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人民法院白河县法律文书智能输出系统及智慧诉讼服务云平台建设的采购项目云平台建设招标公告
2023年07月09日 11:44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白河县法律文书智能输出系统及智慧诉讼服务云平台建设的采购项目云平台建设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白河县人民法院 | ||
行政区域 | 白河县 | 公告时间 | 2023年07月09日 11:44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3年07月10日至2023年07月14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 ||
开标时间 | 2023年07月31日 16:00 | ||
开标地点 | 不见面开标大厅 | ||
预算金额 | ¥1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徐金金 | ||
项目联系电话 | 16609151911 | ||
采购单位 | 白河县人民法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陕西省白河县滨河路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289256373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陕西建至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徐金金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6609151911 |
项目概况
白河县法律文书智能输出系统及智慧诉讼服务云平台建设的采购项目云平台建设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7月31日 16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JZCCG-2023010
项目名称:白河县法律文书智能输出系统及智慧诉讼服务云平台建设的采购项目云平台建设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白河县法律文书智能输出系统及智慧诉讼服务云平台建设的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0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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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政法、消防、检测设备 | 630000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630,000.00 | 630,000.00 |
1-2 | 其他政法、消防、检测设备 | 370000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370,000.00 | 37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0日历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白河县法律文书智能输出系统及智慧诉讼服务云平台建设的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白河县法律文书智能输出系统及智慧诉讼服务云平台建设的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④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⑤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⑥财务状况:提供2021年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⑦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月至今内任意三个月的企业依法交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材料。⑧依法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2022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7月10日 至 2023年07月14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3年07月31日 16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开标地点: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注:(1)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下载采购文件。未完成网上操作的或未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2)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ak.sxggzyjy.cn/)、陕西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shaanxi.gov.cn/)发布,线上报名与线下报名需同时进行,投标人须携带下列资料:介绍信、投标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政府采购投标确认单(内含回执码),在资料递交时间内送至陕西建至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康市瀛湖大道1号澜悦湾9栋104室)或以“项目名称+公司+联系电话”为邮件标题发送电子资料(PDF或其他格式文档)至QQ邮箱:752171105@qq.com,经陕西建至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确认报名成功后,方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否则视为报名无效。(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4)本次开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本项目为线上不见面开标,请于2023年7月31日16:00:00前进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http://219.145.206.209/BidOpeningHall/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白河县人民法院
地址:陕西省白河县滨河路
联系方式:152892563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建至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徐金金
联系方式:166091519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金金
电话:16609151911
陕西建至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7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