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黄埔区西区(开发大道以东)道路修复提升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4-2321]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1 | 佛山市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2 | 广州市恒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3 | 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4 | 广东恒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
5 |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6 | 广州市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7 | 广州市市政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 | 通过 | |
8 | 广东华隧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
9 | 郑州一建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10 |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
11 |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12 | 广东省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不通过 | 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不满足招标公告第九条第 4 款“一级注册建造师”要求 |
13 | 金中天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 通过 | |
14 | 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
15 | 广州三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16 | 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17 | 广西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通过 | |
18 | 广东省建筑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 | 通过 | |
19 | 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通过 | |
20 | 广东众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21 | 广东东粤建设有限公司 | 通过 | |
22 | 广东金辉华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23 | 荣鸿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24 | 广州市黄埔区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 通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 联系人:林工
- 联系电话:020-28068853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020-82112206
-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30号四楼
- 招标人名称: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 日期:2024年08月24日
- 附件: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pdf
资审报告(复核)公示版.pdf