县乌伊路南侧石玛大桥附近
联 系 人:李聪 电 话:15114513316电子邮件:1029258858@qq.com
招 标 人: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哈密蓄能电站C2标项目经理部
地 址: 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天山乡二道沟村哈密蓄能电站C2标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张荣鹏 电 话:15272588832 电子邮件:296648541@qq.com
招 标 人: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G244线庆阳过境段施工总承包(联合体成员)第二分部。
地 址: 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长庆大道23号陇东石油评价项目组院内 。
联 系 人: 张起瀚 电 话:18792677015电子邮件:447049026@qq.com
招 标 人: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兰合铁路LHTJ5标项目经理部
地 址: 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临夏县韩集镇
联 系 人:李渊清 电 话:15343519698电子邮件:934867735@qq.com
招 标 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江苏工程有限公司武威国际铁路集装箱场站建设项目部
地 址:甘肃省武威市报税物流中心
联 系 人:杨延鹏 电 话:18193505232电子邮件:741445989@qq.com
10.2招标组织单位及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单位: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西安中心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友谊东路150号三号楼4-5层
邮编:710061
电子邮件:775265785@qq.com
联系人及电话:曹经理(文件售卖及澄清答疑咨询)(029)85560589/85560592
李经理(发票及投标保证金退办咨询)(029)85560590
合同及投标保证金督办协调(座机)137-2042-5877
监督电话(座机):181-4932-5103
备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4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来电咨询。
2023年4月20日
附件1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注:以上数据仅作为初步招标依据,具体物资规格、数量以实际使用情况为准。
1.招标条件
1.1本建设项目G314喀什过境段公路第二合同段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交通运输局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源地方债务车购税资金和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G314线喀什过境段公路建设项目第二合同段项目经理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的沥青、钢筋网片进行公开招标。
1.2本建设项目八师石河子市南二路等城市道路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师发改投资〔2020〕45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石河子安南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地方政府新增债券 ,资金已落实,招标人新疆天建宏润工程有限公司八师石河子市南二路等城市道路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经理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的钢材、型钢、水泥、柴油进行公开招标。
1.3本建设项目石玛兵地融合发展试验区(二期)标准厂房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玛纳斯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玛发改[2021]17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玛纳斯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政府专项债券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昌吉州玛纳斯县石玛兵地融合发展试验区(二期)标准厂房建设项目经理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的钢材进行公开招标。
1.4本建设项目新疆哈密抽水蓄能电站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新发改能源〔2018〕126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哈密抽水蓄能分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由资金和银行贷款 ,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哈密抽水蓄能电站C2标项目经理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的钢材、柴油进行公开招标。
1.5本建设项目G244线庆阳过境段公路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甘肃省交通运输厅 以甘交许可〔2021〕60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庆阳市高等级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源庆阳市人民政府全额出资 ,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G244线庆阳过境段施工总承包(联合体成员)第二分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的钢材、钢筋网片进行公开招标。
1.6本建设项目新建兰州至合作铁路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以国铁集团、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兰州至合作铁路调整可研报告的批复(铁发改函〔2020〕29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兰新铁路甘青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国铁集团和甘肃省共同出资,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兰合铁路LHTJ5标项目经理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的钢材进行公开招标。
1.7本建设项目武威铁路国际集装箱场站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武发改交通[2017]29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甘肃(武威)国际陆港口岸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江苏工程有限公司武威国际铁路集装箱场站建设项目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的水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G314喀什过境段公路第二合同段项目起讫里程桩号为K20+500~K39+000,全长18.5km,第二标段地处兰干乡及站敏乡西侧,红线范围内有一半为农田或树木。主要工程包括:特大桥1座,桥长1297m;大桥1座,107.08m;中桥4座,230.2m;小桥6座,186.24m;涵洞41座,共1472横延米;主线道路16.787km;互通匝道5条,总长1.758km;砼总量为13.4万方,钢筋总量1.18万吨,路基土石方394.6万方,其中借土填方306.9万方,路面基层水泥稳定砂砾52.76万平方米(厚度36cm),沥青混凝土面层52.27万平方米(厚度12cm)。
2.2八师石河子市南二路等城市道路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南子午路北一路至北疆铁路段,全长约3288米;南二路西三路至东五路段,全长约5662米;南三路西四路至东五路段,全长约4895米东一路天山路至南三路段,全长约2278米、对道路进行新建及提升改造并建设配套管网设施,含下穿隧道1座约1100米。东四路天山路至北疆铁路段,全长1790米,对所有道路进行新建及提升改造并建设配套管网设施。
2.3石玛兵地融合发展试验区起步区高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工程(二期)项目新建高标准厂房、配套附属用房 78233.16 平方米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其中装配式高标准厂房62387.07平方米,配套单层地下停车场 15846.09平方米(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高标准厂房中含5栋四层高标准厂房,面积为20336.28 平方米;1栋5层高标准厂房,面积为 5489.12 平方米;1栋7层高标准厂房,面积为 36561.67 平方米。
2.4新疆哈密抽水蓄能电站位于新疆哈密市东北约 54km的天山乡境内,距哈密市约66km,距乌鲁木齐市约680km。电站安装4台单机容量300MW 的立轴单级混流可逆式水泵水轮机,总装机容量为1200MW,额定发电水头474m。 本工程各洞室共65条,竖井9条,斜井7条。主要由输水系统、地下厂房系统、排风系统、出线系统、排水系统、建筑与装修工程、金属结构安装工程、接地、预埋件及埋管等相关施工辅助工程组成。 .主要工程数量 本合同主要工程量:土石方开挖共125.9734万m³,其中洞挖125.4509万m³,明挖0.52万m³。模筑混凝土:30.1972万m³,喷射混凝土:5.0195万m³。钢筋:1.876万t,钢管:1.3万t,锚杆:17.851万根(74.484万m)。
2.5G244线庆阳过境段工程DRCSGZCB标位于甘肃省庆阳市,设计公路等级为一级、行车速度80km/h,路线总长69.316km(长链0.102km),对应里程桩号范围K0+000~K69+213.584。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承担K33+200~K45+320新建段临时工程、路基工程、桥涵工程(包含伸缩缝)、交叉工程和全线的交安、机电、绿化及环境保护专业工程,占总工程量的36.78%,全长12.1367km(长链0.0167km)。 管段主要包含主线路基9段,长6268.04m,占线路总长的51.65%,其中填方19.33万方、挖方102.1万方、弃方66.28万方、基底换填或基床填筑灰土6.28万方和水泥土16.62万方、湿陷性黄土处理灰土挤密桩1.84万延米;主线桥梁6座,总长3268.66m,占线路总长的26.93%,其中2座特大桥为全线控制性工程,分别为彭原沟特大桥和火巷沟特大桥,前者含1联(88+160+88)m预应力混凝土连续刚构,后者含1联(98+180+180+98)m矮塔双索面斜拉桥;互通立交2处,总长2600m,占线路总长的21.42%,其中填方30.99万方、挖方10.58万方、弃方0.53万方、基底换填或基床填筑灰土5.55万方和水泥土5.45万方、湿陷性黄土处理灰土挤密桩13.47万延米,互通中桥67m/1座,大桥216m/2座,互通涵洞277m/13座;主线涵洞10座,共313.95横延米,其中通道箱涵3座,其余均为钢筋混凝土盖板涵,涵洞基底灰土挤密桩2.6万米;通道桥38m/1座,车行天桥449m/5座。同时包含改移道路14.08km/25处,其中挖方27.86万方、填方7.85万方、混凝土2.22万方、涵管160m/20道,改路涵洞75m/4座、涵底灰土挤密桩0.36万延米;恢复道路约19.3km,其中拆除旧路面砼2.23万方,恢复路面砼3.06万方,全线共计混凝土约44.2万方、钢筋约6.4万吨。
2.6新建兰州至合作铁路LHTJ5合同段位于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和甘南藏族自治州境内,线路起讫里程DK85+080.79~DK122+742.7,全长37.129km,主要工程数量包括隧道12805.5m(2座),桥梁8841m(11座),双线路基15522m,车站1座,预制梁场1座(250片)。其中,曲奥隧道(10669m)为本标段控制性重难点工程,属于一级高风险隧道。 本项目总计桩基1991根,实心墩252个,空心墩6个,预应力箱梁总计250片(32m:217片,24m:33片),路基土石方315.6万方。 合同总造价:24.8亿元; 合同总工期:72个月。
2.7武威集装箱场站在建装卸线北侧设置1050×72m集装箱辅助箱区一处,临靠道路及箱区采用集装箱铺面标准。辅助箱区北侧新建铁路综合作业区,设置2条装卸线,有效长度为1050m。装卸线东端分别设置成件包装作业区和散堆装作业区,装卸线西端设置长大笨作业区,堆场北侧设置小汽车停放区。成件包装区设450m×40m×1.1m站台1座;站台上设100mx32m仓库2座。平面上预留长大笨作业区的龙门吊位置,预留龙门吊走行轨长度为415m。装卸线西端设置15x5m×1.1m端式站台一处。综合作业区采用普通硬化面标准。综合作业区北侧设置小汽车停放区。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13号令)(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7)《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8)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钢材包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2021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至少1份,新注册公司(不足1个财务年度)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系列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1-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物资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1份。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23年注册的新公司以及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内。
(8)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证明材料;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②其中HMGC01包件建议参考酒钢、八钢、首钢等品牌或同等质量品牌产品。
4.2.2型钢包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需具备型材年产60万吨(含)及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2021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至少1份,新注册公司(不足1个财务年度)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系列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1-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物资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1份。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23年注册的新公司以及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内。
(8)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证明材料;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4.2.3水泥包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及其销售公司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水泥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采用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预分解窑),不接受同时具备旋窑、立窑生产线的厂家(提供设备年检报告或经过公证的证书)。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1-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物资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1份。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23年注册的新公司以及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内。
(8)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4.2.4柴油包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招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且距有效期到期时间不得少于1年)及《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属于委托营运的由受托方提供,同时须提供运输代理协议复印件)。
(3)生产能力要求: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为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或具备生产能力并提供符合国标要求的产品。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2021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新注册生产厂家(不足1个财务年度)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 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招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招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1-01-01至响应截止日期招标物资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1份。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招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23年注册的新公司以及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内。
(8)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产品合法来源的证明材料;②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③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④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4.2.5沥青包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沥青生产商为内资企业的,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发的生产许可证;生产商为外资企业的,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进出口经营许可证。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应具有招标物资年生产能力不低于30万吨、进口沥青年供货能力不少于5万吨。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与生产厂家有长期良好合作关系(提供签约合同,并保证持续有效)。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2021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至少1份,新注册公司(不足1个财务年度)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系列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1-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物资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1份。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23年注册的新公司以及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内。
(8)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证明材料;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4.2.6钢筋网片包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本包件不做许可和认证要求。
(3)生产能力要求:原材钢筋生产厂需具备相应生产能力,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2021-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合格的投标物资(或原材钢筋)质量检验报告1份。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钢材及制品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23年注册的新公司以及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内。
(8)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产品合法来源的证明材料;②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③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④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铁建云采平台(网址:https://www.crccep.com/)免费注册(具体操作参见“小鹿课堂”-“铁建云采-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
5.2完成注册登记后,于2023年4月20日12时00分至2023年4月30日17时00分通过登录铁建云采平台的“供方子门户”,在所投标段(包件)购买并下载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铁建云采-“小鹿课堂”-“操作指南”-“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未按规定从铁建云采平台“供方子门户”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响应文件。
5.3投标人完成报名后须申请办理CA数字证书用于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解密等操作(CA办理所需资料及程序详见铁建云采平台首页-小鹿课堂-帮助中心-铁建云采平台数字证书办理流程)。
5.4本次招标一包一投,包件划分及售价等信息见竞谈公告(附件1),售后不退。
5.5发票获取:本次购买招标文件发票统一采用电子发票,投标人报名时间需将发票信息填写完整,购买电子采购文件后由采购组织单位统一将电子发票发送至投标人报名申请时填报电子邮箱。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解密
6.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5月16日9时00分。
网上递交:递交地点为铁建云采平台(网址:https://www.crccep.com/)“供方子门户”。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投包件投标文件CA加密上传递交以及报价维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6.2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5月16日10时00分。
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登录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开标
7.1时间:2023年5月16日9时00分。
7.2开标方式为:铁建云采平台(网址:https://www.crccep.com/)线上开标。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读取,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平台同时发布:
(1)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2)铁建云采平台(网址:https://www.crccep.com/)
(3)中国大宗物资网(http://www.zgdzwz.com)
8.2本次招标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9.现场踏勘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勘察工地路况,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勘察,具体可与招标人联系。
10.招标人信息及相关方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及使用单位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G314线喀什过境段公路建设项目第二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疏附县兰干镇中铁建大桥局喀什公路项目
联 系 人:张成刚 电 话:136 5460 6006 电子邮件:937165017@qq.com
招 标 人:疆天建宏润工程有限公司八师石河子市南二路等城市道路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市北泉镇
联 系 人:陈长江 电 话:17799538288 电子邮件:313658311@qq.com
招 标 人: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昌吉州玛纳斯县石玛兵地融合发展试验区(二期)标准厂房建设项目经理部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玛纳斯县乌伊路南侧石玛大桥附近
联 系 人:李聪 电 话:15114513316电子邮件:1029258858@qq.com
招 标 人: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哈密蓄能电站C2标项目经理部
地 址: 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天山乡二道沟村哈密蓄能电站C2标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张荣鹏 电 话:15272588832 电子邮件:296648541@qq.com
招 标 人: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G244线庆阳过境段施工总承包(联合体成员)第二分部。
地 址: 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长庆大道23号陇东石油评价项目组院内 。
联 系 人: 张起瀚 电 话:18792677015电子邮件:447049026@qq.com
招 标 人: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兰合铁路LHTJ5标项目经理部
地 址: 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临夏县韩集镇
联 系 人:李渊清 电 话:15343519698电子邮件:934867735@qq.com
招 标 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江苏工程有限公司武威国际铁路集装箱场站建设项目部
地 址:甘肃省武威市报税物流中心
联 系 人:杨延鹏 电 话:18193505232电子邮件:741445989@qq.com
10.2招标组织单位及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单位: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西安中心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友谊东路150号三号楼4-5层
邮编:710061
电子邮件:775265785@qq.com
联系人及电话:曹经理(文件售卖及澄清答疑咨询)(029)85560589/85560592
李经理(发票及投标保证金退办咨询)(029)85560590
合同及投标保证金督办协调(座机)137-2042-5877
监督电话(座机):181-4932-5103
备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4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来电咨询。
2023年4月20日
附件1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包件划分一览表 | |||||||||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包件数量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招标人 | 交货时间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1 | KSLQ01 | 沥青 | 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 吨 | 1220 | 500 | 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G314线喀什过境段公路建设项目第二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结束 | 1 |
2 | KSWP01 | 钢筋网片 | 吨 | 473 | 500 | 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G314线喀什过境段公路建设项目第二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 1 | ||
3 | SHGC01 | 钢材 | 吨 | 5461 | 500 | 疆天建宏润工程有限公司八师石河子市南二路等城市道路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经理部、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昌吉州玛纳斯县石玛兵地融合发展试验区(二期)标准厂房建设项目经理部 | 1 | ||
4 | SHSN01 | 水泥 | 吨 | 30000 | 500 | 疆天建宏润工程有限公司八师石河子市南二路等城市道路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经理部 | 1 | ||
5 | SHCY01 | 柴油 | 吨 | 550 | 500 | 疆天建宏润工程有限公司八师石河子市南二路等城市道路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经理部 | 1 | ||
6 | HMGC01 | 钢材 | 吨 | 11563 | 500 |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哈密抽水蓄能电站C2标项目经理部 | 1 | ||
7 | HMCY01 | 柴油 | 吨 | 2000 | 500 |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哈密抽水蓄能电站C2标项目经理部 | 1 | ||
8 | QYGC01 | 钢材 | 吨 | 9975 | 500 |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G244线庆阳过境段施工总承包(联合体成员)第二分部 | 1 | ||
9 | QYGC02 | 钢材 | 吨 | 9975 | 500 |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G244线庆阳过境段施工总承包(联合体成员)第二分部 | 1 | ||
10 | QYXG01 | 型钢 | 吨 | 2250 | 500 |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G244线庆阳过境段施工总承包(联合体成员)第二分部 | 1 | ||
11 | QYWP01 | 钢筋网片 | 吨 | 910 | 500 |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G244线庆阳过境段施工总承包(联合体成员)第二分部 | 1 | ||
12 | LHGC01 | 钢材 | 吨 | 13593 | 500 |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兰合铁路LHTJ5标项目经理部 | 1 | ||
13 | WWSN01 | 水泥 | 吨 | 39700 | 500 |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江苏工程有限公司武威国际铁路集装箱场站建设项目部 | 1 |
注:以上数据仅作为初步招标依据,具体物资规格、数量以实际使用情况为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