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菏泽市巨野县公安局购置资金查控工作台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1/06/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dgp371724202102000055
预算金额77万元
招标联系人鹿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国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苏伟伟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菏泽市巨野县公安局购置资金查控工作台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菏泽市巨野县公安局购置资金查控工作台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2021-06-10]

菏泽市巨野县公安局购置资金查控工作台项目

单一来源公示

一、 采购人:菏泽市巨野县公安局

地址:菏泽市巨野县麒麟大道与文昌路交叉口处

联系方式:鹿主任

联系电话:17853066063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国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巨野县麟州馨苑1幢2单元

联系方式: 苏伟伟 联系电话:0530-8382511 15624379668

二、 采购项目名称:菏泽市巨野县公安局购置资金查控工作台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1724202102000055

三、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菏泽市巨野县公安局购置资金查控工作台项目,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快速发展,刑事犯罪的总量逐年减少,尤其是暴力犯罪大幅度下降,但是经济犯罪数量却稳中有升。为了迅速提高山东经侦的科技化水平和整体战斗力,山东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并携手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华盾之星科技有限公司,共同研发了经侦专用侦查设备――资金查控工作台(ZJ-2000),以应对目前经侦没有专用勘察设备的现状。并且于2017年8月下发了鲁公经【2017】662号文件,推广全省经侦部门使用,据了解,该设备是当前国内市场上唯一的经侦部门专用设备侦察设备,其功能定位填补了经济犯罪专业现场勘查手段的空白,在国际上处于领先地位。

四、 预算金额:77.0(万元)

五、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为适应经济犯罪发展形势,贯彻落实“信息化建设,数据化实战”的战略部署,切实提高经侦部门侦查办案实战效能,拟采购一款专为公安经侦设计的集数据采集与资金分析为一体的专用设备ZJ-2000资金查控工作台。该设备是当前国内市场上唯一的经侦部门专用侦查设备,其功能定位填补了经济犯罪专业现场侦查手段的空白。深圳市华盾之星科技有限公司是“厦门美亚柏科”在山东省内唯一的授权代理商,拥有独家的代理权。目前山东省内只有深圳市华盾之星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华盾之星科技有限公司与山东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共同研发的经侦专用侦查设备达到上述功能,具有唯一性。故拟定深圳市华盾之星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单一来源供应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经相关部门备案后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现将本次政府采购项目予以公示。

六、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供应商名称 :深圳市华盾之星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沿山社区沿山路6号佳利泰大厦6E

七、 公示期限:2021年6月11日 至 2021年6月18日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包括: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能够提供本项目的说明或本采购项目采购需求技术指标的不合理性)反馈至山东国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该期限后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徐利维 签于 2021/06/10 17:04:29 招标(采购)文件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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