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招标范围:对公司已交付住宅小区的维修项目、零星施工工程的造价咨询服务,包括:建设阶段全过程咨询、预算审核、清单编制、结算审核等。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5年 12 月31 日(具体以满足本项目造价咨询任务为准)。
质量要求:1.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 7-2012);
3.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
3.4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的),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专用条款规定的格式提供承诺书。产生预中标人候选人后,招标代理人将在公示前对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信息进行查询,若存在不良行为记录或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招标人将取消预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失信信息查询“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